信念的引导作用
信念作为一种倾向性,倾向于世界的这一部分,人们就会倾向于把这一部分作为他们实现信念目标的行动方向,并在这一方向搜寻可行的做法。信念的倾向性在指引行动方向上的作用就是信念的引导作用。
人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人既无能力,也无精力,对世界的全部进行认识、探索,人只能用合适的方法,对世界的一部分做一点探究;就是说,人需要决定探究的方法和目标。
在高不确定性的世界里,探究方法和目标的可选择空间可能是无限大的,人们甚至不知道有哪些选择,更不知道每种选择的利弊和概率,这一切对决策者来说都是不确定的;要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决策,就需要借助信念,用信念的倾向性和对价值的追求把客观的高度不确定性转化为主观的概率和利弊评价,从而在无限可能中搜寻可行的选择。
选择探究方法和目标,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探究方法和目标要合理可行,探究方法和目标要符合人的价值要求。
在高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在判断探究方法和目标的合理可行方面,我们的依据主要只能是我们对世界的倾向性认识,包括我们对世界现状的认识,对世界运行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世界运行规律对未来世界的推测,基于这些认识,我们来判断探究方法和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在我们的认识里,科学(这里我们把科学与信念分开,仅指静态的科研成果,但实质上,动态的科学研究和科研方法中也有信念的成分)只占很小一部分;科学或许含有一部分倾向性认识的成分,但主要是确定性认识。
科学在判断探究方法和目标是否可行方面有作用,但不能高估:一些低不确定性的东西,所谓的已知的未知,从目前的科研成果简单外推,或许能够判断是否合理可行;但对一些高度不确定的东西,所谓未知的未知,从目前的科研成果简单外推,并不能很好地判断是否合理可行。
对于高度不确定性的东西,判断(实质上不是判断,因为无从判断,用推测一词可能更合适)探究方法和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我们主要需要的不是对低不确定性世界的认识(科研成果包含在内),而是对高不确定性世界的倾向性认识,这部分认识有助于我们把高确定性转化为主观的概率和主观的利弊评价。
在对高不确定性世界的倾向性认识中,属于我们信念的那部分,我们会给予更多信任,在做判断时给予更多权重;因此,信念的倾向性能够助推人们做出探究方法和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的判断。
在评价探究方法和目标的价值方面,不与信念相联系的倾向性认识不会起到重要作用,因为他们没有与信念相联系,在做价值判断时,它们被给予的权重会明显低于与信念相联系的那部分倾向性认识。
一般来说,科学不关乎价值(这点对自然科学没有问题,但对人文社会科学还有讨论的空间,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价值问题,但不做价值判断,不会直接影响人的价值判断,或许研究成果会间接影响人的价值判断)。因此,科学在评价探究方法和目标的价值方面,几乎不会起作用。
信念与科学不同,信念的倾向性直接关乎价值判断,倾向性本身已经有价值判断的意思;信念作为一种情感,更是直接影响价值判断;因此,可以从信念出发对探究的方法和目标进行价值评估。
信念能够让人们下定决心,让人们前行,虽然可能最终证明原来的推测是错误的,但人们可以在前行的过程中修正信念和错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这样做要好于因为缺乏信念而导致的原地不动。
信念的助推选出探究方法和目标的作用,就是引导作用,它有助于选出符合一定信念的探究方法和目标。
探究方法和目标的选择过程是动态的,不会一劳永逸,在过程中,信念会一直发挥引导作用。
具体来说,信念的引导作用表现为对认识、情感和行为的引导,三个维度的作用会相互强化,最终表现在探究方法和目标的选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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