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国家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民国政府于1921年设立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的《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改称为直辖市。

1930年之前,共有上海,武汉,南京,北平,天津,汉口,青岛,广州,重庆,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等13个特别市。

1930年之后的院辖市时期,上海,南京,北平,天津,汉口,青岛,广州,重庆,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等12个城市曾为院辖市。

建国初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西安、广州、武汉、沈阳、鞍山、抚顺、本溪、旅大、哈尔滨、长春等15个市曾经是直辖市。

后来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大部分地区都变成了地级市、副省级城市,截至目前,我国的直辖市只有四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在这四个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重庆都曾在直辖与省辖之间相互拉锯,唯有上海自1927年7月7日成立特别市以来直辖市的身份一直未曾改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北京、天津、重庆三个直辖市的起起落落。

三起三落的天津‍

天津市位于我国华北地区,于明永乐二年(1404年)正式筑城,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清末时期,天津作为直隶总督的驻地,也成为李鸿章和袁世凯兴办洋务和发展北洋势力的主要基地。

四个没设区的城市(三起三落的直辖市)(1)

第一次直辖(1928.6-1930.11)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同年7月,直隶改称河北,省会仍设天津,10月省会迁北平。

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院辖市。同年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平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天津第一次直辖结束。

第二次直辖(1935.6-1958.2)

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37年7月30日,因抗日战争爆发,天津沦陷;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院辖市。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直辖市;至1958年2月11日,天津再次降格改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4月18日,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到天津,天津第二次直辖终止。

第三次直辖(1967.1-至今)

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再迁保定。1967年1月2日,天津恢复为直辖市至今。

先后两次直辖的重庆‍

重庆是我国西南部地区唯一的一个直辖市,在历史上先后两次成为直辖市。

四个没设区的城市(三起三落的直辖市)(2)

第一次直辖(1939.5-1954.7)

重庆于1929年正式建市,为四川省辖市。1937年11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12月1日正式于重庆办公。

1939年5月5日,迁至重庆的国民政府颁令,将“战时首都”重庆升格为甲等院辖市,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即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以及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市(今北碚区)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

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明定重庆为中华民国陪都。

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后成为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为西南大区代管的中央直辖市。1954年7月重庆直辖市被撤销,重庆与四川合并,重庆从直辖市降为副省级市。

第二次直辖(1997.3-至今)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当然也有人把1949年11月30日,重庆作为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开始,至1954年7月的这段时期视为重庆的第二次直辖,从政权角度来讲不无道理,但本文从时间维度衡量。

起起落落的北京

北京是一座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现为共和国首都,国家中心城市。

四个没设区的城市(三起三落的直辖市)(3)

第一次直辖(1914.10-1930.6)

民国伊始,北平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1914年10月5日改为京兆地方,直辖于北洋政府。1928年6月,京兆地方撤销,改名为北平特别市。至此1930年6月,北平由特别市降格,成为河北省辖市,北京第一次直辖结束。

第二次直辖(1930.11-1937.7)

1930年10月,河北省政府迁驻天津市,11月北平再次升为院辖市,称北平市政府,直隶于行政院。也就是北平被降格为省辖市近半年后,复升为院辖市。

1937年7月,北平被日军占领,并成立傀儡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将北平改名为北京。这次改名一直未被南京国民政府所承认。因此有资料显示此时的北平隶属于河北省,并且一直延续到了建国前夕。

比如百度百科“北平”词条,在“历史沿革”中有这样的记载:

四个没设区的城市(三起三落的直辖市)(4)

同样是这个词条,在“阅兵仪式”中同样出现了类似的记录 :

四个没设区的城市(三起三落的直辖市)(5)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声音,1945年9月,第十一战区司令官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从西安到北平接收北平。10月,北平市政府重新成立,仍直辖于行政院。1947年1月13日,行政院公布《北平市政府组织规程》,北平市政府直隶于行政院。

第三次(1949.10-至今)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为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成为直辖市。

关于上述三个直辖市的直辖历史,特别是关于北京和重庆的直辖历史,您有哪些更深入详实的了解,欢迎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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