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慕贞是中山先生的原配夫人,生于1867年。父亲是卢耀显,家道小康。
1885年5月26日,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十八岁的卢慕贞与十九岁的中山先生结婚了。
1891年10月20日,卢慕贞与中山的儿子孙科在翠亨村诞生。
1894年,卢慕贞与中山的长女孙娫在翠亨村出生。
1896年11月12日,卢慕贞生下次女孙婉。
卢慕贞与中山先生刚结婚时,夫妻二人的感情并不十分深厚。经常在外奔走的中山先生每逢回到家里,对言语不多的卢慕贞相敬如宾,并无更多交流。
但随着时光的流逝,中山先生对卢慕贞加深了了解,逐渐为她孝顺、勤劳和贤惠的行为所感动。
卢慕贞是一位具有优良美德的中国传统女子,孝敬贤淑,闻于乡党。
她不仅承担养育儿女的责任,还承担了繁重家务,使丈夫减少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得以把精神集中到革命事业上。
卢慕贞孝顺长辈,侍奉家翁家姑,照料婶母,婆婆杨太夫人身上的穿戴多出自卢慕贞之手。中山先生每次回到家中,总会有一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袜,那是卢慕贞熬夜为他缝制的。卢慕贞贤惠,善良,勤劳,她的身上凝聚了传统妻子所有的美德。
最令中山先生感动的是,有一年春天,中山先生的父亲孙达成病重,那段日子里,中山先生和哥哥孙眉返乡探望父亲,亲眼看到卢慕贞在父亲病塌前,寸步不离,亲奉汤药。
对于丈夫的革命事业,卢慕贞一直大力支持,后来,中山在创建黄埔军校时,卢慕贞闻讯,立即把自己养女的丈夫送去,又动员和支持村中十多位青年投考黄埔军校。
对于丈夫的事业,卢慕贞多次说:“我问化不高,从小缠脚,行动不便,不识字,更不懂英文,先生的事一点也帮不了手。”后来,她主动提出中山先生可以纳妾,找一个有才有识的人为伴。但中山坚持不同意。
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山被推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消息传来,卢慕贞感觉像在做梦……我丈夫他做总统了?
1912年2月15日,卢慕贞携孙蜓,孙婉,侄女孙顺霞搭乘邮轮自槟榔屿到了淞沪。
“向夫人致敬!向夫人致敬!”沪军都督陈其美与同盟会会员列队欢迎卢慕贞,革命人士称为“民国之母”。
但卢慕贞是一个传统女子,她不稀罕、甚至讨厌“民国之母”这个称呼,她说:“我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与丈夫家人一起过安稳的日子。”
1912年2月20日,卢慕贞母女在邓泽如以及卢慕贞儿子孙科的护送下抵达京城,中山设宴为妻女们洗尘。在南京城住了20多天,由于时局变化,卢慕贞回到家乡。
物换星移,风云变幻……
1915年,由于各种原因,中山先生提出了离婚。
他郑重其事地给卢慕贞写信,请求离婚,并派侍卫官郑卓陪同儿子孙科回乡递交。
郑卓,香山县三乡人,早年入兴中会。因武功高强,通晓英、法,会开汽车轮船,他成为中山的侍卫,一直当侍从武官。是中山先生最信任的人之一。
郑卓带着孙科回乡了,心中也着实有点害怕。但是既已受托,只好硬着头皮把中山先生的信交给卢慕贞。
其实,卢慕贞早已知道了他们的来意,因为报纸上早已风风雨雨地宣传了。卢慕贞很看了丈夫的信,心情异常平静,问了一些情况后,不假思索,表示同意离婚。
卢慕贞朗声道:“以先生的事业为重,阿科,你拿支笔来,要新的!”
从儿子手中接过毛笔,卢慕贞毅然在信上写了一个“可”字,同意离婚!
之后,中山先生派人接卢慕贞到东京商谈具体的离婚事宜。
卢慕贞到了东京后,与丈夫闭室密谈了许久。之后,卢慕贞当众慨然许诺,同意与先生离婚。
胡汉民、朱执信等人极力反对二人离婚。
卢慕贞就对胡汉民等人一字一字慢慢地说:“先生为革命奔走,身心交瘁,迫切需要有人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现有人愿意照顾先生的生活,且有助于先生的革命活动。甚好。我愿意成全其美。”说罢,她又在离婚书上写了一个“可”字,然后伸出右手大拇指,方方正正地在离婚书上盖下了手印。
卢慕贞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做法,使许多人都大为感动。
中山先生心存感激地对她说:“你永远是孙家的人;阿科永远是你的儿子。”
虽然与卢慕贞离了婚,但先生一直关心着她。不时送钱送物或派人回乡慰问。卢慕贞在乡间时常参与兴办学校、救济穷亲等福利事业,中山出资要钱,大力资助。
在翠亨中山纪念馆里,至今保存着中山先生写给卢慕贞的六封信,每一封都洋溢着他对卢慕贞的款款深情。中山在信封上郑重地写上“卢夫人收”,信内称卢慕贞为“科母”,自己署名为“科父”。
离婚后,卢慕贞在中国澳门定居。从此,没再见过中山先生。
中山先生过世时,没人请卢慕贞出席告别式,悲痛万分的卢慕贞就在家中设灵堂,为先生服丧。
1952年9月7日,卢慕贞逝世,享年86岁。安葬于澳门旧西洋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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