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在庭审时,法官的“重复的内容就不要再说了”,这句话的出现概率极其高。无论是对于原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但对于这种话,当事人不要介意。虽然法官说重复勿说,但法官的目的是想尽快结束庭审,原因在于案件数量太多。
而当事人强调观点,对自身是重要的(强调则要难免重复)。你为了自身考虑,一定抓住庭审时的说话机会,并记入庭审笔录。毕竟错过了,就错过了最佳的发挥时机(庭上永远是观点表达的最佳时机)。特别在法庭辩论期间、最后陈述期间,当事人为了多说句话是需要耐心的。即使法官脾气不好、态度强硬,那你可以说:不好意思,我会简洁,请再给我两分钟时间。记住这句话,绝大多数的法官都会让你继续再说的。
强调和啰嗦,是两个意思。将该表达的观点全面、强调性在庭上表达出来,这是开庭全力以赴的主要表现。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水平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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