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观念中,《春秋》相传为我国古代知名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孔子所作,可实际上,《春秋》的作者,还真不能说完全就是孔子。或者说,《春秋》既可以说是孔子所作,也可以说不是孔子所作。
四书五经之《春秋》
《孟子·离娄》有言:“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这其中的《乘》《梼杌》《春秋》就指的是这三个诸侯国的官方史书。而这其中的“鲁之《春秋》”是记事起于周公时代的一种兼有实录和史纪性质的记史作品,其作者为历代鲁太史。孔子正是根据几百年来历代鲁国太史所作《春秋》,重新编纂、增补,在其中融入孔子自己的“义法”,终成儒家经典之作。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春秋》既是孔子所作,又不是孔子所作的原因了。
孔子
就历史地位而言,《春秋》为中国史学的编纂首开系统的编纂方法——虽然殷周甲骨文、金文里,已具有标明年、月、日的记事方法,但时间顺序排列不得当,一般是日、月在前,年在后;到春秋时代,确定了年、时、月、日的顺序记事。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序》中评价孔子《春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即采用了一种先写四季,后写月份与日期,然后再记述历史事件的方法,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见记史、记事方法的雏形。 《春秋》一书不仅首创了编年体史书的范例效法,《春秋》编年体之效仿者层出不穷,一部部编年体史籍接连而出。而且对纪传体正史,也有极大的启发影响。 章学诚说:“盖纪传之史,本衍《春秋》家学。”纪传体本纪部分,就是编年体史书的一个简缩。而世家、列传,也是按时间顺序,记载一朝大事,以补充本纪。说明司马迁所作《史记》为代表的一类编年体史书也离不开春秋的启迪作用。
《公羊传》、《谷梁传》
不仅如此,《春秋》一书更是将其编者的“义法”融入其中。由于其编纂时间正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诸侯、卿大夫竞相僭越礼制,而孔子作为周王室的拥护者,对此至为痛心。孔子于书中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对现状的不满——尽管《春秋》所用纪年法,是按鲁君在位时间编年,但是纪时纪日,则仍按周历,例如,鲁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其中在“二月”前冠一“王”字,就是表达了对“周历”与其所代表的的周王室权威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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