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配管、配线
说 明
一、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的制作、安装。
二、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的制作、安装、插接式母线槽支架制作,槽架制作及配管支架应执行铁构件制作定额。
三、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通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做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4.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不锈钢桥架按本章钢制桥架定额乘以系数1.1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三、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四、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在木、砖、混凝土)以及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五、绝缘子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式、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
六、槽板配线工程量,应区别槽板材质(木质、塑料)、配线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导线截面、线式(二线、三线),以线路每米“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塑料护套线明敷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铅钢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线槽配线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若为多芯导线,二芯导线时,按相应截面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2;四芯导线时,按相应截面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4;八芯导线时,按相应截面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8;十六芯导线时,按相应截面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2.1。
九、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φ6、φ9),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十、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M12、M16、M18),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钢)、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应区别管子直径,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接线盒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十六、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下表规定的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
十七、桥架安装,按桥架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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