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抵税”——这一话题似乎经常出现在各种公司的税务筹划思路当中。老板想要买车,便选择以公司名义购买,这样购进车辆既可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仅如此,公司名下的车辆费用也可以作为公司费用税前列支,减少公司的税务成本。
这样看起来,用公司名义买车好像能够完美地降低公司部分税收负担。然而,税哥今天在广东省税务局的网站上看到了这样一则行政处罚案例:
<图片截取自 穗税一稽罚〔2022〕64号>
该案例中,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正是出于降低税务成本的考虑,选择了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然而,经过税务机关稽查发现,该公司购入车辆后并未用于公务用途,而是用于个人消费。
因此不仅被认定为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纳税申报,还涉及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同时,由于多列支出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已经构成了偷税行为。
结果该公司不仅需要补缴相应税款,还需要针对偷税的行为缴纳罚款。最终该公司买车不仅没有抵税,还产生了额外的罚款支出。
由此可见,公司买车是需要以用于公务用途为前提才能实现抵税的。
那么该如何证明车辆是用于公务而非个人消费呢?
首先,公司应针对公司车辆的使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每次用车时,用车人应登记车辆用途及行程信息,并交由有关部门审批,同时留存附件资料备查。车辆发生的维修保养费、油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均应取得合规发票进行税前列支。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车辆行程单及相关能够证明车辆用于公司用途的资料要完备、合规,这样遇到税务稽查也没问题啦~
随着税收征管的不断完善,严格区分个人消费与公司支出也成为了税务检查的要点。公司股东及财务人员更应当提高合法合规意识,避免相应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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