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随着市民保险意识增强,保险似乎成了热门话题然而,繁杂专业的保险合同,你到底了解多少?12月1日,长沙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情况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商业保险复效注意事项?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商业保险复效注意事项(财保合同免责条款容易藏)

商业保险复效注意事项

红网长沙12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随着市民保险意识增强,保险似乎成了热门话题。然而,繁杂专业的保险合同,你到底了解多少?12月1日,长沙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情况。

“不少当事人到法院后,法官问保单有没有看,最常听的答案就是没看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冬华介绍,原因一是觉得没必要,还有就是合同内容太多、又专业,看不懂。“实际上,这个没看(保险合同),对老百姓来说就是风险,尤其是免责条款。”

胡冬华介绍,财保合同里有些免责事由,属于投保人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如驾驶证未按时更换,车未及时年检等,投保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胡冬华说,保险公司可将这些列为免责事由。“有此类情况,即使不是事故原因,保险公司也会主张自己免责。”

“在实际审判中,保险公司认为属于免责事由的情况。到法院后,法官可能会对这类合同的约定进行重新认定。”胡冬华说。

“保险公司如未说明、提醒这些条款,按《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无效的。”胡冬华说,如果保险公司充分说明这些条款,甚至让投保人手抄并署名确认,可能就具备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表述模糊,是埋在保险合同里的第二个雷。“首先表现在用词不明确上,模糊的表述遇到具体的事故,就会涉及事故是否符合合同的情况。”胡冬华举了两个例子,“比如车辆保险合同中,有一条说,车辆的脱落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但脱落是指局部脱落还是整体脱落,这个并没有没明确说明”。

车辆保险合同中,还有关于发动机进水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如果当时下暴雨,驾驶员又没办法控制车辆,非人为地让发动机进了水,到底该如何明确事故原因,这个就是模糊概念了,”胡冬华说。

正确分辨合同中的“雷”

胡冬华提醒,市民在保险合同上签名时要先仔细阅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如果没看,就有可能免责条款发生效力,“如果保险公司把签订合同的过程通过视频、录像等方式作为证据保存后,这些免责条款就有法律效力了。”

“尤其是车险。”胡冬华表示,“特别是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要及时办理车辆年检、更换驾驶证等。如果发生事故,且出现未年检等情况,保险公司可能就不赔了”。此外,他还提醒市民,不要让人代签字,要自己阅读合同,与保险公司确定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事故后,投保人应及时留下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胡冬华建议,保险公司在拟定保险合同时,如确定一些情形属于免责事由,应通过加粗字体等方式提醒投保人注意。

85%案件由不予理赔引起

根据长沙市中院通报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长沙两级法院受理财保合同纠纷案件1019件,一审案件789件,二审案件227件,再审案件3件,结案总数950件,其中九成案件争议在于免责条款的适用。截至目前,今年收案总标的额已达4.2亿元。

“从这几年来看,案件是逐年上升的,而且趋势非常明显。”胡冬华介绍,从案由和类型来看,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比例较高,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的70%,其中85%的案件涉及车损险;从当事人地位来看,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和上诉人的案件较多,投保人胜诉比例较高。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约85%的案件是由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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