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批次食品通报(山东曝光11批问题食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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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共计737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726批次,不合格11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莒南县滨海农贸市场沈国才经营销售的香蕉 ,腈苯唑(实测值:0.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能阻止已发芽的病菌孢子侵入作物组织,抑制菌丝的伸长。在病菌潜伏期使用,能阻止病菌的发育;在发病后使用,能使下一代孢子变形,失去侵染能力,对病害具有预防作用和治疗作用。腈苯唑属高效、低毒、低残留、内吸传导型杀菌剂,能抑制病原菌菌丝的伸长,阻止已发芽的病菌孢子侵入作物组织。果树上主要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桃褐腐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刺激肠胃,引起腹泻、呕吐,严重的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2.石家庄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青岛布瑞斯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老面包(280克/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60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糕点、面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0.5g/kg。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一般而言,脱氢乙酸对人体的危害要根据食用量而定,虽然脱氢乙酸通常属于防腐剂,但少量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不会对身体产生太大的危害。如果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则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等危害。

3.滨州市沾化区红彬蔬菜批发超市经营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实测值:2.03×10⁻²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造成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检出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长期食用6-苄基腺嘌呤超标的豆芽,会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甚至有致癌可能;

4.莱阳市蔡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海阳市徐家店镇客都超市经营销售的追捧绵白糖(300g/袋 分装),还原糖分(实测值:47.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5~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还原糖分,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还原糖分不合格会影响产品的质量。《绵白糖》(GB/T 1445—2018)中规定,绵白糖中还原糖分含量应处于1.5~2.5g/100g之间。绵白糖中还原糖分检测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也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还原糖分高的食糖会影响产品的质量,易吸潮、不利于储存。绵白糖中还原糖分检测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生产工艺控制不当,还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5.山东卡伦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济宁九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龙贵超市赛宝店经营销售的野格哈古特草莓奶油利口酒(700ml/瓶 17%vol),酒精度(实测值:15.1%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6.0~18.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酒精度,又叫酒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6.曹县润鸿购物超市经营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实测值:1.2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腐霉利,又称二甲菌核利、速克灵、必克灵、扫霉特、克霉宁,是一种新型低毒、高效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主要用于防治黄瓜、西红柿、菜豆、韭菜等多种蔬菜的灰霉病、菌核病等。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7.临沂市罗庄区芳舒早餐店加工售卖的油条(散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75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以AI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中和剂和固化剂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于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00mg/kg。油炸面制品(自制)样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一般而言,在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的情况下,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能力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骨质疏松,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在体内蓄积和进行性的生理作用,还可能引起脑病、骨病、肾病,以及非缺铁性贫血等疾病。铝也会对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引起人体免疫力下降等。

8.安丘市原都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大肠杆菌的危害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很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第二种,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9.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济宁利客商贸有限公司京杭店经营销售的万家清泉饮用天然矿泉水(560mL/瓶),硝酸盐(以NO₃-计,实测值:53.4mg/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5mg/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亚硝酸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矿泉水中硝酸盐(以NO3-计)最大限量值为45mg/L。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生产企业的水源污染,比如水源附近土壤施用硝酸盐肥料等造成硝酸盐含量较高,部分硝酸盐在水体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成亚硝酸盐。

10.潍坊市青州市衡王府大集夏广欣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1.青岛永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巨野县麒麟镇金果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萌展涮锅肉片(280g/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3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油撒子被检测出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的环境条件控制不当。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相关问题食品企业属地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通过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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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批次食品通报(山东曝光11批问题食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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