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初的汕头市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备受关注,放眼全省尚属首创。作为新的市委工作机关,该局被赋予了“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和政府效能提升”的重要使命。

事实上,经过近年来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汕头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汕头成为全省4个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全市42个单位985个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办理速度全部达到全省前三,营商环境指标对照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取得明显进步,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

当前,汕头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党中央、省委赋予汕头新定位新要求,为新时代汕头改革开放再出发注入了强大动力。今年是汕头“落实发展年”,汕头市委设立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正是为了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和提升作风建设、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推动特区再出发、再创汕头新辉煌。

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最早一批经济特区之一,汕头的经济社会发展备受各界关注。一个地方发展得好不好,发展前景怎样,营商环境显然是重要的考评价值之一。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汕头致力于推动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不断创新举措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汕头市营商环境先进做法(解题汕头为何在全省首创设立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

过去一年来,汕头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形成“综合窗口 专业窗口”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数据显示,2018年市级实体大厅共受理业务158万件,政务服务网共受理10860件;开通12345服务热线,共接收工单总数355165宗,按时办结率99.66%,群众对平台满意度高达99.85%。

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持续释放商事改革红利。出台《汕头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10项改革深化措施,贯穿企业准入、准营、退出及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面推进“二十四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名称自助申报、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银政通”等便利化服务;分步推动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提前完成国务院提出8.5个工作日的改革要求。截至2018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47467户,其中企业67623户,均稳居粤东西北各市第一。2018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2882户,其中企业10501户,同比增长22.4%和16.8%,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和8.6个百分点,保持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的活跃态势。

在提高准营审批改革效率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总体承诺办理时限比厦门提速三分之一以上,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中,推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改革,全面推行许可信息化,全部事项审批速度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名列第一。

此外,服务企业效能也在不断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新组建股份制公司10家,截至目前,全市实有股份制公司193家,其中境内外上市公司35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32家);支持企业加快产权融资,协助企业实现融资197.7亿元;支持企业加快升级发展,新升冠省级以上名称519户,指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478户。

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推动掀起新一轮投资建设热潮。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汕头各地组织开展了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工、竣工投产活动,项目超200个,总投资超1000亿元,项目呈现投资领域广、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惠及民生多等亮点。

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寻求突破

客观来说,对比过去,汕头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对标先进,如距离深圳等先进城市仍有不小差距。作为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同时也是全省4个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如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往更高层次发展,把汕头打造成为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已然成为推动汕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大课题。

汕头市营商环境先进做法(解题汕头为何在全省首创设立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

“在总结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启示中,我们深切认识到,是改革开放改变了汕头、发展了汕头。新时代汕头要更好扛起‘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在日前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汕头市委书记方利旭汇报汕头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时表示,汕头将用好“关键一招”,努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求突破。

而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的设立就是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的有力体现。今年初,汕头紧紧抓住市级机构改革契机,积极做好“自选动作”,在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的工作中,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检查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职责,相关机构的行政效能督查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至此,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运而生。

汕头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也明确指出,市委决定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目的,就是要巩固提升作风建设、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成效,不断激发企业活力、社会活力、市场活力,让创新发展的动力更强、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更足、服务发展的效率更高。

“当前,汕头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党中央、省委赋予汕头新定位新要求。在这个关键节点上,汕头要通过对标最优最好最先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吸引更多投资者前来投资置业,让投资者安心投资、放心发展。”近日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李旭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汕头各地落到实处,“让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特区标签、成为汕头品牌。”

激励善作为问责不会为

这个全省首创设立的市委工作机关,到底承担着哪些工作职责?将如何发挥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和政府效能提升的作用?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定位和发展,备受汕头市广大干部群众关注。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检查本级党委、政府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李旭东告诉记者,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负责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奖惩并举,对担当作为、善抓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委予以褒扬和激励;对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实的行为,以及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问责。

李旭东补充说,同时对影响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的问题及原因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为领导优化决策提供参考。“市委、市政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之后,我们将通过专项督查行动,督查不落实的单位,盯住不落实的人,找到不落实的原因,解决不落实的问题。”

除此之外,该局还负责市委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监督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效能,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开展明查、暗访、曝光、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监督各部门“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状况开展调研、评估、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已开展20多场次专项监督行动

记者了解到,自1月11日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至目前该局已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了20多场次专项督查行动,在全市掀起了“抓落实、促发展”的工作热潮。

“督查过程中,我们主要检查每个单位有没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没有层层动员、层层分解落实2019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李旭东告诉记者,同时会抽查几名科员,了解他们是否清楚市委主要发展思路、该单位该科室的重点工作及个人相关任务等,“目的是让每个科员都知道他们应该干什么事,完成什么工作。”

据了解,在督查行动之后,该局还将不定期举行督查反馈会。如最近一次召开的督查反馈会上,该局对督查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部分区直单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督查发现,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制订新一年工作计划马虎应付,未认真研究,内容空洞,措施不细。有的单位考勤制度执行很不到位,缺勤人员去向都未掌握。

会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明确作出整改表态,各区作风办则表示将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表示还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整改情况“回头看”,突击检查,明查暗访,推动各单位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建设营商环境高地,以更优良的作风推动特区再出发、再创汕头新辉煌。

【全媒体记者】黄嘉锋

【作者】 黄嘉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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