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目的在于对不同容量状态的蓄电池进行判断和处置。

1.1 开路电压

在蓄电池不带任何负载的情况下,正负极桩之间的电压值,单位为伏特(V)

1.2 蓄电池容量

20小时率容量,单位为安时(A*h)。

1.3 蓄电池额定容量

额定容量又称为标称容量,即在环境温度25℃、20小时率放电电流、终止端电压10.5V条件下,蓄电池能放出的最低工作容量。6440蓄电池的额定容量为55A*h。

2 铅酸蓄电池检查要求及方法

2.1 要求:

经销商接车检查:经销商在接车时必须检查蓄电池开路电压。

经销商定期检查:经销商必须对商品车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开路电压检查。

2.2 检查方法:

将蓄电池负极断开,把电压表红表笔接蓄电池正极,电压表黑表笔接蓄电池负极,读取电压表数值。(如下图)

蓄电池容量检测和处置方法(蓄电池容量检测和处置方法)(1)

图示

3 蓄电池状态判定

蓄电池容量通过测量蓄电池开路电压对照下表间接得到

蓄电池容量-开路电压对照表

蓄电池容量达到60%以上属于正常状态。

蓄电池容量在50%以下时为亏电状态。

蓄电池容量在20%以下属于深度放电(过度放电)状态。

4 蓄电池充电

蓄电池容量在50%以下时必须立即进行充电处理,否则蓄电池长时间处于深度放电状态会导致蓄电池损坏。

4.1、充电前准备:

4.1.1 检查蓄电池外观,确认壳体无破损、无漏液现象,确定蓄电池电极完好;

4.1.2 将蓄电池正极与充电机正极相连,蓄电池负极与充电机负极相连,连接线接触良好,避免打火。连接线接好后再开机,注意充电区域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4.2、充电方法:

在25℃±5℃条件下,以恒压16V±0.01V,最大电流不允许超过13.5A进行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少至接近零值,连续2~3h不变则充电结束。

4.3、注意事项:

4.3.1 充电时应将蓄电池从车上拆下,严禁蓄电池在车上直接进行充电。

4.3.2 蓄电池充电过程中,严禁取下充电夹,否则可能打火引起爆炸;

4.3.3 蓄电池充电过程中,严禁正、负极接触,否则会打火引起爆炸;

4.3.4 充电时蓄电池温度不能超过45℃,否则要采取降温、减小充电电流或降低充电电压等措施;

4.3.5 室内充电时,充电结束后,先静置半小时,待排散电池内与室内的氢氧气体,然后再拆取充电连接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