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取的通行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收费公路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但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政策规定如下:
1、高速公路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财政票据:票据监制的章是“财政部监制”。
如下图:
六、取得ETC充值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全自动收费系统,用户可以办理后方便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用于支付通行费。ETC发票,并非“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因此,公司车辆办理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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