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参考文献著录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是作者和编者共同的目标。赛恩斯编译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国家标准GB/T 7714-2015虽然为作者和编者提供了规范化的著录方法,但在具体执行标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常见的如下:
一、引用而不著录。学术论文确实引用了他人的文献而不明确著录,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参考文献引用失范行为。大量的学术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观点、数据、资料等没有标注原始文献的引文出处。这里的“引用”,不是狭义的,不限于“直接引用”,还包括“间接引用”,有“参考”之意,即参考了他人的观点、数据、相关资料等。
二、仅著录文后参考文献表,而正文中未作引文序号标注。在学术论文中,凡是引用前人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材料等,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有的学术论文通篇对引文序号未加以标注,而在文后却列出若干参考文献,其实这样并未完成参考文献著录的全部工作。
三、参考文献表要素缺项。参考文献的著录应该包括责任人、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社(刊名)、出版年月[出版年,卷(期数]和起止页码等。但不少学术论文的文后参考文献表中责任人、文献题名、出版社所在地、卷(期数)和起止页码等应著录的项目缺漏。
四、参考文献表文献类型标志不规范。在许多作者的论文中,比较常见的差错是文献类型的标志代码错误或标注不规范,可能是作者不知道应该标注哪个文献类型的标示代码,或者说作者尚不清楚文献类型标志代码的准确涵义。
五、刊物自引和作者自引不恰当,机械式转引导致以讹传讹,误导读者。在学术论文中,恰当自引是合理的、可取的。有些作者为达到提高自身的声誉而故意加大自引量,甚至未用而引,使参考文献的数量不正常增加,从而误导期刊、论文和作者的评价。机械式转引是指作者不是在论文中直接引用原始文献中的资料,而是盲目转引其他论文所引用的同一资料的现象。这极容易导致以讹传讹,误导读者,从而影响对原始文献的正确评价。
六、顺序编码制与著者-出版年制交互使用产生混乱现象。国家标准GB/T 7714-2015规定,可以采用顺序编码制,也可以采用“著者-出版年制”,但从有利于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和标准化工作开展的角度讲,应至少在同一论文中使用一种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所以,应将上述混合著录形式改成单一著录形式。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出版物采用了顺序编码制。
七、著录的时效性不强。参考文献的时效性是体现学术论文起点的重要标志。时效性强的学术论文,参考文献大多“新”且多,必然会受到众多读者和国内外知名检索刊物的青睐。因此,学术论文只有引用近期发表的文献,才能体现其创新性。而有些学术论文文后列出大量过时的参考文献,使论文的新颖性大为降低。
八、多次引用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献重复标号。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重复标号导致参考文献的序号冗长、繁琐。新标准规定只编一个首次引用的序号并用上角标标注于正文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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