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倾国的美人颂歌上一节,我们看到了宋玉的《九辩》,以及它所产生的深远的影响,甚至决定了中国人怎样去感知秋天,这个季节的内涵就此底定下来了,所以我们才会说宋玉的影响力不亚于屈原讲完了宋玉,先秦部分的诗歌也要告一个段落,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汉代的诗歌,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中外文学汉代诗歌笔记?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外文学汉代诗歌笔记(第四章汉代诗歌)

中外文学汉代诗歌笔记

第四章

第四章
汉代诗歌

第一节 李延年《李夫人歌》:

倾城倾国的美人颂歌

上一节,我们看到了宋玉的《九辩》,以及它所产生的深远的影响,甚至决定了中国人怎样去感知秋天,这个季节的内涵就此底定下来了,所以我们才会说宋玉的影响力不亚于屈原。讲完了宋玉,先秦部分的诗歌也要告一个段落,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汉代的诗歌。

其实,汉朝最主要的文学类型是汉赋,它的特色是华丽宏大,因此深受皇帝、贵族的喜爱,文人们也大量投入创作,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帝国艺术。但一般人都不知道,汉赋是可以吟诵的,它不但押韵,而且讲究对仗,开拓了许多文字的艺术表现力,所以可算作广义的诗歌。而我们一般以为的狭义的诗歌,当时是以歌谣的形式流传的,在民间的歌谣后来被称为乐府诗,至于在皇宫里,皇帝们唱的就是楚歌。

大家还记得吧?秦朝末年楚汉相争的时候,最主要的项羽、刘邦这两方都是楚国人,项羽还自封为“西楚霸王”呢!当两人的争霸战走到了最后一幕时,也是用“四面楚歌”来画下句点的。这就难怪项羽、刘邦这两个人都是用楚歌来表达情感,项羽的《垓下歌》、刘邦的《大风歌》都带有“兮”字,句子也是长长短短的形式。到了汉武帝时,也还是继承了这个传统,他所吟唱的《秋风辞》同样是真挚感人的楚歌佳作。

既然汉武帝的音乐素养、文学造诣都很高,还能亲自演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身边就有一批善于作曲写歌的文人或优伶。其中,有一个歌手叫作李延年,其妹就是后来入宫深受宠幸的李夫人。李夫人和她的哥哥同一个出身,都是从事娱乐业的倡家,身份低下,而她为什么能够入宫呢?这个机缘靠的就是李延年卓越的创作才华。班固《汉书·外戚传》中记载:

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初,夫人兄延年,性知音,善歌舞,武帝爱之,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上叹息曰:“善!世岂有此人乎?”平阳主因言:“延年有女弟。”上乃召见之,实妙丽善舞,由是得幸。

大意是说:李延年因为特别擅长音乐歌舞而受到汉武帝的宠爱,每当他创作出新的音乐,聆听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正是运用这样高超的能力,李延年以一首歌深深打动了汉武帝。有一天,李延年正侍候汉武帝休闲起舞,在这个时候便唱起一首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首歌曲里虽然没有楚歌最明显的特征,也就是使用“兮”字,但从汉朝宫廷的喜好来说,李延年私下所唱的《李夫人歌》,应该也是楚歌。而汉武帝听完了这首歌,不禁悠然神往,叹息说:“真美啊!世界上难道还有这样的佳人吗?”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就说:“李延年有一个妹妹。”皇上听了以后便召见她,一见之下果然惊为天人,李夫人实在是妙丽善舞,因此就获得了宠幸。这就是李夫人进宫的过程。

讲到这里,你可能还没有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这篇歌词会有这么强大的魅力,如此打动汉武帝呢?其中的内容到底高明在哪里呢?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要从两方面来谈。

第一,汉武帝可不是一般男性,而是统御整个国家的皇帝,如《诗经·小雅·北山》所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后宫佳丽三千人,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顶尖美人没有见过?再加上他雄才大略,眼光非凡,庸脂俗粉怎能入其法眼?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打动汉武帝实在不容易,甚至应该说是难度非常高的挑战。而李延年却偏偏做到了,这就足以证明他确实是一个十分卓越的艺术天才。

最重要的是,李延年打动皇帝的可不是音乐,而是歌词的内容,这就是我们要讲的第二个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地方了。究竟,这篇歌词的高明处在哪里呢?

我们回忆一下,《诗经》里写美人的《硕人》篇,塑造出“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的绝色佳丽,还有什么写法可以青出于蓝呢?那真是不容易的事。在这首《李夫人歌》中,一个字都没有提到美,甚至连一个比喻都没有,但却充满强大的魅力,足以吸引汉武帝这样的帝王,原因何在?有人说,因为诗里面有“倾城倾国”这一句,但这一句又为什么会那么动人呢?一旦我们认真地去思考,就会发现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背后还有很深刻的原因,值得深入分析。

其实,这整首歌词都把握了惊人的心理学,隐藏着内在的、不容易自觉到的心灵反应,要破解这首诗的秘密,钥匙就在人类心理的奥妙。

首先,“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这两句呈现出一个遥不可及的形象,比“在水一方”还要远得多,这位北方佳人隔绝于人世间之外,独自站在远方,既不能近距离碰触,也无法看得很清楚,就像是虚无缥缈的天边女神一样。而人的心理总是贵远贱近的,近在眼前的事物再美、再好,天天看着就都觉得稀松平常,因为唾手可得;相对地,远方不常见的东西,先天上就似乎镀了金,因为“距离”会自动帮它增加价值,所以才会有“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远来的和尚会念经”之类的俗话。而遗世独立的美人就更是魅力无穷了,因为蒙着神秘的面纱,人们无法近观看清楚,通过无边无际的想象,反而更增加了吸引力。所以说,“绝世而独立”这一句呈现了北方佳人的神秘性,这份“神秘感”就引起汉武帝的好奇心。

然后就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段名言了。“顾”是回头看的意思,而“倾人城”“倾人国”的“倾”,这个字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倾动”,指这位绝代佳人一出现就能引起轰动,大家就来争相目睹,导致万人空巷的盛况,这当然也展现出一种非凡的、明星般的魅力。至于另一种解释,就更加耐人寻味了,倘若把“倾”字解释成倾覆、倾灭的倾,那么“倾人城”“倾人国”指的就是红颜祸水,甚至还不需要“回眸一笑百媚生”,她那回顾一眼的秋波流转就已经令人惊心动魄,竟然“一顾”足以“倾人城”,“再顾”足以“倾人国”,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国家都为之陷落了,这样的美丽多么危险,却又多么惊人!

异曲同工的是,公元前12世纪的西方世界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希腊的特洛伊战争不就是以美丽的海伦为导火索的吗?而特洛伊城不也就此陷落了吗?再回到中国古代来看,周幽王不也是为了博得褒姒的一笑,乃至把整个国家给灭亡了吗?美人一旦美到了极致,就带有一种危险性,也正因为要付出的代价如此之巨大,同时也就更衬托出美人的绝色程度,这就是一种极端危险的、致命的美丽!

话说回来,这样足以带来国破家亡的危险,通常会让人感到害怕而畏缩,以致裹足不前,或者干脆连碰都不要碰,至少可以确保一生的平安;但人性就是如此奥妙,有时候,事物越是危险就越想要去尝试,好比大人禁止小孩玩火,就反而越让他想要去玩火;学校禁止爬墙,就偏偏总会有人故意去违反校规,可见人性的复杂。而汉武帝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冒险性格的人,否则他不会穷兵黩武、开疆拓土,再加上身为帝王的自信,以及征服天下的欲望,又岂会害怕一个美人可能会带来的危险呢?相反地,汉武帝不但不怕危险,他更想要征服危险,而越是危险的事物,冒起险来不但越是刺激,驯服了危险之后也会带来更大的成就感!“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两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增加了李夫人的吸引力。

讲到这里,李延年已经借由神秘性、危险性而让李夫人的美无与伦比,把汉武帝的好奇、向往之心带到了巅峰,但他接着又运用了一种心理策略,把汉武帝的心动转向积极的行动。他说“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那就是通过“稀有性”去激发占有欲,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佳人从世外走向皇宫!

“宁不知”是一个疑问词,意思是“岂不知”,李延年给了汉武帝一个最后的提问:你难道不知道“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吗?这样的绝色美人本就是稀世珍宝,百年难得一见,一旦错过就再也找不到了,徒留一生的遗憾!于是乎,人就会激起一种欲望,把她据为己有。

这种心理反应,其实是很普遍的现象,所谓“物以稀为贵”,就一语道中人类的心理。原来,一个物品的价值并不完全在于其自身的质量,更多的时候,是决定于它的数量。即使质量再好,数量一多就会贬值了;但是,当同样的东西很罕见的话,抢着要的人竞相出价,就会一路垫高它的价格,像钻石之类的珠宝,不就是因为稀少才会那么昂贵的吗?同样地,我们在消费市场上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一个商品号称是最后一个,再不买就没有了,这个时候就激起了购买欲,因为不想错过的心理让“可有可无”变成了“非要不可”,这就是商场上常见的推销术。

同理可推,李延年用来增加李夫人的吸引力的,就是稀有性,而这确实达到了效果。当汉武帝听完了这首歌,果然忍不住叹息说:“真美啊!世界上难道还有这样的佳人吗?”这时,李夫人进宫的时刻到了!

你看,李延年的技巧是多么高明啊!他不是用具体的事物来比喻美人,像“肤如凝脂”“螓首蛾眉”“领如蝤蛴”之类,《诗经·硕人》这样的写法,等于是把美人拆解成一个个的零组件,再去做具体的比喻,但各个部分的比喻再怎么生动传神,都不是美人的整体;何况,即使把这些局部重新组合,也还原不出整体的美人形象,最多只是拼装的人偶。更何况,就算我们在脑海里把“肤如凝脂”“螓首蛾眉”“领如蝤蛴”重组出完整的硕人,但美人的气韵又哪里能够如实再现呢?那种神秘的气质、甚至是致命的美丽,是任何笔墨丹青都不可能表现出来的。

传说美人王昭君因为画师毛延寿故意把她画丑,所以没能被皇帝选中,而被送去塞外与匈奴和亲,一个人漂泊塞外异乡,终身过着孤独、悲伤的生活。但王安石却替恶名昭彰的毛延寿作翻案文章,说王昭君的悲剧并不是毛延寿造成的,为什么呢?道理就在于“意态由来画不成”(《明妃曲二首》之一),那倾城倾国的“意态”是不可能画得出来,再伟大的画家都一样,所以,即使毛延寿尽心尽力地替昭君作画,结果依然无法改变王昭君的命运。照这个道理来说,毛延寿不就等于背了黑锅,做了替罪羔羊?所以王安石才会认为“当时枉杀毛延寿”,毛延寿白白死在不懂得绘画的极限的人手里,还被套上舞弊的罪名,真是太冤枉了。

既然美人倾城倾国的意态是“由来画不成”,那就不要画吧!于是李延年尽全力去写美人的神秘性、危险性、稀有性,这些都是抽象的范畴,反而延展了人们的想象力。既然想象力是无限的,那美人的魅力也就是无限的,而无限的美又有谁能抗拒得了呢?于是见多识广、自信又霸气的汉武帝就被深深吸引了。这就是李延年的艺术天才最卓越的发挥,令人简直不敢相信,李延年只是一个出身倡家的歌者,从哪里学来这样了不起的技巧!《李夫人歌》从此也就成为诗歌里的杰作,与倾城倾国的李夫人一起永垂不朽。

总结一下这一节,我们讲了李延年为他的妹妹所写的《李夫人歌》。他是一个很懂音乐的人,但又能用最高明的文学技巧,写出最能打动人心的歌词,从此以后,“倾城倾国”就成为绝色美人的最佳形容词了。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为什么“倾城倾国”这个成语会这么动人的原因了吧?

第二节 《薤露》《蒿里》:生死的感慨

在上一节的专题里,我们已经看到了汉初李延年的诗,写他的妹妹李夫人风华绝代,足以倾城倾国。可惜的是,李夫人这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佳人,虽然获得了皇帝的宠幸,但不仅一生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而且红颜薄命,不到三十岁就香消玉殒,徒留无限感慨。

事实上,薄命的当然不限于红颜,古人通常会遇到各种疾病、天灾人祸的威胁,在营养、卫生、医疗都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不但衰老得比较早,而且也不容易长寿,韩愈在他的《祭十二郎文》中,不就感叹说他自己是“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以致怀疑自己能活得久吗?但这几句话却是写在悼念侄子的祭文里,比他小一辈的侄子年纪轻轻就已经病故了。难怪杜甫感慨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曲江二首》之二),一语道出古人的共同心声。

从平均寿命来看,一直到清朝末年为止,人类的寿命都算是短暂的,有一个统计甚至说,晚清时期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八岁。对于我们现在动辄八十岁的平均寿命,实在是难以想象的。最严重的是汉朝末年与魏晋之交的时候,不但战争连绵不断,死伤无数,雪上加霜的是常有瘟疫肆虐,不分贵贱贫富,死人无数。例如著名的建安七子,就是因此而凋零殆尽,其中,孔融、阮瑀早个几年过世,剩下的五个人竟然全都死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先是这一年的春天,王粲死于回邺城的途中,年仅四十一岁;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北方发生一场大瘟疫,曹植《说疫气》描述当时疫病流行的惨状,道:“建安二十二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就在这场传染病中,建安七子中最后的四个人也无一幸免,全部罹病而亡。后来曹丕在《与吴质书》这一篇书信中,便无比痛心地感慨道: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就在瘟疫横行的灾难之下,曹丕的亲朋好友很多都遭了殃,建安七子里的徐干、陈琳、应玚、刘桢一时之间接踵病逝,他们的年龄都在四十岁上下,多愁善感的曹丕万分悲伤,写下了这一篇令人动容的哀悼文字,但一切都只是无奈的悲怆而已。

这样触目惊心的生命大扫荡,连王公贵族都尚且如此,何况平民百姓?由此可见,“死亡”是古人最切身的体验之一,那是生活中频繁发生而无法回避的人生课题,再加上这些经验又太深沉、太沉重,因此也成为诗歌里所歌咏的主题之一。以西汉时期的乐府民歌来说,就已经出现了专为送葬而写的挽歌,包括《薤露》《蒿里》这两篇。

根据晋朝崔豹《古今注》的说法:“《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作悲歌,言人命如薤上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于蒿里,故用二章。……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亦谓之长短歌。言人寿命长短定分,不可妄求也。”

这段话有两个重点,一是说明《薤露》《蒿里》都是丧歌,出自田横的门人。田横是先秦末年齐国的贵族,汉高祖刘邦统一天下的时候,田横不肯称臣,率五百门客逃往海岛,在途中距洛阳三十里地的偃师首阳山自杀。门人悲伤感慨,所以就写了这两首送葬的哀歌。第二个重点是说明到了汉武帝的时候,这两首诗就分别被不同的阶级使用,《薤露》用来送王公贵人,《蒿里》则是送士大夫庶人。

但是,关于《薤露》《蒿里》的来历,其实可以不必这样拘泥,这两首诗就是西汉流行的送葬歌曲,也是西汉留存至今寥寥可数的篇章,其中所歌咏的都是生命短暂以及死亡所带来的绝对性归零、生命终究无可救赎的悲哀。

《薤露》:生命如朝露

先以《薤露》这一篇来看,歌词说: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这首诗是用比喻和对比的手法,突显出生命的短暂。薤,是一种带有特殊辛辣气味的蔬菜,在古籍《黄帝内经》中,它和葱、蒜、韭及兴渠(洋葱)组成了植物“五辛”,最大的特色是“叶似葱、韭,鳞茎似蒜”。它们长在路边,随着日升日落,吸收阳光雨露,随着自然的韵律生长枯萎。当送葬队伍前进的时候,它们就像在沿途默默致哀似的。

这首诗一开始就写出殡时,诗人一眼就留意到路边的花草植物。当然,这不是送嫁的喜悦,所以看到的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而是“薤上露,何易晞”,薤草上面沾着清晨的露珠,在旭日的照射之下晶莹剔透,闪闪发光,那本来是非常美丽的景象;而且经过一夜露水的滋润,植物更是生机饱满。但所谓的“感时花溅泪”,当心中满怀着死别的悲哀时,触景生情,哀伤的眼睛便看不到生机勃勃的美,而只感慨一切生命瞬间就会消失,就像闪耀晨光的露珠一下子就干涸了,无影无踪。

这种生命如朝露的比喻,成为一种人类普遍的感应,《汉书·苏武传》便记载:汉武帝时,李陵被匈奴俘虏而投降,也被汉朝视为背叛者,两面的压力,让他痛苦不堪。这时,苏武出使到匈奴已经十几年了,艰苦地牧羊为生,但都坚持不肯降服,李陵被赋予收编苏武的任务。在游说的说辞里,就动之以情:

来时太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阳陵。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独有女弟二人,两女一男,今复十余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

意思是,苏武家破人亡,母亲已经过世,年轻的妻子也改嫁了,两个妹妹、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经过了十几年也都不知是死是活,人生有如朝露般的短暂,何必要这样长久地苦守下去呢?这里,就已经使用到“人生如朝露”的比喻。

到了东汉,文人所写的《古诗十九首》里面,也回应了类似的感慨,《驱车上东门》说道: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

在浩瀚广大的天空中,阴、阳也就是日、月不断地移动,日复一日东升西落,形成一种永恒不变的节奏,而生命就如同朝露一般,只有很短的时辰可以闪耀光芒。这样的人生匆匆,倏忽即逝,就像是暂时寄居在旅店一样,过一晚就得离开,所以说“人生忽如寄”。而自古以来,这千万年之间不停地送葬,这是圣贤也无可奈何的事啊。

再后来的一代霸主曹操,也用了一样的比拟,他著名的《短歌行》不就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而才高八斗的曹植《赠白马王彪诗》中也感慨道:“人生处一世,去若朝露晞。”可见不只是“贤圣莫能度”,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王公贵族也同样无能为力。难怪后来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咏怀》之三十二也哀诉:“人生若尘露,天道邈悠悠。”无独有偶,这种把生命比作朝露的比喻,并不限于中华文化,例如日本战国时代末期统一全国的武将丰臣秀吉,死前写给自己的几句话里,也表达了一样的感慨,他说:“人生如浪花,我将消失如露珠。”由此可见,露珠的美丽与短暂,已经成为文学里对人生的绝佳比喻了。

但是,《薤露》的作者并不只是建立这个巧妙的模拟而已,他还进一步意识到露珠和人类毕竟是不同的,两者固然都是短暂有限的存在,但“露晞明朝更复落”,露水虽然干涸了,明天一早仍然还会落在草叶上,可“人死一去何时归”,人一死却再也不会回来!换句话说,露珠的存在虽然稍纵即逝,却可以每天不断地重复再生,那就形成了另一种的永恒,相比之下,每一个人却都是一去不复返,走到生命终点之后就完全消失,化为无限的虚空。这么说来,人类的死亡真是一种彻底的绝望,所以尤其让人痛彻心扉。

在此,我要特别提醒大家:这个“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的对比,是诗词里非常普遍的作法。以唐诗来看,所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刘希夷《代悲白头翁》),“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题都城南庄》),都是同样的感慨,只是把露水换成花朵而已。可不是吗?今年的花虽然谢了,但明年春天还会再开,并且一样绚烂似锦;但当年看花的人却已经变老了、搬家了,甚至离开人间了。抚今追昔,能不感慨万千?

确实,人生之旅是一条有去无回的单行道,无论整个过程怎样的曲折起伏,充满怎样的酸甜苦辣,发生多少让人想象不到的离奇故事,最终都逃不过死神的潜猎、收编,抵达死亡的终点站。

有生必有死,这是万古的规律,是每一个生命必然的宿命,没有人可以例外。即使古代有所谓的长寿之人,如彭祖据说活了八百岁,但比起永恒来说,八百岁仍然也不过是昙花一现,最后同样都得回归死亡的怀抱里。

因此西方17世纪的英国诗人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便形容:人生像朝圣者前往指定的地方,世界是一个客栈,死亡是旅程的终点(The world's an inn,and death the journey's end)。难怪英国文学家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1822~1941)说:“你生下来那一刻,就已向死亡走去。”这个说法乍看之下太过夸张,令人触目惊心,其实却抓住了人生的本质,逼使我们得时时刻刻面对这个终极的问题!

《蒿里》:埋骨之处

而人一旦死亡之后,那个最后指定的地方在哪里呢?具体来说,就是埋骨之处。和《薤露》相提并论的《蒿里》这首诗,题目上的“蒿里”二字就是坟墓区,这一篇作品明显也是送葬的挽歌。《蒿里》说道: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这处叫作“蒿里”的地方,根据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所言:“按蒿里,山名,在泰山南。”那是在泰山南边的一座山。陶渊明《挽歌三首》之一也说:“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把死者送往周边的山区埋葬,这样的做法可以分隔阴阳,生死各安其道,死者却又不会离开故乡,可以获得真正的安息,因此长达两千多年来形成了普遍的习惯。类似的山各地区都有,对后世影响最大、也最知名的,叫作北邙山。

例如东汉文人诗《驱车上东门》这一篇开始所说:“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诗人驾着车到洛阳东门外,遥望城郭北边的坟墓区,那就是北邙山。北邙山位于洛阳城的北边,山虽然不高,但土厚水低,宜于殡葬,自东汉以来就是洛阳人的墓地,一代又一代,不计其数。唐代诗人王建《北邙行》便云:“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而其中,还包括帝王的陵墓,比较有名的有东周皇陵、东汉皇陵,曹魏、西晋和北魏时期的皇陵。晋朝诗人张载《七哀诗》说道:“北邙何累累,高陵有四五。借问谁家坟,皆云汉世主。”再有《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所言:“诏废后,送暴室,以忧死。立七年,葬于北邙。”连皇后都安葬于此,其他的王公将相当然更多了。这岂不正是《红楼梦》里,《好了歌》所说的:“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从此以后,只要一提到北邙山,就一定是指葬区,它已经成为埋骨之处的代名词。

这些位于山区的葬区又有哪些常见的景观呢?整体来说,其中会种植特定的树木,包括白杨、松柏等等。这些树点缀在坟墓间,也因此成为死亡的代名词,一出现在诗词里,就引起了死亡的联想。前面提到的《驱车上东门》这一篇“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这两句之后,就描写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陶渊明《挽歌三首》之一也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这些诗都描写触景生情,白杨在风吹之下发出萧萧的声音,听了不免胆战心惊,备感凄凉,再看松柏夹道而立,在宽阔的道路旁成排延伸,直通到最后的终点。《红楼梦》里也写到过这个现象,第五十一回贾宝玉说“我就如那野坟圈子里长的几十年的一棵老杨树”,他身边的丫头麝月等听了,笑道:“野坟里只有杨树不成?难道就没有松柏?我最嫌的是杨树,那么大笨树,叶子只一点子,没一丝风,他也是乱响。你偏比他,也太下流了。”从这段话可以明确证明,自汉代以来,白杨、松柏就已经是固定的墓树了,至于白杨的萧萧作声,最是听觉上的悲哀之音。

诗人感慨地说:“蒿里谁家地?”这个终点站是一个不专属于任何人的地方呀,它像一个黑洞一样“聚敛魂魄无贤愚”,不论是贤能还是愚笨,都一概被吸纳进去,可见死神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没有特权。后来晚唐的诗人杜牧《送隐者一绝》也说:“公道世间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任你再大富大贵,同样都得接受白发丛生,白发公道,死亡也一样公平,“聚敛魂魄无贤愚”;而且当这个自然力量来临的时候一点也不通融,只要时间一到,“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拘捕魂魄的鬼伯紧紧催促,连一刻都迁延不得。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深深体会到,平常不觉得珍贵的时间,却是怎样都求之不得,只恨以前怎么那样蹉跎了岁月!

可以说,《薤露》《蒿里》这两首挽歌诗,直接碰触了死亡,反映了人们在被迫面对这个阴暗点的时候,非常真实而悲哀的感受。或许,大部分的人都很忌讳这个话题,觉得老是谈死亡是没有意义的,只会带给人恐惧和不愉快,除非不得已,何必一再触犯禁忌?但其实并非如此。

既然有生必有死,那也是生命经历的一部分,当然必须好好正视它,做出妥善的规划。何况,正如美国小说家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曾经睿智地说道:“只有当生命被清楚地看作是在慢慢死亡时,生命,才是生命。”这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意思是:只有当一个人清楚知道必死的结果,他才会珍惜时间,不会得过且过、敷衍了事,也懂得拿掉外在的得失、无谓的情绪,不纠缠于枝枝节节的琐碎事物里,那就能珍惜对自己最有价值的东西,全心全意去做真正重要的事情,这样一来,生命便能成为真正的生命,让活着更有意义。所以,索尔·贝娄有一本书的书名就叫作《抓住这一天》(Seize the Day)。

基于同样的道理,古今中外许多杰出的人物都勇于面对死亡的这个课题,因此充分认真地对待每一天,创造出最有意义的生活。其中很特别的是陶渊明,他不但写了挽歌,竟然还模拟自己的死亡,自我送葬,把自己当作死者,亲自为死后的自己送行、写挽歌,写一篇祭文给自己!

在这篇《自祭文》里,陶渊明回顾自己的一生,然后想象自己临终的情景。一方面是毫无遗憾,因为他“勤靡余劳,心有常闲。乐天委分,以至百年”,非常勤劳,没有偷懒,而心里又始终保持了从容悠闲,没有浮躁,就这样乐天知命,整个人生过得充实而愉悦,因此“余今斯化,可以无恨”,一旦面对死亡的时候,就可以坦然迎接这必然的终点。

但另一方面陶渊明又难免感慨,人生真是非常艰难的功课。《自祭文》最后说:“人生实难,死如之何?”“人生实难”这句话出自《左传·成公二年》,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已经加以引述,《赠蔡子笃诗》中云:“人生实难,愿其弗与”,哀叹人生无常,但求不违所愿。陶渊明继承这样沉重的人生感慨,堪称道尽了世事的艰难险阻。原来,人生实在是太艰难了,相比之下,死亡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庄子早就表达过类似的思想,《庄子·齐物论》里说了一个寓言故事:

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祈)生乎?

丽之姬是艾地守封疆人的女儿,当晋国把她娶过来的时候,丽姬公主一路上哭得非常伤心,衣服都湿透了。等到了晋国的王宫,和国王同睡一床、共享美味佳肴,这时再回想当初那样的哭泣,感觉自己好傻而后悔不已。接着庄子就提出一种颠覆性的思考:我怎么知道死者不会后悔当初之祈望活着呢?说不定死后的世界更美妙,就像丽姬嫁到晋国以后更加幸福快乐呢。

庄子的这个寓言提醒了我们,原来对于死亡的恐惧,其实是无知的结果,既然没有人真正知道死后的情况,那又何必贪生怕死,如此地害怕死亡,执着于人世?何况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充满劳苦烦忧,更是何须贪恋!陶渊明《自祭文》所说的“人生实难,死如之何”,便显示出一种面对死亡的豁达,是陶渊明克服死亡的一种特别的方式,他把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把人生看得更清晰、更明朗,而不会迷惑、盲目,由此产生一种坦然面对生死的大智慧。

现在做一个总结:汉朝的《薤露》《蒿里》这两首诗,都是送葬时所唱的丧歌、挽歌,其中表达出人们对生死的深刻感受,一方面是对死者的怀念与不舍,一方面则是对死亡本身的恐惧,以及对生命短暂的悲哀。但是,庄子、陶渊明这些智者也告诉我们,死亡其实是一种最好的忠告,提醒我们诚恳地面对自己,实践一个无悔的、没有遗憾的人生。所谓的“能了解死亡,就更能了解生命”,便是这个道理。

第三节 《上邪》:爱到世界末日

在上一节,我们经历了一个人类必然要面对的课题,暂时跟着古人经历了一次终点之旅,为的是让我们更珍惜生命,努力充实短暂的人生!

而人生不仅短暂,并且孤独,西方文化里甚至还感慨说:“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无路可通。”这也是人们必须克服的难关。那么,在这个短暂又孤独的人生里,有什么是治疗空虚的良方?那应该就是发自内心的真情了吧!亲情、友情、爱情,可以说是人心最终的依归,那是幸福感的来源,也是足以超越有限的永恒的力量,所以中唐诗人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才会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而在这些真情里,就属爱情最为惊心动魄了,比起亲情、友情的醇厚,爱情的强度、激烈程度最是突出,它又大都发生在年轻的阶段,所以往往成为一个人最刻骨铭心的体验,追求爱情甚至是一门大功课呢。

讲到这里,我们又回到女性与爱情的题材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汉代乐府里,一个少女感天动地的执着。

就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看到了汉武帝时李延年的诗,他那倾城倾国的妹妹李夫人,被他非凡的艺术才华塑造出无与伦比的美丽,令人倾心不已,连汉武帝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只可惜,李夫人虽然美丽绝伦,又智慧非凡,实际上却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这个说法你一定会奇怪,她不是深受汉武帝宠爱吗?但是,“宠”并不是“爱”,关于这一点,李夫人是看得非常透彻的,所以并没有因为受宠便得意忘形。她不到三十岁就重病不起,临终前坚拒汉武帝的探望,所持的理由就是“我以容貌之好,得从微贱爱幸于上,夫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汉书·外戚传》)。这种“以色事人”的本质,当然不可能天长地久,因为美貌是很短暂、很脆弱的,没几年就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褪色,一旦到了那时,失宠也就是必然而然的结果。

但谁不希望拥有真挚的爱情,和一个灵魂伴侣天长地久呢?可很明显地,汉武帝并不是一个可以长相厮守的有情人,何况他拥有整座花园,哪里会只钟情于一朵花呢?所以说,李夫人表面上是成功荣耀的,但其实内心却寂寞又空虚,这也是一个清醒的、有智慧的美人才会出现的特殊状况。

《上邪》:爱到世界末日

早从《诗经·国风》开始,女性与爱情就是诗歌的主题之一,到了民间的歌谣里,情况更是如此,汉代的《上邪》可谓最知名的一首,全诗云: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诗题的“上邪”,就是摘录第一句而来的,“上”是指上天,“邪”是句末语气词,相当于今天的“啊”。“上邪”是一种呼格,当女主角呼唤着“上天啊”的时候,就表现出一种虔诚的、神圣的、崇高的心意。

整首诗就是以对上天的呼唤开始的。那么,这位少女要向上天祈求什么呢?原来还是对爱情的追求与执着啊。她说“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那位“君”,就是她所心爱的人,对于这份强烈的爱,她说得多么庄重、多么含蓄!试看,她说的是“我欲与君相知”而不是“我欲与你相爱”,第二人称的不同用字,就代表了不同的态度。

原来在中国古代,用来指称对方的第二人称,有“君”

“尔”“汝”这几种。其中,“君”是一种敬称,使用在面对长辈、长官的场合;而“尔”“汝”就比较轻松随便一点,对好朋友之类关系亲近的平辈就可以用,当然对晚辈、下属就更不用说了。这种区分一直到清朝都是如此,难怪《红楼梦》里,有一次大丫头平儿情急之下,对王熙凤说话的时候不小心用了“你”字,就被主子王熙凤给纠正了。

可见,《上邪》诗的女主人公以“君”称呼她的情人,就显示出一种尊重、诚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爱的表示。我们一般人都以为,亲近的人就可以不用那么讲究,甚至可以随心所欲,甚至还误认为这样才代表彼此很亲近。这可是很大的误解。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那就一定会珍惜他、尊重他,设身处地照顾到他的感受,又怎么会轻慢、没礼貌呢?至于一个人会容忍对方随便而无礼的态度,那确实也是因为爱,但这种纵容的爱是一种没有建设性的、不能带给人成长的溺爱,其实不是一种真正的爱!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位少女的爱包含了尊重,所以是真正的爱;或者反过来说,因为她所给予的是真爱,因此也必然具备了尊重。由此我才会提醒大家:《上邪》诗的女主人公以“君”称呼她的情人,就显示出一种尊重、诚敬,这是真正的爱的表示。

其次,她说的是“我欲与君相知”而不是“我欲与君相爱”,这当然有押韵上的考虑。“知”和下一句“长命无绝衰”的“衰”字,都属于“四支”韵,两句相接,念起来就有一种顺畅的韵律感;后面的诗句再换韵,包括“江水为竭”的“竭”,“夏雨雪”的“雪”,“乃敢与君绝”的“绝”,一连三个韵字都是入声韵,又连续形成另一种律动。从整首诗来说,前面平声韵、后面仄声韵,也就更产生抑扬顿挫的节奏感。

但是必须说,任何一首好诗,绝对不是迁就形式所能创作出来的。让我们仔细推敲一下“我欲与君相知”的“相知”,就会感到这份爱不但含蓄,而且深刻。试想,如果只说“我欲与君相爱”,那就只是一种强烈的感觉而已,而且表达得非常直接而坦率,容易流于浅薄甚至粗野。可她说的是“我欲与君相知”,“相知”这个词不仅含蓄得多,并且耐人寻味。因为“相知”是建立在彼此的了解之上的,是需要用心去对待、去尊重对方,才能达到的境界,那需要长时间的累积,并不是在强烈的感情之下不顾一切地陷入就可以做到的。也是因为“相知”,感情的基础才会深厚,才能长久。这种以“相知”为根柢的爱情,岂不是一种最理想的“知己式的爱情”吗?而这又正好符合西方心理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对于“爱”的深刻分析。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The Art of Loving)这本书里分析得很精彩,他清楚地指出:爱不只是一种强烈的感情,也并非与生俱来的本能。爱,其实是一种人格的力量,所以是必须学习、锻炼的,而一个人格成熟的人,就会懂得成熟的爱,那就是在爱里面具备了“照顾、责任、了解与尊重”这四个条件。对一般人来说,照顾所爱的人,对他有一种责任感,这个条件比较容易,父母亲对子女的爱尤其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要能了解对方、尊重对方,那就很需要一番努力了。你想想看,多少人其实并不真正了解所爱的人,包括伴侣与子女?而又有多少人不自觉地没有尊重对方,态度随便、口气不好,以致造成彼此的冲突,反倒让爱变质为压力,让对方想要逃走,甚至让爱越来越薄弱,最后荡然无存?这种悲剧在我们的身边,不是处处可见吗?

可见弗洛姆说得很对,要真正爱一个人,就必须先了解他,然后尊重他,这样一来,彼此才能携手一生,避免“因为误会而结合,因为了解而分开”的悲剧。再回来看《上邪》诗的女主人公,她以“君”这个称呼显示出一种尊重、诚敬的心态,又说“我欲与君相知”,要和对方相知相惜,可见她的爱确实包含尊重与了解,是真正的爱,原因就在于此。

也因为“相知”,所以就能“相守”,这份爱细水长流,便可以像《诗经·击鼓》所说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两人一起白头偕老。所谓的山盟海誓,最多不就是一生吗?于是这首诗下面接着说“长命无绝衰”,终其一生没有断绝或衰退,那就是用一辈子许诺的爱情,而爱一辈子需要多大的意志力,才能不离不弃、不见异思迁?所以说,能够做到“长命无绝衰”就已经算得上伟大的爱情了。

但这位少女竟然还不满足于此,她甚至把这份爱情的长度推到了极端,超越了个人的生死,直到世界末日。接下来的“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这四句讲的都是末日景观,因为对古人来说,山水都是永恒不变的大自然,是不可能毁灭的;可山却夷平了,江水也枯竭了,冬天出现了怒吼般的雷霆震震,而炎热的夏天竟然下起了白雪,大地荒芜破碎,四季紊乱颠倒,这就是古人所想象出来的世界末日,也就是下面所说的“天地合”——天地再度合而为一,这时候万物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又回到天地开辟之前的混沌状态,一切化为乌有。

这位少女说,她要爱到了“天地合”的时候“乃敢与君绝”,才敢与君分手断绝情缘,那么,这份爱的长度又能如何丈量?简直是无穷无尽!所以归根结底,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反衬,既然山水是永恒不变的大自然,所谓“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世界末日不可能到来,所以这首诗真正的意义,就是指她的爱情要天长地久,直到永远!

这样的期望,早就超越了生死,超越了有限的生命,就现实而言,除非两个人一起成仙,否则又如何能实现呢?但这样痴傻,不就更显示出这份爱情的执着吗?唐宋的词里也有类似的呼应,五代词家冯延巳有一阕《长命女》: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

在一个春日的酒宴上,这位女子当着情郎的面诉说衷情,每献上一杯酒就展开歌喉,唱一首歌曲,一一提出了心愿。而“郎君千岁”“妾身常健”“岁岁常相见”这三个愿望,真是面面俱到,当这三个心愿都能实现的时候,那不就等于确保了幸福的朝朝暮暮、天长地久!

当然,仔细分辨一下,就会发现:即使这两篇作品都是以女性的立场和口吻写对恋人的执着,也都是表达长相厮守的愿望,冯延巳的这一阕词和《上邪》还是有很大的不同。《长命女》这篇作品带有“词”这个文类的特征,也就是柔媚的女性气息,而且它所表达的愿望带着一种乞求的卑微感,以及没有把握的不确定性。但比较起来,《上邪》诗就刚烈豪壮得多,全篇表现出一种指挥天地的强大意志,要山川四季都得支持她的爱情,直到世界末日、宇宙消失的时候,才不得不放手。这种气魄简直就要摧毁宇宙,比诸帝王霸主都毫不逊色,甚至可以说,那已经达到天神般、造物主似的魄力了!

再进一步仔细观察,可以看出《上邪》没有任何华丽炫目的辞藻,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文学技巧,完全拿掉了外在的雕琢妆饰,唯一剩下的就只有爱的本身,这么一来,在没有掩护或调味的情况下,这份爱是否有力量,完全得看它自己。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少女的爱情不容一丁点儿的虚伪或杂质,所以这首诗才会那么直接,又那么真诚,这就是它能如此感人的原因。

从《上邪》到《远别离》,从人民歌到文人诗

《上邪》的力量也深深打动了诗仙李白,被他汲取到自己的创作里,写出了《远别离》这样波澜壮阔的诗篇。诗中歌咏道:

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海水直下万里深,谁人不言此离苦。……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波兮去无还。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

这里,李白同时结合了政治和爱情两个范畴来发挥,也通过这首诗巧妙寄托了他自己对玄宗的忠诚和爱戴,可又写得那么动人!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取材于远古的圣王舜和其二妃娥皇、女英的悲剧故事,表达他对天宝时期朝廷政治状况的忧心。但为什么可以有这样的联结呢?一般的说法都是尧舜禅让,树立了传贤不传子的政治典范,被儒家的知识分子津津乐道,“悲剧”又是从何说起?但是,李白却注意到很偏僻、也很少有人注意的历史记载,传说尧、舜的禅让其实都是权力斗争失败,只是后来被美化而已。因此李白戳破这些完美的政治神话,认为事实的真相是“尧幽囚,舜野死”,尧最后是被囚禁,而舜是被流放到湖南省南部的苍梧,终于魂断异乡,死在荒郊野外的九嶷山,落了个尸骨无存。这真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历史版本!

就在残酷的权力斗争中,却激发出壮丽缠绵的爱情,南朝任昉《述异记》一书记述道:

昔舜南巡而葬于苍梧之野。尧之二女娥皇、女英追之不及,相与恸哭,泪下沾竹,竹文上为之斑斑然。

据说舜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太晚得到消息,闻讯后苦苦追赶不及,到了苍梧之后找不到舜的踪迹,连为他安葬的机会都没有。面对这样只剩下遗憾的生死永隔,于是娥皇、女英绝望地在湘水边相与恸哭,眼泪溅洒在江边的竹子上,竹皮染上了斑斑点点的泪痕,就变成了斑竹,而两人随后跳入湘江殉情,化身为湘水女神。后来所谓的“潇湘妃子”,包括后来成为《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别号,就是出自这个典故。

那么,李白又是如何吸收《上邪》的内涵呢?主要就在最后的那两句里。李白收尾的时候说:“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彼此参照一下,就可以发现,“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就等于《上邪》的“山无陵,江水为竭……乃敢与君绝”,而李白吸收了《上邪》的精华,把其中的山陵、江水具体化,指向湘水边的苍梧山、湘水,显然是青出于蓝了,因为这个地方的风光景致空灵优美,把爱情点染得更加细致浪漫;而《上邪》的“乃敢与君绝”到了李白笔下,就变成了“竹上之泪乃可灭”,斑竹一代又一代地见证了娥皇、女英的苦恋,等到斑竹跟着世界末日一起灭绝了,竹子上的泪痕才会消失,如此一来,娥皇、女英对舜的爱也就同样的天长地久了。

由此可见,李白保留了《上邪》诗的那股力量,却又让这股力量加上了优美,从而青出于蓝。我们再仔细分辨一下可以注意到:从《上邪》到《远别离》,其中的情感表现也有了变化,刚强化为温柔,质朴变得优美,率直转向缠绵;情感的本质是一样的,但在表现上更具有艺术性,显示出从民歌到文人诗的进展。这一条诗歌意象的推演脉络,可以说是李白这个天才对《上邪》的感恩与致敬。

这一节,我们讲了汉朝民歌《上邪》诗,它表达了一位少女的山盟海誓,在刚强里包蕴着无限深情,连大诗人李白都深受感动,化用到自己的诗篇里,也确实发挥了极其感人的魅力。通过这样的解读,你是否对汉代诗歌有了新的了解呢?

第四节 《有所思》:决绝的告别

在上一节里,我们看到了汉代女性追求爱情的意志是如此的刚强,一点儿也不是菟丝女罗之类的柔弱,《上邪》诗的女主人公甚至要坚持到山崩水绝的世界末日!这样性格的女性,如果爱而不得,中间发生了落空的情况,她又会有怎样的反应呢?这个问题也可以从民歌中找到解答。这一节,我们就来讲《有所思》这首诗,谈谈一个少女决绝的告别,以及面对难关的勇敢。

从整个历史文化来看,汉朝的女性是比较强悍的。虽然当时知识阶层的文人已经发展出阴阳的观念,使得女性低于男性的社会地位被理论化了,刚柔之类的性别气质也被明确标准化,但是民间则比较没有受到这样的影响,不少乐府诗就说明了这一点。其中,表现最激烈的弃妇,是《有所思》里的这一位女主人公:

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妃呼豨!秋风肃肃晨风飔,东方须臾高知之。

一开始,这位女主人公还在甜蜜的相思里,“有所思,乃在大海南”,是说她所思念的人,身在大海的南边,一个遥远的地方。可见这是一种长距离的恋爱,彼此的联系只剩下内心的真情,以及可以传送的书信和礼物了。于是这位女子百般设想,问自己“何用问遗君”,要用什么礼物赠送给情人呢?答案是“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那是一支玳瑁壳所制作的美丽发簪,不但镶上了两颗珍珠,还要用美玉缭绕包覆,一层一层精美绝伦,算得上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可见这位女子是如何费心地准备礼物,这支发簪代表了用心至深,也等比例地具体表达爱情的分量。

女方愿意将珍贵的信物慷慨相赠,可见是多么情深意浓,两个人之间应该有过一段相当甜蜜的恋爱期。只可惜,男方终于还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了,正当少女小心翼翼、准备把礼物寄出去的时候,噩耗传来,“闻君有他心”,她这么珍惜的情人竟然移情别恋了!既然爱得铭心刻骨,也就会痛得刻骨铭心,被抛弃的痛苦往往让人灰心丧志,许许多多失恋的悲歌写尽了这一类的心声,在这种强大的打击之下,有的人自我放逐,借酒浇愁,有的人以泪洗面,行尸走肉,陷入无法自拔的颓废里。

但是,这位女子却非常与众不同,当她遭受晴天霹雳的时候,却不是这样坐以待毙的类型,最不一样的地方是她并没有忍气吞声,默默承受悲哀,而是以一种决绝的姿态表达抗议。她“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把原本打算送给情人的“双珠玳瑁簪”胡乱地抓过来凑在一起,然后用力砸碎、放火烧掉,一点也不保留,即使都烧成了灰烬,还要把余灰扫到空中,让风吹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留一点蛛丝马迹!

你看,这位女子遇到失恋时的反应,是多么的刚烈啊,她这么彻底地摧毁爱情的证物,就是因为无比强烈的情感,因此也引起同等强烈的愤怒,所谓“望之深,怨之切”(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评语),在愤怒之下不惜做出激烈的破坏行动。“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就是一种悲愤的抗议,一点也没有温柔敦厚的作风,“拉、摧、烧、扬”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快刀斩乱麻,慧剑斩情丝,颇有女侠的气势!只不过这个女侠要对付的不是一般的坏人,而是对情感不忠实的负心人。

看到这里,先让我们停下来想一想:这位女子遇到失恋时,情绪多么激动啊!而冲动之下非常容易手段过激,愤怒尤其容易驱使人失去理性,做出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的憾事,玉石俱焚的后果是最可惜的。

对于这个少女的不幸遭遇和刚烈表现,我们很容易会联想到明朝时期非常有名的一篇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篇短篇拟话本小说,收录在冯梦龙小说集《警世通言》卷三十二里,讲述了京城名妓杜十娘与捐粟入监的太学生李甲之间的恋爱故事。话说明末万历年间,李甲在京坐监,与同乡柳遇春同游教坊司院,与一个名妓相遇,院中都称其为杜十娘,芳龄十九岁。两人一见钟情,过着双宿双飞的生活。经过了两年,杜十娘也终于赎身同住,原本以为从此可以共结连理,过上美满的婚姻生活,孰知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件,考验出李甲的薄幸负心,于是整个故事转向了悲剧。

这个意外事件发生在两人搭上船,准备要回京师去过夫妻生活的时候。邻舟有一个少年,叫作孙富,一眼看上了杜十娘,竟然想要据为己有,于是设计一条计谋,邀请李甲过来一起饮酒作乐,言谈中慢慢套出他的话来,因此知道了这一对情人的来龙去脉,也知道李甲已经有了抛弃杜十娘的心,然后提出一个建议,愿意用白银一千两来交换美人!没想到李甲竟然同意了,这让杜十娘伤透了心,于是假装同意这桩交易,当确定收到了一千两以后,杜十娘就在船头拿出自己的描金宝箱,开了锁,一层一层地抽出里面的抽屉小箱,没想到里面全是各式各样价值连城的宝物,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杜十娘却全部都一一投进水中,让围观的众人惊呼不已。最后杜十娘把这两个恶男大骂一番,接着竟然抱持宝匣纵身向江心一跳,就这样瞬间被波涛吞没,消失得无影无踪。四周的许多人吓得发出惊呼,急忙想要去救人,但波涛滚滚,哪里还有一点芳踪?一代名妓就这样葬身于江底,留下了大大的惊叹号,她的多情与悲愤从此永远冲击着世人的心。

这就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你是否觉得杜十娘的愤慨很类似于《有所思》的少女呢?两个人都是这样决绝,毅然决然地毁弃一切爱情信物,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但双方还是有不同的地方,相比之下,杜十娘要更加激烈而极端,她不仅摧毁那些珍贵的爱情信物,而且玉石俱焚,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完全不留一点后路,可见她的灰心绝望到了多么彻底的程度。可以说,杜十娘是这位汉代少女的极端进阶版。

幸好《有所思》的女主人公愤怒而不疯狂,激动而不极端,并没有陷入绝望,也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她那“拉杂摧烧”的破坏行动虽然非常激烈,但其实并不是出于纯粹泄愤的破坏性欲望,目的也不是要毁灭一切,而是痛下决心,彻底挥别孽缘的意志。

这个道理就在于:既然情感消失了,哪里还需要什么纪念?当时的甜言蜜语简直就是残酷的讽刺,每一个信物都再次提醒这个可恨的背叛,就像丑陋的疮疤一样,只要一打开抽屉,看了就让人痛苦,于是索性摧毁它,驱除这个变质爱情的阴魂不散,莫要留下那些往日的遗骸,对未来的人生继续纠缠不清。

也许会有人说,这么昂贵的珍品被砸碎烧毁了,多么可惜,就算要彻底断绝关系,把它变卖了也是一样呀!但这么做的话,意义就大不相同了。毕竟这些礼物都是情感的体现,不是用来牟利的商品,拿去变卖或许很务实,但也会让自己的情感变质。也就是说,过去所付出的真情原本是无价的、纯净的,虽然已经过去了,但那段人生、那个灵魂都仍然是无瑕的;一旦用来换取金钱,那份爱情也变成了筹码,染上了铜臭。如此一来,这位少女不但失去了幸福的未来,也失去了幸福的过去,那她就不但被情人背叛,也被自己给背叛了,岂非真正的一无所有?因此,一个洁净的心灵是不会这样做的。

换句话说,这个少女要挣回的,是自己心灵的自由,因此选择“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表示一种彻底的断绝,而这样做的同时,也是一种彻底的重生!所以下面才会接着说“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从此以后不想再被变质的爱情所困。提得起、放得下,真是痛快利落!

讲到这里,我们可以松一口气,因为看到这个女子能够承受磨难,而且还有力气去愤怒,并没有被打倒,有一句话说:“生气总比悲伤好”,就是这个道理。再则是她有很大的决断力,能够毅然决然地放手,不会拖泥带水、不可自拔,可以说是一个爽快利落、很有自尊心的人呢。这样的性格,比较容易开创光明的人生,不会一蹶不振。

但是,爱情从来就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已,它一定还会牵涉家族和社会。当这位少女大刀阔斧地放下这段变质的爱情后,接着就意识到这场恋爱所留下的现实问题,原来,这个少女并没有守住“发乎情,止乎礼”的伦理界线,以致形成了始乱终弃的局面。

关于私情,下面说“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是回想以前私下约会的时候,曾经惊动了鸡鸣狗吠,同住的兄嫂应该察觉了两人的私情幽会。而今若断绝关系,势必身败名裂,对兄嫂又该如何交代?

《孟子·滕文公下》早就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隙穴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就是女性在追求爱情的时候,会面临的严重问题,因此应该以理性思考,避免冲动。关于这一点,前面讲过的《诗经·郑风·将仲子》这一篇就很值得参考。

《将仲子》以一个女子的口吻,拒绝了男方的要求,示范了正确的做法,她并没有被激情冲昏头,也没有被爱情绑架,做出会伤害自己的行为,而是一再恳求男朋友不要过分,要适可而止。

然而,《有所思》的女主人公却没有这样做,这个女子的爱情是直率而大胆的,以致出现了越界。既然已经有了这样的前提,恐怕免不了“父母国人皆贱之”的困境,唯一的依靠就是那位情人了,最后却不能修成正果,以后还有容身之处吗?未来又怎样可以找到愿意接受她的良人呢?如果一直嫁不出去,当父母年老撒手西归以后,她就会成为兄嫂的负担,那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这便是诗中会提到“兄嫂当知之”的主要原因。

想到这个程度,这位少女就不只是失恋被抛弃的痛苦了,未来更长远的日子,又再加上身败名裂的耻辱和忧虑,于是禁不住心烦意乱,发出“妃呼豨”这长长的叹息。至于这三个字的读音,闻一多《乐府诗笺》认为:“妃读为悲,呼豨读为歔欷。”那就要念作“悲歔欷”。而清人陈本礼《汉诗统笺》则指出:“妃呼豨,人皆作声词读,细观上下语气,有此一转,便通身灵豁,岂可漫然作声词读耶?”意思是这三个字不只是感叹词而已,通过这个语气,让整首诗有了转折,从愤怒不甘到恐惧烦恼,从感性到理性,显示了当事人的心思重重。

就在心乱如麻的状况下,她感应到“秋风肃肃晨风飔”,秋风冷冽地吹袭,清晨的风带来一阵凉意,这才发现自己彻夜难眠,竟然不觉时间流逝,即将天亮。但非常可喜的是,这个女子即使备受煎熬,却没有怨天尤人,反倒一直保有她那一份坚强的勇气,告诉自己“东方须臾高知之”。“东方”,是太阳出来的地方;“须臾”,表示时间很短;“高”的发音和意义都等同于“皓”,指东方发白的天色。这一句意思是:只要一会儿东方日出,天亮了以后,我就会知道该怎么做。

诗歌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不知道这个女子后来会怎么做,以及为什么她一到天亮就会知道该怎么做。试想,从这时候到天亮之间,只有短短的几个时辰,问题又这么棘手,不是轻易可以解决的,那这样的说法,是因为她对自己很有自信,还是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呢?

但无论是哪一种,这种心态都表现出一种勇于面对事实的勇气,以及一种解决困境的意志,都是非常正面的态度。这让我想到美国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这本书又叫作《乱世佳人》,故事里的女主角斯佳丽,每当遇到无比艰难、无法承受的困境时,都会说一句经典台词:“我现在不要想这件事,再想就要疯了,我明天再想吧。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乍看之下,似乎这是一个脆弱的表现,但其实这不是逃避,而是让自己恢复力气的好方法,暂时放下太过沉重的烦恼,给自己一点重整的空间,就可以恢复冷静而不至于失控,也就能把事情想得更清楚,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所以是一种很坚强、也很有智慧的作风。

而且,当一个人觉得还有明天的时候,就表示他会认真过下去,不会绝望地自暴自弃,那就会产生希望,也就会有了勇气,力量就会跟着诞生了。所以说,只要还有明天,就会有希望!那么,这位相信“东方须臾高知之”的失恋少女,就像《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一样,永远不会被打倒!

最后必须说,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又是老套的始乱终弃,遇人不淑,忍受被背叛、被抛弃的痛苦,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这样的悲剧发生在女性身上,留下许多爱恨交织的记录。幸好这首《有所思》的女主角性格刚强,有面对现实的勇气,有解脱出来的意志力,也有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应该可以期望,她的未来即使无法顺遂幸福,至少也不会淹没在悲苦的眼泪里,而是可以坚毅地奋斗下去,尽量做出最好的选择。我们可以从她身上学习到的,正是这一点。

我们看了汉代乐府《有所思》这首诗,讲的虽然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但女方虽然犯了错,却勇于面对,遭遇到始乱终弃的厄运,也没有怨天尤人,而表现出刚强、坚毅的心态,令人耳目一新。

下一节我们还要继续谈汉代乐府诗中的女性,看看她们怎样努力追求婚姻的幸福。

第五节 《羽林郎》:婚姻的坚贞

上一节我们看了汉乐府《有所思》这首诗,虽然又是一个始乱终弃的老套故事,但其中的女主人公却很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有一点《乱世佳人》里面斯佳丽的影子,这是中华文化里面比较少见的女性类型。

而其实,她的刚烈、勇敢,反映了汉代民歌中女性的普遍特质,在乐府诗里,还很常见一种女子抗拒权贵之诱惑的诗篇,在这篇辛延年的《羽林郎》中,就可以看到另一位坚贞的女性,是如何地抗拒豪强的诱惑和调戏。

《羽林郎》:“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这首诗篇的诗题“羽林郎”,是汉代皇家的禁卫军军官,而在这里是套用乐府旧题,内容讲的却是另一个故事:

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窕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鲙鲤鱼。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踰。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诗中一开始就以存心不良、行为不轨的男方出场,写“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过去有一个霍光家里的奴才,名字叫作冯子都,倚仗着霍光身为大将军的权势,调戏一位酒家的胡姬。那霍光的权势有多大呢?霍光,是鼎鼎大名的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弟弟,自己也深受汉武帝的信任,武帝晚年还任命霍光为顾命大臣,连同车千秋、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共同辅政,其中尤以霍光为核心。在汉武帝过世之后,他先发动政变,废黜昌邑王刘贺,尽诛旧臣二百余人,后来立了昭帝,便担任大司马大将军,威震海内,权倾一世。冯子都是霍光家的“奴监”,也就是家奴们的头子,这在古代的豪门贵族里,既可以亲近主人,又掌管所有的下人,确实是很有权势的,也往往对外狐假虎威,算是半个权贵。

辛延年这一篇《羽林郎》中的霍家奴,就是这样一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仗势欺人的奴才,借势借端、横行霸道,出入酒家花天酒地,甚至调戏卖酒的胡姬。这位从西域来到长安的胡姬,年轻貌美,“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一个人在春天的时候当垆卖酒,这就给了流氓一个机会。不过,在写霍家奴的调戏行为之前,诗人先大篇幅地描写胡姬的装扮,无比华丽,是“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窕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这八句说她长长的前襟用衣带从两边连接系紧,外面罩上衣袖宽大、绣着合欢图的短袄,而她的头上戴着蓝田美玉所制作的首饰,耳朵后面摇晃的,是西域大秦国所产的宝珠。至于“两鬟何窕窕,一世良所无”是赞美她那高高挽起的两个发髻何等的美丽,整个世间实在都再也找不到呢,如果用金钱数字来衡量的话,这一个发髻的价值就有五百万,两个发髻就高达千万多,简直是举世无双!

看到这里,读者很可能会疑惑了,一个要抛头露面去当垆卖酒的女性,通常是社会底层出身低下的女子,何况她又是一个西域的胡人,在以华夏为尊的传统中国里,异族大多是边缘人,那么她怎么可能有这样公主般的打扮呢?这当然是一种夸张的写法,为的是增加艺术效果,而这种艺术效果是双重的:从外表来说,胡姬是非常美丽的,因此极力渲染她的外观之美;同时诗人又要以外在的华丽来展现内在道德之美,也就是象征胡姬内在坚贞的品德,这些衣饰珠宝就是要用来暗示她内在品行的珍贵。这种写法,其实是很接近屈原“香草美人”的比喻手法。

所以说,在汉乐府民歌里,写女性的服饰装扮就是在象征她的品德身份,服饰装扮越是华丽耀眼,她的品行德操就越是崇高贞节,因此,“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这样俗气又夸张的说辞,目的其实是要烘托胡姬的人品无比美好,正是《孟子·滕文公下》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从这个角度来看,她的人格价值无法估量。这么一来,诗人接下去写她抗拒霍家奴的行为,不怕恶势力,不为荣华富贵所动,就非常合理了。

在这样华丽的外在描写之后,诗人响应了故事一开始的源起,把霍家奴“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的情况加以具体叙述,诗中接着说:“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不意”是没想到的意思,而“金吾子”本来叫作“执金吾”,是西汉末年时率禁兵保卫京城和宫城的官员,有人说是统领羽林军的高级军官,这个官职令人艳羡,算是事业成功的代表,连东汉的光武帝在当上皇帝之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可见其地位尊贵。在这首诗里,“金吾子”是用来对霍家奴的美称,这是一种礼貌的行为,显示了胡姬的良好教养,也其实明褒暗贬,带有一点讽刺的意味。而这位耀武扬威的霍家奴意外地“娉婷过我庐”,轻巧从容地到我家来拜访,很有一种探囊取物、驾轻就熟的姿态,他驾着车马,“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银色的马鞍熠耀发光,装饰着翠鸟羽毛的车盖停在酒店前面,马匹踏着脚步来来回回地等待主人,那真是派头十足!

车马的主人到哪里去了呢?这个霍家奴直接走进酒店,与胡姬纠缠不休,接下来的六句诗:“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就我求珍肴,金盘鲙鲤鱼。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详细地描写了霍家奴是如何纠缠胡姬的。这六句里霍家奴一连四个动作,包括两次的“就我”,“就”字指贴近身来的亲昵动作,再加上“贻我”“结我”的逼近,表达出行为的轻佻狎近。

首先是“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霍家奴贴近身来要胡姬给他一瓶清酒,这时胡姬遵守待客之道,以服务的精神用丝绳提来一瓶玉壶,为他斟酒。可霍家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接着又“就我求珍肴,金盘鲙鲤鱼”,他贴近身来向胡姬要一盘佳肴美食,胡姬便用金盘装上细切的鲤鱼肉片来给他。这时,霍家奴似乎以为这个胡姬很好摆布,于是竟然得寸进尺地动起手来,“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他送给胡姬一面珍贵的青铜镜,而且要直接系在胡姬的红罗裙上,等于要碰触胡姬的身体,这简直是逾越分际的非礼行为了!

于是胡姬决定不再客气隐忍,开始奋力反击了,她“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不惜撕裂珍贵的红罗裙,也要驱离那面不怀好意的青铜镜,不让它沾到自己的身躯。这种激烈反抗的行为正是一种爱惜自我的表现,所谓“何论轻贱躯”,意思是说:“怎么可以说轻贱自己的身躯呢!”因此不愿意被邪念所污染。这一句也有另一种不同的解释,把“何论轻贱躯”理解成“何必提到这副轻贱的身躯呢”。 因为这样的反抗行为很可能会激怒豪强,惹来杀身之祸,但胡姬却不惜一死。这两种解释看起来似乎矛盾,但其实是相通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表达出胡姬对自己的珍惜,坚持不愿意被污染,所以奋力保护自己的贞节。

就在撕裂红罗裙的激烈反抗之后,胡姬接着义正词严地说话了,她大义凛然地教训冯子都,说:“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你们男人总是喜新厌旧,更爱后来再娶的年轻妻子;而我们女子却是看重前夫,忠于旧情。这个说法虽然有点极端,却也相当程度地反映了男女不平等之下的差别心态,捕捉到不同的性别特质。确实,在汉代的俗谚里,还有“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这样的说法呢,衣服通常有很多件以便替换,而且越新越好,可见夫妻的地位是很不平等的。当时既然有“妻子如衣服”的比喻,难怪胡姬会用“男儿爱后妇”来指控霍家奴了。

相对地,被要求从一而终的女性通常也比较重视专一的爱情,一旦与前夫同甘共苦、累积了深厚的情感,就不容易见异思迁了。于是接着胡姬又说:“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踰。”意思是人生总有新有旧、变化无常,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新的也会变成旧的,所以关键在于安分守己,无论身份贵贱都不应该逾越情理。换句话说,胡姬清楚意识到自己的婚姻也可能会遇到“男儿爱后妇”的情况,但她依然要做“女子重前夫”的女子,坚持从一而终,与同样身份低贱的丈夫相守一生,不因为有攀附权贵的机会就放弃原则。胡姬这样说,并不是对阶级伦理的盲从,其实是要用阶级伦理来守住道德的界限,不要逾越分际,这就可以让她的抗拒更名正言顺,更强而有力,可以说是非常聪明、很有智慧的做法。

最后,胡姬表明“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多谢”的“谢”字,其实不是今天所以为的“感谢”的“谢”,在古文里有一些不同的解释,用在这里都可以讲得通。

第一个解释是“谢绝”“闭门谢客”的谢,表示推辞的意思。这么一来,“多谢金吾子”就是对霍家奴的大力拒绝,这是延续了前面胡姬的刚烈作风。

第二,在这里也可以把“谢”字解释为“告诉”,带有非常郑重的语气和态度。那么“多谢金吾子”就是对霍家奴的郑重说明,也是前面义正词严的余波,但是稍微温和一点。

第三种解释比较特别,也更深刻,如果把这个“谢”字看作“谢罪”的意思,向人道歉认错,这也未尝不可,而且可能更加意味深长。因为“谢罪”原来就是“谢”这个字的本义,何况胡姬在发飙之后再向对方道歉,更能表现出她的教养。也就是说,这最后的致歉让胡姬的态度有了不同的变化,不会流于得理不饶人的刚强泼辣,而是可以自我控制,呈现出一种温文尔雅的形象,这也很符合最初胡姬的性格表现。让我们回想一下:她一开始就是能够适度地隐忍,很客气有礼地招待这个存心不良的霍家奴,并没有泼辣莽撞。所以说,能屈能伸,拥有良好的教养,也敢于抗拒的刚烈,这才是胡姬的完整形象。

那么,胡姬要拒绝、要致歉的“私爱徒区区”又是什么意思呢?“私爱”是指霍家奴的私心或单相思,“徒”是白费的意思,“区区”根据《广雅》的训诂,就是爱的意思,那么“私爱徒区区”便意谓着对方是白费心思。则最后的“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这两句诗,便是说胡姬谢绝推辞了霍家奴的私心之爱,斥责他的私心是白费无用的,整首诗、整个胡姬的形象就结束在刚强激昂的情境里;而如果用谢罪的意思来看的话,那就是胡姬对霍家奴表示深深的歉意,白费了他这般的殷勤厚爱。后面的这一种解释明显温柔敦厚得多,是一种更成熟的待人处事的方式,其实更值得赞许,而且整首诗从柔到刚,最后再从刚到柔,也就是先礼、后兵、再回到礼,层次的变化更丰富,也让胡姬的性格更立体,更有魅力。

《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其实,在汉代的乐府诗里,这种女子抗拒权贵之诱惑的作品是常见的,另一篇《陌上桑》就是更知名的作品。就诗题来说,《陌上桑》又名《艳歌罗敷行》,罗敷是女主角的名字,但“罗敷”并不是这个女主角的专名,而是汉代美女常见的“共名”。这位采桑女非常美丽,所以就叫罗敷,她在城南采桑的时候也遇到了权贵的诱惑,同样也表示了拒绝诱惑的忠贞,可见整首诗在结构上、技巧上都和《羽林郎》非常接近。《陌上桑》说: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

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使君谢罗敷:“宁可共载不?”罗敷前致辞:“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我们可以发现,罗敷在城南采桑的时候,也是衣着十分华丽,“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这当然不是写实的,有谁会在采桑的时候做这样的打扮呢?因此,这就像《羽林郎》一样,写女性的服饰装扮就是在象征她的品德身份,服饰装扮越是华丽耀眼,她的品行德操就越是崇高贞节,这也为后续的发展做了良好的铺垫。

值得注意的是,罗敷的美,竟然让人一见就浑然忘我,“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难怪“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本来飞奔的马匹都被紧急勒住,因为策马的使君被罗敷给深深吸引住了呀。这“五马立踟蹰”的场景,不就是《羽林郎》里的“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吗?于是使君立刻派人去查询这个美人是谁,也获悉罗敷才十七八岁,使君竟然邀请罗敷一起搭乘马车。

这可是一个越轨的举动,只要罗敷有一点动心,登上马车和使君招摇过市,那就等于宣告自己的琵琶别抱,也就失去了一个女性的品德。于是罗敷向前对他说话了:“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她说:使君啊,你是多么愚蠢呀,你已经是有妇之夫,而我罗敷也是有夫之妇,本来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才是正道,不应该有这样逾矩的邀请。单单是拒绝还不够,接着罗敷就开始张扬起自己的丈夫来了,说他是多么的年轻有为、俊美显赫,简直就是睥睨天下男性。这么说来,罗敷完全以自己的丈夫为荣,这份骄傲也就强化了对丈夫的忠诚,等于是说有了这样的丈夫,十分心满意足,哪里还会看得上其他的男性呢?这可以说是给使君的一个大软钉子了。

讲到这里,我们都非常感动于胡姬和罗敷这两个少妇对丈夫的深情,也非常赞赏她们对婚姻的坚贞,这两首诗可以说是对女性之美的颂歌。但或许我们还可以多想一点,那就是:《羽林郎》中的胡姬,以及《陌上桑》里的罗敷,之所以会遇到这样的危险,就是因为当垆卖酒、户外采桑,因此抛头露面的关系。当年轻女性暴露在开放空间里,必然会增加了被其他男性觊觎的风险,受到男性猎艳目光的注意与挑逗,这就容易与伦理道德发生冲突,而这时,当事的女子便面临了严峻的道德测试,只要心里有一点动摇,甚至见异思迁、琵琶别抱,那就会成为一个身败名裂的浪女了。

但是,为什么这些道德测试都只出现在女性身上呢?男性怎么就可以为所欲为呢?何况,胡姬、罗敷这些年轻女性之所以要抛头露面,都是为了贴补家用,胡姬会当垆卖酒,罗敷去采桑养蚕,都属于社会、家庭派给她的经济活动,却又让她因此暴露在闺阁之外,遭受猎艳者对她的考验,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面对。这种为难的处境,其实又显示了性别上的不公平。

但是,不公平归不公平,重点还是在人品。因此最可贵的是,《羽林郎》的胡姬声称“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而《陌上桑》的罗敷也表示说“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她们都明确拒绝了权贵的挑逗,表现出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品格高洁的特质,也都通过了高标准的道德测试,树立了忠贞的道德形象,因此留下美丽的身影。这就是汉代乐府诗对女性的致敬与赞美!

辛延年《羽林郎》这首诗就讲到这里,我们总结一下这一章的重点。首先,汉代民歌中的女性普遍拥有勇敢、甚至刚烈的特质,而且品格高尚,忠贞不贰,《羽林郎》中的胡姬就勇于抗拒权贵的诱惑和调戏。这种内在美还延伸到外在美来表现,那些华丽的衣饰珠宝就是用以暗示她珍贵的内在品德,算是屈原“香草美人”的另类运用。

第六节 《咏史》:刚强女性的颂歌

上一节,我们讲了辛延年的《羽林郎》,从这首诗可以看到一位坚贞的女性,在遇到豪强的诱惑和调戏时,是如何的刚柔并济,在保有礼貌与教养的情况下,勇敢地表达立场,确立了贞洁的风范,令人赞叹。

你发现了吗?到现在为止,我们所看到的汉代乐府诗中的女性都很刚强坚毅,不是柔弱的菟丝花,也不是被动的小绵羊,而是很有个性、很自觉,也很有行动力的人,即使不幸被抛弃,也都没有哭哭啼啼。这和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传统女性,是很不相同的。

但你注意到了吗?这些女性都是来自民间,表现出一种质朴的强悍,这是她们共同的特色。而这和乐府诗的来源是有关系的。汉代的乐府民歌都属于“汉世街陌谣讴”(《晋书·乐志》),来自地方上街头巷尾的传唱,即使被收集到官府里,大致上仍然保留了原始的样貌,所以非常质朴,甚至带有一点野性。汉代诗歌中这样刚强决绝的女性,很可能就是平民阶层的反映,在较少的文化雕琢之下,便保留了粗犷、强悍的特色。

那么,同样是在汉代,在受过教育的精英阶层中,那些闺秀们是否也会这样的刚强呢?答案是有的,有这样的少女,并且她不是为了婚姻爱情,而是身为一个女儿,为了尽孝道、救父亲,于是挺身而出,展现了大无畏的勇气,那就是鼎鼎大名的缇萦。有趣的是,仅次于司马迁的历史学家班固,他也很喜爱缇萦,专门写了一首《咏史诗》来赞美她。我们就来谈谈这两位大家都很熟悉的人物。

班固,开创咏史诗

班固,是一个博学又有才华的文人,出身于书香世家,父亲是历史学家班彪;弟弟是投笔从戎的班超,威镇西域,受封为定远侯,留下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千古名句;他的妹妹是才华横溢的班昭,因为嫁给曹世叔为妻,所以又称为曹大家,“大家”是古代对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妇女的尊称,她所写的《女戒》是历史上最早的妇女训诫,影响到后来历代有关妇女闺训的撰写。不只如此,班固并没有完成《汉书》,在班固死后,班昭奉诏入宫续修《汉书》,把剩下来的部分加以补足,终于完成了这部重要史书,这可是历史上非常罕见的现象。由此可见,班家一家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一般人总以为,班固在历史学方面的才华不如司马迁,《汉书》也比不上《史记》的成就,但这其实是有待商榷的,因为两个人各有所长,写作的条件也不一样,其实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何况,班固除了克绍箕裘,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汉书》这一部史学巨作之外,还对诗歌、汉赋有很大的贡献。以汉赋来说,班固也是很重要的名家,所写的《两都赋》包括写洛阳的《东都赋》和写长安的《西都赋》,是京都大赋的代表作之一,影响到了后来张衡的《二京赋》和左思的《三都赋》,可以说是京都赋的开创者。

另外,以诗歌来说,班固还写了一首五言的《咏史》诗,开创了“咏史”的崭新题材,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诗歌类型。所以说,班固在汉赋、诗歌两方面的重大贡献,都是司马迁所望尘莫及的。客观地说,司马迁是一个伟大的史学家,但班固却同时是杰出的史学家和文学家,这是衡量他的历史地位的另一个指标。

其中,班固的《咏史》诗非常重要,它的重要性有两个:其一,它虽然不是第一首五言诗,却是第一首文人所写的五言诗,这显示了五言诗在民间流行了一段时间以后,也开始被知识阶层接受和运用,而这对于五言诗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此一来,五言诗才能被提升,通过内容的深刻化和高度的艺术琢磨之后,就成为文人抒情言志的最重要形式;其二,它开创了一种新的内容题材,奠定了“咏史”——以历史人物或事件为对象,歌咏其功过得失的书写类型。

顾名思义,咏史诗就是歌咏历史的诗,主要是针对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加以描述,并且进行功过得失的判断,让人从中吸取历史教训,这是一种唐太宗所说“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的做法;或者诗人要单纯地借以抒发情怀也可以,所谓的“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块垒”,这也是咏史诗很常见的一种类型。

而咏史诗,就是班固所开创的。作为一个接任司马迁的史学家,班固承担了《汉书》的撰写,也是他开始把历史人物写进当时才刚刚发展的五言诗里,可见班固这个人其实是很有开创性的。

《咏史》:孝女缇萦的故事

就在《咏史》诗,班固写了一位孝女缇萦勇敢拯救父亲的故事,这也显示出他对缇萦的厚爱。诗中说: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谓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很明显的,这整首诗是单纯地把缇萦的故事讲了一遍,一开始先是感叹“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他说在唐尧、虞舜之后,夏、商、周三代君王的德行越来越浅薄,刑罚苛峻,尤以肉刑为剧。而肉刑,是指对罪犯身体外部的残害,以达到处罚的目的,包括黥(在脸上刺字)、劓(削掉鼻子)、膑(斩断脚)、腐刑,等等。到了汉文帝初期,朝廷的刑罚仍然十分严厉,还有肉刑,而这些肉刑所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不仅影响罪犯的生活,更变成他们终身的耻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缇萦的父亲就不幸遇到了这样的状况:“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太仓令”就是缇萦的父亲,他叫作淳于意(公元前205~公元前150),临淄(今山东淄博)人,因为他曾经担任太仓令(或曰太仓长),故世称“仓公”。他是汉初著名医学家,那么,他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大灾难呢?关于这段故事,司马迁有完整的记载,《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云:

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甚精,受之三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然左右行游诸侯,不以家为家,或不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原来,淳于意的医术精湛,能够断定病患的生死。但是他有时候不肯医治,常常故意不在家,让病家找不到,因此得罪了不少世家贵冑,引起了一些医疗纠纷,“病家多怨之者”,竟然上书朝廷控告他,淳于意被判有罪,而根据刑律,凡做过官的人被判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就在淳于意要被押送到长安的时候,淳于意的五个女儿跟随在后面哭泣,淳于意忍不住发起火来,怒骂说:“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意思是生了孩子却不是儿子,女儿遇到紧急情况就只会哭,没一个有用的!这就是班固所说的“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他恨自己没有儿子,遇到困难危急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面对,孤立无援。

这时,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十分心痛,便自告奋勇跟随父亲到长安,并且上书给当朝的皇帝。其内容有几个重点,一是为父亲辩解,说“齐中称其廉平”,齐国这个地方都称赞父亲的廉洁公平,却犯法而受到刑罚,这是替父亲申冤。接着,缇萦说:“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她深深痛切接受死刑的人无法复活,而受到肉刑者也无法恢复原状,即使当事人想要改过自新,却再也没有办法了,必然始终不能如愿,永远活在残缺里。

当缇萦说完这个道理以后,接着就表达自己要代父受过的心愿,说:“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她愿意捐出自己进入官府当奴婢,以抵销父亲的刑罚,让他能改过自新。缇萦这种牺牲自己、拯救父亲的精神,真是大无畏的勇气啊,难怪感动了汉文帝,司马迁说“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皇上悲悯她的心意,在那一年里就废除了肉刑法。

以上,就是整个缇萦救父的过程。而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一段上书的内容,到了班固的诗里就做了一些变化,更符合诗歌所需要的精炼以及感性。

第一,班固省略了原本详细的论证层次,把它浓缩为“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谓阙下”这三句,说缇萦这个小女儿悲痛父亲所说的话,痛惜人一旦死了就无法重生,于是上书给当朝的皇帝。其中只讲死刑而不谈肉刑,避轻就重,效果更强烈。

第二,班固增加了感性的部分,让缇萦接着说“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这三句诗使用了《诗经》的两个典故。“思古歌鸡鸣”是说缇萦追思古人,引用了《国风·齐风·鸡鸣》这一篇。根据清崔述《读风偶识》解释,《鸡鸣》的这一名篇的主旨是“美勤政”,赞美君王勤政爱民,如此一来,缇萦的“思古歌鸡鸣”就表达出她追思古人,对汉文帝给予寄望的心声。

而在“忧心摧折裂”的心碎肠断之下,缇萦又“晨风扬激声”,她引述了《国风·秦风·晨风》这一篇,这一篇的内容是感叹“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就《韩诗外传》和《说苑·奉使篇》载赵仓唐见魏文侯时引及此诗,用来表达君父忘记臣子之意。那么照这个用法,“晨风扬激声”这一句的意思是说,缇萦通过《晨风》这一篇扬起激昂的声音,呼唤汉文帝不要忘了对臣子的顾念。

由此可见,缇萦上书时引用了《诗经》中的《鸡鸣》《晨风》两首诗,一方面希望汉文帝效法古人,勤政爱民;一方面更殷殷期待汉文帝不要忘了臣女的一片孝心。她字里行间充满斑斑血泪,令人肝肠寸断,那份至情令人无比动容,难怪“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深深打动了皇帝,不仅特赦释放了淳于意,还做出一个历史性的重大改革,废除了千百年来的刑罚,那是何等的力量!于是班固特别点出汉文帝所感动的,就是缇萦的“至情”。

讲到这里,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史记》的记载里,缇萦上书时并没有引用《诗经》的《鸡鸣》《晨风》这两首诗,连班固自己的《汉书》中也没有提到,这个说法是在班固《咏史》诗里才出现的。而这样的增补又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很明显,这是文学性的做法,可以增加更大的艺术效果,那是历史记载所不允许的。但有了这样的虚构,确实让缇萦的形象变得更加优美深厚了。

首先,她虽然只有小小年纪,却拥有很好的文书能力,不仅言辞恳切,还能引用《诗经》来表达深刻的感情,展现出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形象,在皇帝面前必然可以增加她的分量;何况,通过引用《诗经》让文章更深刻、更委婉,也会强化抒情说理的感染力,掷地有声,讲起话来更受人重视。这应该就是班固如此改写的原因。

其次,班固虽然添枝加叶,做了文学性的虚构,却并没有违背情理,甚至更加强了合理性、说服力。从常理上而言,淳于意的女儿应该是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的,而“引诗”从先秦以来就是传统士大夫在交流过程中的基本表现,那么,缇萦的上书引诗,就充分显示出名门才媛的教养,这也让她的孝心、孝行更加感人。从这一点来说,此时的班固确实是一个诗人,而不只是一个历史学家了。

最后,当班固讲完了缇萦救父的故事之后,还是忍不住回到历史学家的习惯,在人物描述之后增加了一段评论,这可是相当于司马迁写《史记》时,每一篇《列传》后面的“太史公曰”呢。班固在篇末做了一个总结,说道: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百男”是形容众多的意思,“愦愦”是糊涂、心智昏乱不明的样子。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世界上的“百男”——众多的男性是多么的糊涂昏聩,根本比不上一个小女子缇萦!

这样的赞美,简直就是横扫千军,把所有的男性都给比下去了,完全颠覆了淳于意,或者说大部分的人的认知。想当初,淳于意不就气急败坏地说女儿不中用么:“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他被释放以后,一定会对缇萦刮目相看吧?也会后悔自己说过这样轻视女儿的话吧!而一个小女孩缇萦竟然抵得过世界上的“百男”,这有没有夸大其词呢?我们必须说,没有!因为班固是一个历史学家,拥有客观严谨的判断能力,不是凭感觉说话的。那他为什么对缇萦做了这样高的推崇呢?

首先,在男女有别的情况下,儿子可以离开家门,名正言顺地一路跟随父亲,成为父亲的助手;但年轻女性是出不了大门的,外面的世界对女性并不一定怀有好意,甚至常常给予阻力,因此,缇萦可得要付出更大的勇气、承受更大的艰辛,单单这一点,就已经超过了男性。其次,到了京城以后,儿子也未必有胆识给皇帝上书,更不一定能井井有条地为父亲辩解,可见缇萦的文笔和头脑都是属于上乘的,绝不亚于男性。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很少有人愿意牺牲自己,换来父亲重生的机会!

所以说,缇萦的胆识、勇气、头脑、学问、才情、孝心都是天下第一流的,她既然这样的杰出,难怪班固要以一个历史学家的身份,极力赞赏“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确实是一个非比寻常的女性,但这时她还只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女,我们再进一步设想一下:当她年龄渐长,阅历更加丰富,担任一整个家族的重任之时,她的表现岂不是更值得期待!很巧合地,在汉乐府诗里,就有一首赞美女家长的诗,那应该就是缇萦的未来,该《陇西行》云:

天上何所有,历历种白榆。桂树夹道生,青龙对道隅。

凤凰鸣啾啾,一母将九雏。顾视世间人,为乐甚独殊。

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问客平安不。

请客北堂上,坐客毡氍毹。清白各异樽,酒上正华疏。

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却略再拜跪,然后持一杯。

谈笑未及竟,左顾敕中厨。促令办麄饭,慎莫使稽留。

废礼送客出,盈盈庭中趋。送客亦不远,足不过门枢。

取妇得如此,齐姜亦不如。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

这位妇女待客从容又合宜,进退之间分寸恰当,堪称是“上得了厅堂,进得了厨房”,把客人招呼得妥妥帖帖,自己又十分严守礼节,绝不跨出大门一步,难怪诗人说“取妇得如此,齐姜亦不如”,能娶到这样的妻子,那真是连齐姜都比不上啊!

而齐姜又是何许人也?她是齐桓公的女儿,嫁给流亡到齐国的晋公子重耳,用智谋帮助重耳登上王位,使其成为鼎鼎大名的晋文公。后来,西汉的儒家学者刘向《列女传》将她列入《贤明卷》,于《晋文齐姜传》中云:“颂曰:齐姜公正,言行不怠,劝勉晋文,反国无疑,公子不听,姜与犯谋,醉而载之,卒成霸基。”说的就是齐姜鼓励重耳返回晋国,不惜设计把他灌醉,再载在车上送出齐国的智谋,被迫返回晋国的重耳才能登基为王,创立霸业。

所以说,齐姜可是古代女性的完美典范,美丽高贵,有胆识有谋略,协助丈夫功成名就,因此《诗经·陈风·衡门》也赞美道:“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她等于是妻子的最佳人选。在这样的高标准之下,《陇西行》居然说诗中的女家长是“齐姜亦不如”,可见她的杰出简直就是无与伦比了。

于是,这首诗在最后一联索性总结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由这样一位刚健的妇女操持门户,她的成就也会胜过一家之主的大丈夫。这不就是对女性的绝大赞美吗?而这不就等于是班固所说的“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吗?汉代女性的光辉,堪称是光芒万丈,令人炫目。

讲到这里,我们看到了汉代女性的杰出地位,无论是民间女性还是书香世家的大家闺秀,无论是年纪轻轻的少女还是主持家务的女家长,都把女性的伦理意义发挥到极致,成为道德的强人,甚至超越了男性,因此获得了诗人的一致赞美,这些对女性的评价可谓空前绝后。

下一节,我们就要继续谈汉朝的文人诗,在班固之后,文人的写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后来的诗歌贡献良多。

第七节 《古诗十九首》(一):死生新故

上一节,我们看到了汉代诗歌中对女性的伟大歌颂——“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这在历代诗歌里,是很罕见的情况。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现象,前面所讲的汉代乐府诗里,有不少是歌曲的歌词,因此句式长长短短,包括《李夫人歌》《上邪》《有所思》《薤露》《蒿里》等等,都反映了这一点。这其实比较接近民间乐府歌谣的原貌。

另一方面,像《羽林郎》《陌上桑》《陇西行》等,却已经是通篇五言的作品,特别是《陇西行》中响应了《诗经》的内容,这可不是一般的民歌会出现的状况;再加上它通篇和班固《咏史》一样,都是整齐的五言句,所以这首诗应该已经经过了文人的润饰,是文人化了的乐府。

《古诗十九首》:民歌向文人诗的过渡

至于五言诗为什么会逐渐受到文人的欢迎呢?原因就在于五言比起四言,虽然只增加一个字,但表达上更加灵巧、多变化,犹如《诗品·序》所言:“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甚至从魏晋六朝开始,变成了诗体的主要形式。

请大家试着回想一下,从小到大所背的诗歌有哪些?再接着想一想,这些诗篇的形式是不是以五言者最多?确实,五言诗是中国诗歌的最大宗,无论质与量都无出其右者。而这种诗歌体式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它是在漫长的演变之下逐渐成熟的,关键就在于文人开始重视、运用五言的诗歌形式,班固《咏史》就是最早的一首文人诗。

不过班固的这首诗被称为“质木无文”,质朴没有文采,可见东汉初年的五言诗发展还在初步阶段。从此以后,五言诗的形式越来越整齐,内容也越来越雅化,当然也就越来越脱离了民歌的范围,文人可以独立去创作。也因此,东汉晚期、建安之前出现了比较多的五言诗,留下来大约三十多首,通称为汉代古诗,其中主要的那一组称为《古诗十九首》,属于先秦两汉的民歌到魏晋之后诗人创作的过渡。

这些作品采用了这么整齐的五言句式,这么深厚的情韵,离开民间的质朴已经很远了,作者是姓名不可考的文人们,内容则是对人生的各种感慨,既深刻又耐人寻味。这些作品的技巧更成熟了,艺术价值更高了,后代给予高度的评价,例如钟嵘《诗品》置于上品,评曰:“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接下来的两节,我们就要谈谈这一组诗。

关于这一组诗,清朝的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说:“古诗十九首,不必一人之辞,一时之作。大率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死生新故之感。”意思是这些诗篇不是一个人所写的,也不是同一个时间所作,应该是漫长的一段时期之内的集体创作,有的人增补一两首诗篇,有的人做一点修改,才逐渐形成了这一组诗。其中所书写的主题包括了“逐臣弃妻”——被放逐的臣子、被抛弃的妻子,这是一种打入冷宫的悲哀;还有“朋友阔绝”“游子他乡”,这两种都是分离的主题;最后则是“死生新故”,也就是在时间的流动中,所出现的生死、新旧的无常变迁。这些主题恰恰都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主要课题,也产生了最大的感慨。

以“死生新故”来说,“新故”是说新的变成旧的,主要就是因为时间的变化所造成的无常。而最彻底的无常,就是失去了生命本身,向世界告别,这就是所谓的“死生新故之感”。我们今天就先从这一范畴讲起。

死生新故,推移的悲哀

所谓的时间,是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所构成的,那是一个无法分割的连续的过程,无论站在哪一个点上,都有过去,有现在,也有未来。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才会发觉时间带来的压力呢?从几岁开始,我们便会有“死生新故”的感慨呢?

你想想看,小孩子年纪小,没有什么“过去”,只有看不到尽头的未来,时间是站在他这一边的,所以一心一意只盼望着快快长大;但一旦长大以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过去的越来越多,未来的旅程越来越短,更糟糕的是,以前拥有的,现在失去了,那些过去的事物,就像是一个永恒的坐标一样,在记忆里不曾改变,也对照出后来的变化,所谓的“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还有“沧海桑田”之类的成语典故,讲的都是这样的感慨。在人身上,更是呈现出明显的对比,例如年轻会变成衰老,生会变成死,存在会化为虚无,日本汉学家吉川幸次郎就把这一类的感受,称为“推移的悲哀”。

其实,这种因为时光流逝所产生的“推移的悲哀”,是人类都会深深触动的经验,你还记得《诗经》的作者曾经感慨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从杨柳到雨雪,何止是景物风光的变化,变化最大的是人自己啊,出发时的青春小伙子,归来时已经是饱经风霜、历尽沧桑的中年人了。我们再来看看一个大将军因此流下来的眼泪。

《晋书·桓温传》里面记载,桓温担任大司马,带兵四处打仗,有一天:

温自江陵北伐,行经金城,见少为琅邪(任太守)时所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涕。

看到从前种的柳树现在长得那么高大强壮,桓温并不觉得喜悦,反而感慨到泪流满面,原因就是看到时间所带来的改变,而时间的改变对人的影响更大,所以才会这样惊心动魄。后来南朝的大文学家庾信,则是把这一段史书中的内容做了一些更动,把原来柳树的成长茁壮,改写为柳树由盛而衰的凋零,让桓温的感慨更直接、更优美,也更悲哀了,他在《枯树赋》里说桓温叹息道: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过去在汉水南岸种下的柳树,柔软的枝条曾经迎风飘拂;今天却看到它摇落凋零,江边一片凄怆的景象。树尚且如此,又何况人呢?

一个叱咤风云的堂堂大司马,到处征战奔走,居然只因为看到柳树的变化,就悲怆到流下了眼泪,那热腾腾的泪水简直就要把心给烧毁了,显然那份无常的悲怆强大到令人心碎。桓温的眼泪,应该就是有感于廉颇会衰老,美人会迟暮,再加上各种的生离死别,又有谁能像钢铁般屹立不倒呢?这就是连权倾一时的大将军也都会被深深触动的悲哀。可见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诗人,当你意识到生命的本质的时候,那个沉睡的诗人就醒过来了,带着你流下了眼泪。

而《古诗十九首》的诗人们,对于时间所造成的变化说得更温婉、更悠长,我们可以注意到,这种“死生新故之感”常常表现在一些副词里,例如“忽”这个字: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青青陵上柏》)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今日良宴会》)

所遇无故物,奄得不速老。……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回车驾言迈》)

四时更变化,岁暮一何速。(《东城高且长》)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驱车上东门》)

这个代表匆匆忙忙、突如其来的“忽”字,用在生命的短促上,意味着“一瞬间”就稍纵即逝,让我们想到现在还用来表达这种感受的成语,包括:白驹过隙、白云苍狗、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等等,或许这些成语已经变成陈词滥调了,可是它们之所以会变成老生常谈,不就是因为那是人类一直在面对的重要体验吗?每一个都要真正经历过以后,才会发现那些陈词滥调其实是历久弥新,否则早就被淘汰了,哪里还有机会被一直重复,变成了老生常谈?

这就难怪,《古诗十九首》也用快速的“速”字来描述时间感,又用寄托的“寄”字说明存在的短暂,人生如寄,生命就像暂时在世间寄住一下,最多几十年,很快地就要退房离开,投向茫茫大地的怀抱。所以诗人说“人生忽如寄”,又比喻为“忽如远行客”“年命如朝露”“奄忽若飙尘”,一场短短的人生,匆忙得像是远行的旅客,甚至像清晨的露珠、空中飞扬的尘埃,这“年命如朝露”的模拟,不就是西汉时期送葬的挽歌里所说的“薤上露”吗?比起来,“奄忽若飙尘”的意象还更渺小、更无足轻重。

可叹的是,连这个暂时借住的过程也都是无常变化的,只要过一段时间,就会发现总有一些人事物改变了,中唐诗人韦应物便对故人说:“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淮上喜会梁州故人》)如同天上飘移不定的浮云一样,彼此偶然聚在一起,匆匆相会,之后便各自奔赴前程,这阔别的十年时光就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再见面的时候,虽然还是像以前一样,那么的快乐,但这时两人都已经染上了岁月的风霜,两鬓出现了斑斑的白发。这只不过十年而已,如果再拉长一点,二十年没见面呢?那改变就更大了,杜甫《赠卫八处士》这首诗就写他遇到老朋友的时候,所发生的情况,他震惊地说: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经过了二十年,彼此早就已经不再青春少壮,不但各自的鬓发都斑白了,现在好不容易重逢,问起以前的老朋友,居然一半都过世了,曾经活生生的人变成了鬼,这哪里能想象得到呢?于是杜甫乍听之下忍不住惊呼出声,整个心肠都激动到像沸腾一样,浑身发热。

当然,眼前的老朋友也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家人,从人家的儿子变成了几个孩子的父亲,你怎么能够联想到以前他那青涩稚嫩、淘气调皮的样子!何况,那些突然冒出来的儿女,就是最大的改变啊!那自己又怎能不老呢?所以《古诗十九首》里的《回车驾言迈》便感慨说:“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当你遇到的都不再是旧的事物,周围总是不断地换新,那就像沧海桑田的钟摆加速转动,人怎么能不很快地变老呢?时间不停留,更新的速度越快,老化的速度就越快,离死亡不就更近了吗?

确实,时间的终点是死亡,那是来到人世间游历一趟的远行客的最后一站。面对死亡,可以说是人类必然要承担的难题,虽然万物皆有死,但人类却是为此最感到痛苦的,因为拥有生命,才能拥有现在的一切,而死亡却是吞噬一切的可怕的黑洞,所以让人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古埃及人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就是对死亡坚决抵抗的一种方式。

尤其是身为一国之君,所拥有的更是全天下的权力与财富,当然更是对世间眷恋不舍。战国时代就发生了这样一则和生死有关的故事,那充满大智慧的晏婴,总是像个冷面笑匠一样,毫不客气地揭发人们的各种弱点,让人哭笑不得,却又非常佩服,连对国君也是如此。在《列子》这部书里记载道:

齐景公游于牛山,北临其国城而流涕曰:“美哉国乎!郁郁芊芊,若何滳滳去此国而死乎?使古无死者,寡人将去斯而之何?”史孔、梁丘据皆从而泣曰:“臣赖君之赐,疏食恶肉可得而食,驽马棱车可得而乘也;且犹不欲死,而况吾君乎?”晏子独笑于旁。公雪涕而顾晏子曰:“寡人今日之游悲,孔与据皆从寡人而泣,子之独笑,何也?”晏子对曰:“使贤者常守之,则太公桓公将常守之矣;使有勇者而常守之,则庄公灵公将常守之矣。数君者将守之,吾君方将被蓑笠而立乎畎亩之中,唯事之恤,行假念死乎?则吾君又安得此位而立焉?以其迭处之迭去之,至于君也,而独为之流涕,是不仁也。见不仁之君,见谄谀之臣。臣见此二者,臣之所为独窃笑也。”景公惭焉,举觞自罚。罚二臣者各二觞焉。

当大家沉浸在生死的感慨里,甚至哭成一片的时候,只有晏婴是清醒的、理性的,用一种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嘲笑这些人的感性耽溺,然后提醒他们不要自我中心地看问题,想想看,如果人可以不死,又哪里轮得到你当国君?这么一提醒,让齐景公惭愧不已,也就充分发挥了劝谏的功能。

应对死生新故:炼丹求仙与及时行乐

牛山之悲这个故事显示出齐景公、晏婴都是贤能的君臣,所以可以理性面对生命的难题,但一般人就很难做到了,一旦越是迫切地想要超越死亡,就越容易产生长生的欲望,秦始皇的求仙就是出于这样的心理。它让人可以有一个希望,暂时消除恐惧,安心地过日子;但是,人只要稍微有一点理性,就会看清这实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假象,因为有史以来从没有人可以长生不死,炼丹求仙的人也没出现过成功的例子。《古诗十九首》之十三的《驱车上东门》这一篇就说道:

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

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万岁更相送,圣贤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诗人一开始就写北邙山坟堆累累的景象,到处是萧萧作响的白杨和松柏,感慨死者进入永恒的黄昏里,再也不会醒来,日月不断地推移,生命像朝露一样短暂,人生有如在世间寄住一下,人的寿命不可能像金石一样地坚固,连圣贤也没办法超越这样的自然法则。至于那些服食丹药追求像神仙一样不死的人,则是大多被那些丹药给耽误了,他们反倒死得更早、更痛苦呢。

你一定想不到,连唐朝鼎鼎大名的韩愈,也是其中的一个,真是不可思议,这么有学养的人,居然也躲不过炼丹求仙的诱惑,可见人的心是多么害怕死亡。那该怎么办呢?诗人们就发展出及时行乐的思想了,所以这一首诗最后说“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诗人要我们把握当下,享受美酒、华服所带来的快乐,那是唯一可以把握到的。

除此之外,《古诗十九首》之十五的《生年不满百》这一篇也说道: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

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

人生短短不满百年,却还真是要操很多的心,不只是烦恼今天的问题,还要烦恼明天的问题;不只是要烦恼自己一个人的问题,还要烦恼其他人的问题,那些志士仁人记挂着天下苍生,甚至会操心到一千年以后的未来,这就是“常怀千岁忧”的意思。可是诗人提醒你“昼短苦夜长”,人生很短,死亡很长,就像白天总是不够用,那你“何不秉烛游”呢?

在古时候没有良好照明设备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入夜就是一天的终结,如果要和大自然抗衡,向上天争取更多有意识的活动,就只有秉烛夜游了,那样也等于延续了白天,同时等于延长了生命的长度。诗人说,这可不能等到未来再做呀,谁知道人能活到什么时候呢?那些舍不得花钱的人是愚蠢的,只会被后来的人嘲笑,因为他们轻重不分,省下了钱财,却辜负了人生;再说,你以为人生很长,可以像仙人王子乔一样啊?其实根本是“难可与等期”,你很难有和神仙一样同等的寿命。所以诗人才会苦口婆心,叮咛世人要“为乐当及时”。

《驱车上东门》《生年不满百》这两首诗都是因为逼近了死亡才会产生的彻底的领悟,所以,其中所说的及时行乐绝对不是不负责任的意思,也不是要人们放纵于物质享乐,而是希望你不要浑浑噩噩,懂得由死见生,如此才会意识到当下这个无可取代的瞬间比什么都重要,才能过有深度的生活。所谓有深度不是指一定要做什么大事,而是去发现以前未曾注意过的小事,甚至去创造出本来所没有的乐趣。例如晚唐杜牧《九日齐山登高》诗中云:“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杜牧说,人生不但很短暂,而且快乐更少,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难遇到让人开口哈哈大笑的时刻,那你何不放开一点,在回家的时候满头插上菊花,路上岂不是快乐有趣得多?而这样的乐趣就给了曹雪芹很大的灵感,用来设计出刘姥姥的滑稽形象,《红楼梦》第四十回这样描写道:

碧月早捧过一个大荷叶式的翡翠盘子来,里面盛着各色的折枝菊花。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于鬓上,因回头看见了刘姥姥,忙笑道:“过来带花儿。”一语未完,凤姐便拉过刘姥姥来……将一盘子花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贾母和众人笑的了不得。

你看,文学的长河就这样丰沛地流淌下来了,杜牧创造出来的快乐,还灌溉了曹雪芹!

我们可以说,隐含在《古诗十九首》里的“死生新故之感”推出了及时行乐的思想,反过来说,“秉烛游”的背后是奠基于悲哀的心境,也就是深深感觉到自己就在死亡的边缘,直接面对无常的煎熬。这类作品都隐藏着对无常的恐惧,表面上这些文士夜阑秉烛,饮美酒,穿锦衣华服,但对他们而言,其实无常就在眼前,没有时间准备,唯有当下及时行乐,这才是真实拥有的。

这就难怪英国作家波伊斯(John Cowper Powys,1872~1963)在《快乐的艺术》(The Art of Happiness)一书中这么说:“我可以坦言,人类所有的快乐都是基于对死亡的思考。”所以,真正的及时行乐,并不是逃避,而是用心找到对我们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事,把握时间去实现自己真正在乎的价值和意义,不要等临终的时候才后悔错过,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古诗十九首》作为东汉末年文人五言诗的杰作,其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就是“死生新故之感”,那是由时间流逝、生命短暂所引发的悲哀,为了抵抗这样的压力,便产生了及时行乐与游仙思想,这两种面对死亡所衍生出来的形态,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更成为诗歌的中心主题。而我们今天所谈到的相关诗歌,确实证明了南朝梁钟嵘《诗品》所言:《古诗十九首》让人惊心动魄,几乎可以说是一字千金。这是很真切的赞美。

第八节 《古诗十九首》(二):远距离别

上一节我们已经看了东汉晚期的《古诗十九首》,这组诗奠定了文人五言诗的传统,也看到其中“死生新故之感”的一大主题,原来“及时行乐”的思想是在无可奈何、无比恐慌痛苦之下的心态。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谈这些古诗中,关于“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的主题,它们都具有一个共通的性质,那就是“远距的离别”,而都吟诵了失根的哀歌。

游子他乡

古人对故乡的依恋,是我们现在通信发达、几乎天下一家的地球村所无法想象的,他们一出远门,可能就是几个月、好几年,甚至一辈子的隔绝,见不到面,也说不上话,只有靠亲友传递信息,再不然就是“家书抵万金”了。唐朝的贺知章有一首名诗《回乡偶书二首》之一,就道出了这种人生的处境,诗中说: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像贺知章这样,年轻时上京考试以后就一去不回,忙着做官,浮浮沉沉了一辈子,直到晚年退休才落叶归根,是古代并不少见的情况。而“少小离家”也不只是为了做官,还包括戍守边疆之类的原因。早在《诗经》中,就已经出现了涉及军事征伐、迁徙旅泊等篇什,我们以前谈到过;到了汉乐府诗里,诗人又做了更进一步的表达,在《悲歌》这一首诗中说: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念故乡,郁郁累累。欲归家无人,欲渡河无船。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

原来,想念故乡的时候,不是只能躲在被窝里面偷偷地哭泣,而是可以放怀高歌,把眼泪转化为苍凉的歌声,抒发出心里的思念和悲伤,如同柳宗元所说的:“长歌之哀过于恸哭。”那悲伤的力量比起掉眼泪还要来得强大。除了悲歌之外,游子还可以做一种聊胜于无的努力,那就是“远望可以当归”,因为故乡实在太遥远了,隔着一重重的高山、一道道的河流,望都望不到,哪还谈得上回家一趟呢?既然登高可以望远,那就爬到高一点的地方,向远方的地平线眺望,多少可以更接近故乡一点吧?感觉上,故乡也就不会那么遥不可及了吧?心里也就多多少少得到了一点安慰,所以登高远望就当作回家了一趟。这真是无可奈何到极点的心意。所以这首诗最后说“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那郁积在心里的满满的思念,根本就说不出口,整个心肠翻腾激荡,就像车轮在转动一样,无法平静下来。

“远望可以当归”正是后来许许多多的游子们最常见的做法,想念家乡的时候,就去登高,只要是高一点的地方,山上、楼上都可以。中唐诗人柳宗元《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就是从山来发想的,诗中说:

海畔尖山似剑铓,秋来处处割愁肠。

若为化得身千亿,散上峰头望故乡。

当时柳宗元被贬到南方的柳州,柳州临海,所以称海畔,这样写的用意也是夸大距离的遥远。有一天,柳宗元和一位出家朋友浩初上人一同看山,内心涌起了满满的愁绪,于是写了这首诗寄给京华的亲故们,山在这里就跟思乡之情怀结合在一起。可柳宗元写得多么与众不同,他说,在这海边的高山都非常高耸,插天而立,就像刀剑的锋芒一样,秋天一到,那样尖锐的山峰就像要割断我的愁肠一样,这一句就点出柳宗元内心充满了哀愁的情绪,连看到山都让他柔肠寸断。

柳宗元在哀愁什么呢?为什么高山会让人心碎,每一座山都让他心如刀割呢?从后面的两句我们就恍然大悟了:“若为化得身千亿,散上峰头望故乡。”柳宗元幻想着,怎样才能化出一千亿个身体,分散到每一座山头峰顶,那就会有一千亿个柳宗元一起望向千里之外的故乡!原来柳宗元满心乡愁还不够,居然希望可以化出一千亿个分身,才能抒发那沉重到无法负担的思乡之情。这样一来,思乡的情感不就变成了一千亿倍吗?这是多么新鲜、生动,又多么有趣的想象,柳宗元的想象力岂不就是孙悟空的前辈吗?

柳宗元的这首诗,其实就是“远望可以当归”的反映,而“高山”被充分地运用,写尽了怀念故乡亲人的情感强度。另外,也有从“高楼”来表现的。宋朝的范仲淹有一阕很感人的词《苏幕遮·怀旧》,就是写他一个人在明月高楼上思念故乡的情景,其中说: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前半阕同样是写秋天,如同柳宗元的“秋来处处割愁肠”,原来这个季节早就和羁旅他方的游子情怀结合在一起。我们以前谈到过,先秦末年《楚辞》的作家宋玉,在他的《九辩》这篇文章里就已经说“憭栗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从此,秋天的情怀就包括了游子思乡的情感。

这时,范仲淹站在斜阳下看着眼前的山水,清朗的碧云天,满地黄落叶,湖面上的水波映带着疏淡的秋色,笼罩着冷冷的烟雾,这真是一片如诗如画的秋景!但要一直到了后半阕,才真正透露出这阕词的主题就是思乡,所谓的“黯乡魂,追旅思”,告诉我们诗人正在深受思乡之情的折磨,从黄昏到深夜,那思乡的心魂多么黯然,旅人对故乡追思不已,于是“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而好梦难得,每天晚上就只有辗转反侧、饱受煎熬了。

那么,睡不着的诗人便想要“远望可以当归”,到楼上去看看远方也好。但是,范仲淹却又不敢独上西楼,唯恐自己会负荷不了思乡的痛切而崩溃,于是借酒消愁,又没想到一杯杯的酒进入了愁肠,还是化为了一滴滴的相思泪!原来怀念故乡的情感是这么的浓烈而彻底,无论如何都化解不了。

你可不要一看到“相思泪”就以为是男女之间的恋歌,其实范仲淹所写的就是怀念故乡的情感,却把这种强烈的感情写得这么缠绵悱恻。你看,他虽然也用了“远望可以当归”的做法,却又把从《诗经》以来“明月高楼”的思妇主题移用到了游子身上,再加上辗转反侧的煎熬难眠,还有“相思泪”的语感,都很容易导向情人的范畴,于是把怀念故乡写得像思念情人似的。为什么会这样呢?那不单单是因为词的柔媚性质所导致的。

固然宋词这个文类本身就很女性化,但其实早在《古诗十九首》里面,写怀念故乡的诗就已经出现这种表现方式了,其中的第六首就是这样写的: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这位诗人辛苦地跋涉过江,为了是要摘取水中盛开的芙蓉花,古人所说的水中的芙蓉指的就是荷花;而在岸边的沼泽里,也长着兰草以及很多芬芳的花草。下面诗人就自问自答,提问自己采了芙蓉花是要送给谁呢?然后又立刻给出了答案,花儿是要送给所思念的人,而他身在遥远的地方。

看到这里,我们可能又会以为是夫妻恋侣之间的情歌了,但是接下来就说得很明确了,“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这两句告诉我们,原来诗人是在想念故乡,他“所思”的远方其实是“旧乡”,也就是故乡,而故乡何其遥远,因此说“在远道”“长路漫浩浩”。在这里,诗人并没有登高望远,而是“涉江采芙蓉”,不惜沾湿了衣裳,弄脏了双脚,都想要摘取那一瓣馨香;也顾不得春花短暂,根本走不到半路就凋谢了,哪里还能到得了家乡。其实只要多想一下,就会像第九首《庭中有奇树》所说的:

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

馨香盈怀袖,路远莫致之。此物何足贵,但感别经时。

同样都是想要把美丽的花送给想念的人,只是这里不是采芙蓉,而是大把地攀折院子里树木上的花朵,放在长袖里,整个胸怀满满都是芳香,但诗人立刻意识到“路远莫致之”,根本无法送达对方的手里。只因为深深感到离别好久了,所以这些平常的花朵也就变得珍贵起来,它们都代表着无限的怀念。

比较之下,这个“涉江采芙蓉”的诗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计算,没有保留,只是一心一意想要和乡亲分享这一缕芬芳。你看,这是多么痴傻又真挚的情感!也就难怪了,这首诗最后说“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血浓于水,他和亲人是一条心、一个血脉,自己却离居异乡,两地间横亘着的是不可望、更不可及的距离,只剩下无比的忧伤,而何日可以回家呢?只怕要忧伤到终老了。这是多么的绝望!原来,在人类的情感里,爱情并不都是最强烈、最重要的。我们现代人以为爱情远高于一切,甚至还大过于生命,这其实是一种时代思潮所造成的误解。《涉江采芙蓉》这首诗和柳宗元、范仲淹的作品一样,都告诉我们,人生里有许许多多同等真挚、同等崇高也同等强烈的情感,爱情只是其中之一,我们应该打开视野,领略造物所带给我们的各种经验,体悟生命要教给我们的许多课题,这样才不会自我局限。

逐臣弃妻,朋友阔绝

既然“游子他乡”可以写得这样缠绵悱恻,就像前面几首诗所说的“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如果把这些诗句用在其他的情感类型上,例如“逐臣弃妻,朋友阔绝”,就更自然而然了。

果然,梳理《古诗十九首》里面所写到的分离的主题,我们可以发现,离人的一颗心无以寄托,往往会具体化,通过礼物来表达,除了花卉之外,还常见精美的家用品。其十八《客从远方来》便提到:“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一端”,是二丈长,也相当于半匹的长度,二端为一匹;“绮”是绫罗一类的丝织品。这远客帮忙带来的“一端绮”,就寄托了深厚的情意,也等于是信件的变形。当然,直接用文字写成的信件是更重要的沟通方式,它可以表达的内容实在丰富细腻得太多,因此其十七《孟冬寒气至》说:“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淡淡写来,收信人的心情其实是杜甫所说的“家书抵万金”。

再者,我们可以注意到离人之间彼此的祝福或劝勉用到了“努力加餐饭”这一类的叮咛,第一首《行行重行行》便说: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这是多么朴实,却又多么真诚的关怀,就像唐代诗人孟郊《游子吟》所说的母爱:“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那份爱并不华丽炫目,但却是最坚固、最厚实、最可以依靠的深情。其实何止是母爱,所有真正的爱都是如此,它不会要你去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业,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就好。所以,面对远方的亲友,总不会忘记说一句“努力加餐饭”,请你好好活着,就可以让人安心。

无独有偶,汉代文人化的乐府诗里也有类似的表达,而且上面提到的礼物、信件、加餐饭的劝勉等这些元素都更为集中地,见诸《饮马长城窟行》:

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远道不可思,宿昔梦见之。

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他乡各异县,辗转不相见。

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入门各自媚,谁肯相为言。

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

这一首诗,所写的可以说是夫妻情人之间的关系,但当作朋友之间的关系来看待,也很可以解释得通。“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是借由绵绵不尽的青草,把绵绵不尽的相思给形象化了,情景交融,余味无穷。并且青草是到处可见的植物,春风吹又生,连墙角门缝都可以看到踪迹,那么,只要一看到青草就兴起了相思,那不就等于天涯海角处处都是相思了吗?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宽广的情意吗?

请看最后的八句,同样是“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只是这书札要精巧得多,被放在雕刻成鲤鱼造型的信匣里,受到更周严的保护,而信中所写的重点,一个是“长相忆”,另一个就是“加餐饭”。

其实,后来到了唐朝,连王维这样的大诗人,这样学问高深的文人,也都还是这样安慰朋友的。当时王维的忘年之交裴迪去参加科举考试,却不幸落榜了,心情非常低落,于是王维写了《酌酒与裴迪》这首诗来安慰他,其中的最后两句就有“努力加餐饭”的内容:

酌酒与君君自宽,人情翻覆似波澜。

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

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

世事浮云何足问,不如高卧且加餐。

其实能不能中举,不全在于个人的实力,还必须要有一点运气,那就无法操之在我了,算是一种冥冥之中上天的旨意;尤其唐朝的科举考试是不糊名的,谁的答卷一目了然,有时候人脉关系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几十年来一直身在官场的王维太了解这一点了,于是安慰裴迪这个小朋友,告诉他世事有如浮云一样,变化无常、难以捉摸,功名得失也是如此,所以不用太过认真,也无须追问其中的公平性,一个人活着,真正重要的是平安健康!最后王维就希望裴迪放宽心,把自己照顾好,与其耿耿于怀,损害了生活质量,那还“不如高卧且加餐”,睡暖吃饱,身心舒泰,这样才更踏实而幸福!可见,“努力加餐饭”的祝福一点儿也不庸俗,而是真心诚意的深情,更是平淡如水的大智慧。

由此可见,《古诗十九首》都是以平淡的语言文字蕴含丰富的情意,犹如沈德潜《古诗源》卷四所言:“清和平远,不必奇辟之思,惊险之句,而汉京诸古诗皆在其下。五言中方员之至。”这真是对汉朝古诗的最大赞美。

《古诗十九首》里关于“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的内容也写得温婉动人,所书写的语言文字看起来很平淡、很日常,却深深触及人生的本质,所以才会这样耐人寻味。也只有能够返璞归真的读者,才能领略到其中永恒的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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