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常见问题问答(关于供暖的问题都在里面)(1)

马上进入十一月,今冬供暖季即将来临!每到这个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家里热不热?暖气好不好?坏了怎么办?报停去哪找?那么,下面的这份锦囊一定要收好。这里涵盖了缴费、报修等供热相关问题的答案!

★关于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鞍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要求:锅炉、热电联产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余热水供热价格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供热价格加收20%;室内净高超过三米的,每超高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及办公楼除外);对福利性和非营业性养老服务等单位热费,按居民用户供热价格收取。

★用热方式

分两种:1、为100%正常供热的用户,应缴纳全额热费。2、城区停止用热用户,目前暂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企业进行断管处理。

★办理停热及恢复

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企业。已办理暂停供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

★缴费日期

缴纳当期取暖费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31日。特殊情况请注意各供暖企业的通知。

逾期未缴纳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停热之后想恢复供热,或者去年正常交费,今年想办理停止供热的,用户要到各供热企业办理相关停供或恢复供热手续。

此外,申请恢复用热,如果有欠费的,需要到供热企业将欠费补齐后,才能正常缴纳本年度的供暖费。没有进行分户供热的,新建住宅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热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需要足额缴纳热费。

★缴费方式

目前各企业均与银行合作,热用户可以到银行缴纳热费,也可以到公司窗口,部分供热企业的微信公号也可以实现微信缴纳,很方便。

★缴费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新房没住,热费该如何交?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2、阁楼怎么交费?

阁楼安装采暖设施,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或合同面积为准),按建筑面积收费;阁楼面积不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2.2米层高的水平投影面积收费。阁楼未安装采暖设施,阁楼与下面房间完全通透的,按下面房间面积超高收费;阁楼完全封闭的,暂不收费。

3、地下室和正常房屋一样交费吗?

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地下室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地下室热费计费面积,按供用热双方认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地下室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4、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谁来管?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鞍政办发〔2019〕36号)规定,“供热设施维修责任划分。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共用供热设施维修;负责未分户供热的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用户擅自拆改的(如擅自改地热等)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关于试水

据了解,各供热企业已经做好了供热前的准备工作,二次网充水均完成,10月26日起开始热态运行。

针对近期的供热管网试水,结合多家供热企业相关负责人提供的专业知识,记者在这里给广大供热用户提个醒!

1、供热前,用户需要检查家中供热阀门是否已经开启,然后打开供热设施上的排气阀,将地热或暖气片里的空气排放干净。

2、供热初期,供热企业需要一定时间的调试过程,使供热管网水力工况平衡,部分居民家中如果温度不高请不必着急,待供热企业调试结束后就会趋于正常。

3、目前供热设备已进入冷热态循环,热用户不要擅自改动供热设施或操作供热阀门,如有装修需要的业主一定要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在供热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4、今冬供暖开栓日期为11月1日,尚未交纳热费的用户请抓紧时间结清取暖费,以免影响用热需求。

5、供暖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随时拨打供热企业的客服电话咨询、报修。

★相关电话

供热集团 5223456、5723456

时代供暖 6614855

清洁能源 2555668

信泰热力有限公司 2950188(咨询) 2631110 ( 投诉)

丽景所 15842295114 (报修)

泉兴所 7124530 (报修)

大唐所 13804928418 (报修)

国能鞍山热电有限公司 7137385 (咨询) 7137386 ( 投诉)

睿达花园 8702114(报修)

金祥、盈达、迎宾、安居园、中大林溪城、北方钢材市场 8702113(报修)

阪芙小镇、民福园、瑞盛汽配城、宝润二手车市场 8702115 (报修)

全媒体记者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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