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发展的越来越偏向于国际化,也与外方院校合作的越发频繁,以中外合办在职研究生这一新颖的学习方式受到世界各地的人员所青睐,也因此取得了更多人员的信任,帮助了不少在职人士实现了在国内授课,享受到出国留学的待遇。那么,攻读中外合作办学毕业后证书认证如何办理呢?

中外合办专业还要出国吗(读中外合办毕业后)(1)

通过攻读中外合作办学这种方式,顺利通过院校组织的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学员可以获得由中方院校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书与外方院校授予的硕士学位证书。但需要学员将外方院校的学位证书拿到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的认证,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同样受事业单位及社会的认可,对学员日后的发展也有着很大的帮助。

1.1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验看原件;

(4)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5)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6)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习情况说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7)入学前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出具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9)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及摘要。

注:外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等均须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1.2认证说明

在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所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评估中,对于属本科以上学历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项目)是否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属高等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 (项目)是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已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3证书类别

根据合作方及颁发文凭证书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外合作办学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1.4办学分类须知

(1)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1.5哪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有学习经历表述?

对举办外国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外学位经过评估所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学习经历表述。《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

1.6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学历表述的目的是什么?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机构采取的是双证书制,而国际上很多国家高等教育机构采用的是单证书制度,为进行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证书获得者的学历过程进行表述,表明相关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是通过正规的学习过程获得学位证书的。

1.7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以补办并更换版本吗?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者,可根据《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及其附则的规定,就其已获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自行提出复议申请或更换认证书版本申请(获得认证书的期限已经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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