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Our interest is on the dangerous edge of things. The honest thief, the tender murderer, the superstitious atheist. ---- Robert Browning,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如果你走到了危险的边缘?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走到了危险的边缘(我们的兴趣在危险的边缘)

如果你走到了危险的边缘

题记:“Our interest is on the dangerous edge of things. The honest thief, the tender murderer, the superstitious atheist. ---- Robert Browning

我们的兴趣在事物的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温柔的凶手,迷信的无神论者。——罗伯特·布朗宁”

田思露|文

投行从业人士

“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想写小说的人害怕”。是王小波评价小说家杜拉斯的话,用在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身上也是再恰当不过。

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格雷厄姆·格林都可让无数立志以作家为业的人自惭形秽,望而却步。漫漫历史长河到今天,少有作家的眼界和身手可以如此横跨五洲四洋,三教九流:他的主人公可以是墨西哥边陲酒肉穿肠的虔诚神父,也可以是越南混战中意气风发的美国间谍,可以是伦敦高档区为情所困的上流绅士,也可以是到南非荒野寻找精神家园的绝望主妇。在他的同侪当中,也少有人可以像他那样可以让信仰和背叛,道德和迷茫,娱乐和深刻浑然天成,肝胆相照。而他每天至少五百字的写作习惯,一生的24部畅销小说,甚至21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获奖未遂都可以成为无数落选者的自我安慰。

是作家创造了五彩斑斓的生活,抑或是五彩斑斓的生活创造了作家?这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在格林这里尤其显得无法解答。他是年少成名的畅销作家,是游刃有余的国际间谍,是教皇私交的基督教徒,是屡次自杀未遂的抑郁症患者。如果说他的主人公有着不寻常的经历,他自己的经历则更为丰富;如果说他笔下的人物有着永恒的挣扎,他自己似乎也没有一刻不在矛盾的折磨之中;说到底,他最为精彩纷呈的作品应该是他自己的人生。

海明威说作家的最大的财富是不幸的童年。按这个定义来说,格林无疑是幸运地挖到了第一桶金。尽管出生在一个名人辈出的上流社会家庭,他却从不是那种自信满满的“别人家的孩子”。在英伦世家子弟云集的公学里,他害羞,敏感,不善体育,立刻遭到崇尚身体和精神健壮的同窗们的嘲笑和欺负;更为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还是那家著名公学的校长,每日往返于仅一门之隔的家和教室的管束之间,他被严厉的父亲剥夺了自由喘息的机会,更被同窗们视为“叛徒”而遭到集体厌恶和排斥,陷入深深的忧郁和孤独当中。不知道是真正绝望,还是濒临生死的危险才能让他的低沉的精神略为振奋,他开始尝试各种死法,比如吞食一整瓶阿司匹林然后去游泳,比如玩一种叫俄罗斯转盘的死亡游戏。

1920年,家人不得不送16岁的格林去精神理疗师那里接受颇为流行的“精神分析法”治疗。这六个月并未彻底治好他的抑郁躁狂症,求死的欲望在他的一生中如影随形,但这段时间却给了他自认为最值得回忆的美好时光。他在理疗师的其他作家患者中找到了真正的同类,暗暗埋下了文学的种子。而逃离了社会的桎梏,真正的面对自我,或许是他几年之后的成名作“the man within 《内心的人》”的自我剖析的最初灵感来源。

在随后的牛津大学时期,他关心时政,从而发现了比俄罗斯转盘更加高级有趣的冒险。1922年,他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申请去当时成立不久的苏联,遭到拒绝后就马上把党员的身份忘在脑后了;1924年,他向德国大使馆申请成为通讯员,试图去一战之后的占领区,由于热情甚高,他马上成为间谍的培养对象,于是作为学生的他,开始过着一种双重生活,白天他出现在牛津历史系的课堂上,晚上结识各式各样神秘的外国人,周末却着手写他的第一本诗集。这让他找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从而在智力和经验上都自觉有资格鄙视那些平庸的富家子弟们。

1925年他毕业的时候,第一本诗集《涓涓的四月》出版了,反响平平;同时政局变化,双重间谍的美梦也破碎了。他在职业不稳,无所事事的期间,不仅结了一门亲,并且还找到了“信仰”。

他的妻子薇薇安和他之后复杂感情生活中的女人都不同,姿色平平又保守拘谨,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他当时是诺丁汉杂志的编辑,薇薇安写信纠正他文章里的一处宗教用词的错误,他却约她喝咖啡。他惊讶于她对细微问题的一丝不苟,对她进行疯狂的作家式的追求,在几百封热情洋溢且才华横溢的情书的轰炸下,薇薇安几次拒绝后终于缴械投降,她唯一的条件就是他要皈依基督教。

格林欣然答应。与其说他是为了这场婚姻皈依基督教,不如说这只是他对世界的好奇心在新的领域再度启航,开始了又一场精神冒险的征程。他自己也承认,他对宗教的转变并非“情感上”的,而是“完全是头脑上的”。他几乎终生无法解决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帝是否真的存在”。与其说宗教带给了他笃信,不如说带给了他更多的怀疑,只不过是宗教给了这些怀疑一种确定而独特的视角,如同种子在扎实的土壤上生根发芽,再无漂泊。如果说他一生从未忠诚于任何事任何人,这种宗教的视角却实实在在贯穿始终,成为他文字的灵魂。

他的生活更是没有因为成为一个教徒而变得诚实和平和,清规戒律似乎更促使了他的逆反心理,让他走上寻欢作乐和浪迹天涯的不归路。1929年,在小说处女作《内心的人》获得好评之后,他辞去《泰晤士报》编辑的职位,开始了职业作家和国际旅行家的生涯,他的旅居是那些充满异国情调的作品来的灵感来源:以东欧和土耳其为背景的《伊斯坦布尔列车》让他真正一举成名;利比亚之旅让他编纂了一部旅游书《无地图之旅》;滞留墨西哥则带来他的两部代表作——《权利和荣耀》和《违法之路》。

作为旁观者来旅行显然不够刺激,影响当地的政治格局才更令人兴奋。通过姐姐的关系,他被军情六处(MI6)聘请,曾经一度失落的间谍梦又再续前缘,格林成了007一样的国际间谍。电影里的007的优雅迷人其实并非编造,MI6在建立初期只在上流社会的熟人之间招募,出身是获取信任的最大王牌,信息则是通过名流荟集的绅士俱乐部里传递,相比新近电影里的身手不凡,当年更讲究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著名作家的身份给了格林绝佳掩护,而至于作间谍的技巧,格林则认为“我猜想……所有的小说家都有与间谍相似的地方:密切观察,偷听,探索动机,分析人物性格,为了目的甚至不讲道德”,他说这话的时候,当然不记得,他一直以基督教徒自居,作为教徒他需要忠诚,而作为间谍则永远在背叛。

1941年,他被派往西非的塞拉利昂接受间谍特训,并负责西非和葡萄牙的间谍组织事务,往返两地之间,他的上司是大名鼎鼎的金·菲尔比。菲尔比大概是世界史上最负盛名的双面间谍,他曾先后执掌英国的MI6和美国的中央情报局大印,却将源源不断的信息送给莫斯科。菲尔比的父亲曾是伊顿公学的校长,当菲尔比在剑桥立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时,格林正在牛津因为没去成莫斯科而放弃这一理想,但这不妨碍相似的背景和趣味使两人成为挚友。60年代的菲尔比在莫斯科出自传《我的私密战争》,冷战期间名流们避之不及,为他作序的正是格雷厄姆·格林。

从西非回到伦敦后,多年疏远妻子,流连花丛的格林才真正棋逢对手。1946年,格林遇到了凯瑟琳·沃尔森,一个富有的英国政治家的美国妻子。她和他一样的热爱美酒美食美色,又在事后对神父不断忏悔自己的原罪。他们同样在派对中的寻欢作乐,也同样喜欢用宗教作茧自缚。这个宁愿假装怀胎十月用来收养丈夫情妇的骨肉的奇女子却最终不肯追随格林,他们于50年代分手,此恨绵绵直到60年代凯瑟琳去世。这几乎是格林一生唯一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促成了他最著名的爱情小说《爱到尽头》,凯瑟琳化身为书中美丽,感性,愁肠百转的莎拉,终究因为宗教信仰使相爱的人阴阳两隔;而那个嫉妒,敏感而深情款款的英国记者大概就是格林本人的写照。

和凯瑟琳分手之后,格林离开伤心地伦敦,由此他走得更远。1954年,他来到了反法情绪高涨,局势紧张的越南,他的广为流传《安静的美国人》由此出世,书中借一个饱经世故的英国老人和天真的美国青年对一个越南姑娘的争夺,映射了越南独立期间欧洲和美国新旧势力在越南的较量,并且成功的预言了若干年后美国深陷越南战争泥潭。之后,他来到了刚果,时值殖民地将要独立于比利时的前夕,他写下了当地大麻种植园的故事《枯燥案例》,还顺便给抵抗运动的飞行员安排逃生路线;1957年,他来到古巴,在卡斯特罗对巴蒂斯塔政权进行最后攻击的时刻,秘密地为躲藏在山上的革命分子运送冬衣。这不仅让他写出了《我们的人在哈瓦那》,更获赠卡斯特罗的友谊,直到临终,他一直把卡斯特罗的亲手画作悬挂在客厅。纵观一生,他没有明确的政治立场,仿佛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谁是反叛者,谁就是他的朋友。

晚年的格林定居在法国南部的安静小城安提贝,但他并没有因此安静下来。30年前,他就因为在报纸上抨击时年九岁的童星秀兰·邓波儿“卖弄风骚“而吃了笔墨官司,不得不出走国外。这次他变本加厉,将矛头指向南法尼斯的政府,他因控诉政府和黑手党勾结再度惹上法律纠纷,尽管多年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但当时败诉的他不得不离法国去了瑞士。在瑞士小镇本应百无聊赖,可毗邻而居的恰是喜剧大师卓别林,两人一见投缘,相交甚笃。1991年,一生自杀多次的格莱汉姆·格林活过了他同时代的大多数人,在瑞士的湖光山色之间以86岁高龄安详离去。

有人问格林为什么诺贝尔奖没有最终颁发给他,他笑答:“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把我当作严肃的作家”。的确,他写了大量被他自己称为“娱乐”的侦探和悬疑小说,但他最重要的几部作品却实打实是相当严肃的文学作品,无论是思想还是文笔,与文学史上顶级的作品相比毫不逊色,却因为里面浓厚的宗教色彩遭到非宗教人士冷遇,宗教人士口诛笔伐。教皇保罗六世是他的忠实粉丝,曾私邀他到梵蒂冈,并告诉他不要理会那些闲言碎语。由此,他被称为宗教作家,而他自己却从来不承认这一点,他认为自己只是“恰好写了宗教的作家”。

不能不说这是一句诚实之语。格林的小说总让人想到《巴黎圣母院》里面的那个既虔诚信奉上帝又无法摆脱世俗欲望和怀疑的神父。他挣扎在表里不一当中的痛苦比卡西莫多言行一致的痛苦似乎来得更加深刻动人,而他复杂的矛盾交织又让埃斯梅拉达单纯的善良和年轻的侍卫长单纯的庸俗都黯然失色,这才是真正主角的光芒。与其说他的主人公被神父附体,不如说他们不过是作者自己的分身。

格林绝不是一个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的享乐主义者和冒险家,他从未停止对真实人性的探寻,或许在他眼里,人在道德,信仰和政治困境的危险边缘的抉择才更体现最真实的人性。而他自己身体力行,无数次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危险边缘,去接近最真实的人性。敏锐如他,轻而易举的洞察到无处不在的肮脏和丑恶,这促使他一方面不断地寻找纯粹而向上的真理和信仰,一方面深深迷恋于对真理和信仰的怀疑和反叛。他作为基督徒的缺点正是他作为一个作家的美德,因为作家贡献的从来不是神性,而是人性,神不过让他更了解人,而人就是这样的矛盾统一:在上帝的圣洁对比之下,人深藏的本性显得龌龊和绝望,而在那些黑暗的幽微之处,神明般的微弱之光又仿佛一根希望之剑,穿透黑暗堡垒的裂缝,驱逐憋闷的绝望。此时,罪行和救赎,世俗和神圣,高尚和堕落,如此分歧对立又水乳交融,使他的作品令人眩目,欲罢不能。

但这或许是一枚双刃剑,虽然格林从来不是个浪漫主义的作家,他的笔触十分的现实冷峻,但读起来并未有十分的现实感。他过分追求危险边缘的情景而反倒让他的作品脱离了某种真实,他对人性当中堕落和丑陋的着迷并非让他更接近凡俗,反倒更远离了通常的凡俗。凡俗中琐碎的一粥一饭的满足,子孙满堂的幸福从来不是他的关注点,却是更庸常的人性。

不过,他自己又何曾生活在凡俗当中呢?他尝试了他所能尝试的一切,包括尝试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却从未过过普通人的生活,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几乎形同陌路,但这对于他没什么大不了,因为“他最好的孩子是他的作品”。

而那个真正虔诚的基督教徒薇薇安却因为信仰从未走出这段早已不存在的婚姻,她99岁临终时的签名仍然是“格林夫人”。她因收藏和研究维多利亚时代玩偶家居而颇有名气,看着家中毕生积攒的无数房屋模型,她对友人自嘲说:

“我最擅长筑巢,而这大概是他最不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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