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校长胡适在14岁那年跟邻村江冬秀订婚,后来一直到外面求学,一直迟迟不肯回家完婚,但后来为了遵从母命,订婚相隔了漫长的13年之后,为了完成母亲的愿望,不得不违心地走进婚姻的殿堂.

小学女教师嫁给什么家庭(北大校长娶农村小脚太太的45年婚姻)(1)

当初他写信给母亲解释不结婚的原因是“婚事今夏决不能办,一因无时候,一因此时无钱也。更有一层,吾乡婚礼,有许多迷信无道理的仪节,儿甚不愿遵行。”他还表示要改良婚礼,包括不行跪拜礼,不放鞭炮、不雇吹鼓手等。在同年7月16日信中,他再次陈述了反对的理由,并说:“以此诸故,儿志已决,拟冬假中再办此事……” 关键在于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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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冬秀写信连篇错别字,把“瞎说”写成“害说”,把“肛门”写成“虹门”,把“一大篇”写成“一大便”。胡适请母亲转告江冬秀,“自己家人写信,有话说话,字不必好,即用白字,亦有何妨。亦不必请人起稿,亦不必请人改削。”对于胡适采取的是一种谅解、鼓励的态度,信中象教小学生一样这样写:“昨天收到你的信,甚喜。信中有好几个白字,如‘事’当作‘是’。‘座’当作‘坐’。‘记’当作‘这’。又‘你’字、‘听’字也写错了。下回可改正。”

他的母亲指责他,婚期一再拖延,韦莲司女士成为“好友”,说他在外面已经养了人,他马上写信给母亲,陈述了五点理由,驳斥外间传言为“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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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若别娶何必瞒人?何不早日告知岳氏,令其另为其女择婿?何必瞒人以贻误冬秀之终身乎?

二、儿若有别娶之心,宜早令江氏退婚。今江氏之婚,久为儿所承认。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儿将来之事业名誉,岂不扫地以尽乎?此虽下愚所不为,而谓儿为之乎?

三、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正以此心无愧无怍,故能坦白如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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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儿主张一夫一妻之制,谓文明通制。生平最恶多妻之制,(娶妾或两头大之类),今岂容躬自蹈之?

五、试问此种风说从何处得来?里中既无人知儿近状,又除儿家书之外,无他处可靠之消息,此种谣传若有人寻根追觅,便知为市虎之讹言。一犬吠影,百犬吠影,何足为轻重耶?”

“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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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岁已经是北大教授的胡适,回安徽绩溪老家,和27岁的江冬秀结婚,在家共住了45天。 蜜月期间,他共写了5首新诗,合并成为一组《新婚杂诗》,发表在《新青年》其中第5首写的是:“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今宵别后,便觉得这窗前明月,格外清圆,格外亲切!你该笑我,饱尝了作客情怀,别离滋味,还逃不了这个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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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表现了新婚夫妇的闺房之爱,但同时却掩饰了胡适内心的矛盾和苦闷。同时,胡适在给挚友信中十分坦诚地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岂意反此以令堂上介意乎!”从这一番发自肺腑的话中,我们才了解到他之所以同意跟江冬秀结合的真实心态。

婚后,他跟江冬秀共同生活了45年。生了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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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说他与妻子总体有三点感激,还总结她有四点错误。

一是江冬秀在生活上对他的照料,使他减少了很多后顾之忧。她烧得一手好菜,特别是会做胡适最爱吃的徽州“塌裹”(馅饼),使胡适能一饱口福。胡适开“夜车”,她也会预备好皮蛋或鸡蛋当宵夜点心。

二是江冬秀不想要他做官,使他得以保持相对独立的人格。 规劝丈夫脱离政坛漩涡,胡适有整整4年只身在美国出任大使,把江冬秀和孩子留在兵荒马乱、战火频仍的国内。抗战时期,百物腾贵。江冬秀带着儿子逃难,实属不易。

三是江冬秀一生不信神鬼佛道,这一点跟他的行为哲学非常默契。 胡适在晚年谈话中却夸奖江冬秀:“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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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家庭生活中不和谐因素。从他的通信中归纳江冬秀的毛病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太会花钱。江冬秀写道:“我现在穷的不得了……我存在邮局共有一千元。这几个月来,我实在不就(够)用,去取点。这一次取了三百元把秀之。再这一次买了林家一百七十元家用东西。我一看存款上面只有五十元泉(钱)了。我心里狠(很)有点心痛。好容易存了有一千块泉(钱),一下破产用光。我回想,用光也好,免得大家都说我有泉(钱)存银行……我搬家没有泉(钱),我那(拿)了几件金器去当了一百五十元来应用。我不愿意开口向人去借泉(钱),只怪自己不好,大(太)会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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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不会培育孩子。江冬秀胡适跟江冬秀生有二子一女:长子祖望(1919-),女儿素斐(1920-1925),次子思杜(1921-1957)。江冬秀教育长子的方法非常简单粗暴。她是这样写的:“祖望,你还不写信来给我。快写信来!你好好的读书,不听话我回来要打你呢。我出来带好东西给你。妈妈四日。”对思杜的教育当然也不成功。胡适说:“小三(即思杜——笔者注)在此读书,无甚进境,且恐沾染上海青年恶习,请兄要赶快注意。”我们不知道思杜究竟染上了什么恶习,但江冬秀在同年9月27日给胡适的一封信中,曾经谈到思杜曾让邻居吴家的女仆怀了身孕,因孕期已经八月,找旧产婆打胎未果,婴儿活着,女仆病危,送进了红十字会抢救。思杜想跳黄浦江,被警察打了几拳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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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不会关心孩子。5岁夭折的爱女素斐,当时发烧,由于治疗不及时,她由肺炎转成了肺痨和脊骨炎,终成不治之症。江冬秀在致胡适信中忏悔道:“我们不容易,两个孩子养的这样大。想启(起)女儿,完全(是)我害死了他。”当然,素斐早天并非江冬秀一人的过失。对于女儿的死,胡适也有负罪感。他在1927年2月5日致江冬秀信中说:“我想我很对不住她。如果我早点请好的医生给她医治,也许不会死。我把她糟掉了,真有点罪过。我太不疼孩子了,太不留心他们的事,所以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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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江冬秀喜欢打牌、打麻将。据胡适友人回忆,“她家里麻将之客常满,斗室之内,烟雾弥漫。”虽然江冬秀打牌赢比输多,增添了家庭收入,聚众打牌又有吓跑“梁上君子”的效果,但毕竟破坏了胡适的工作氛围,致使胡适临终之前还想购房搬迁。胡适正式出任驻美大使前夕远隔重洋修书,规劝妻子不要多打牌。

五是喝酒太多。在胡适家书中,江冬秀承认自己喝酒太多的信:“昨晚酒吃大(太)多,今日害酒病了……我今天晚饭有两家请,方太太、洪太太。我(今晚)酒吃大(太)多,到方家吃了五大杯白兰地,(到)洪太太(家)又吃两杯白兰地,吃了六、七杯高粱酒。十多年吃酒没有这样醉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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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留学美国的洋博士,胡适跟一个来自乡间且无文化的小脚女人厮守,双方在观念上自然不会没有鸿沟。特别在婚恋观这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上,胡适跟江冬秀自然难于契合。两人大吵口有几件事情,坚决反对胡适为徐志摩和陆小曼做媒,因为徐志摩有一位原配夫人张幼仪。担心胡适做媒一事作出过度反应。 步徐志摩的后尘,

但江冬秀不反对胡适跟异性交往,采取开明合作的态度,帮不少痴情女子整理情书,唯一反对的是跟表妹曹诚英发展感情,还有江冬秀在致胡适信中劝他跟徐芳断交。她甚至违心地建议胡适“讨一个有学问的太太”。但胡适复信中信誓旦旦地说:“冬秀,你这话全猜错了。我在这里,身边没有一个人,更没有女人……我是孤另另(零零)的一个人,每晚上总是我一个人最晚一个去睡。”胡适的这封信,让江冬秀吃了一粒定心丸。夫妻之间又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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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晚年时曾以“过来人”的心情总结过他跟江冬秀结合40余年而终于不弃的经验。他说:“我认为爱情是流动的液体,有充分的可塑性,要看人有没有建造和建设的才能。人家是把恋爱谈到非常彻底而后结婚,但过于彻底,就一览无余,没有文章可做了。很可能由于枯燥乏味,而有陷于破裂的危险。我则是结婚之后,才开始谈恋爱,我和太太都时时刻刻在爱的尝试里,所以能保持家庭的和乐。”显然,这就是胡适对他婚姻生活的最终总结。胡适夫妇虽然没有达到“伉俪兼师友”的境界,但毕竟相互搀扶着走过了不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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