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七月
作者 | 王凤媛 槐城律师
近日,槐城律师接到客户王先生的咨询。王先生够买的商品房房产证下来了,房屋详情页跟其他住宅一样,地类是住宅用地,产权是70年,设计用途是住宅,但是房产证附记却偏偏备注“规划用途为公寓”。
这让王先生的心里没了底,担心对房子有不利的影响。70年的公寓跟普通住宅有什么区别,值得买吗?且听槐城律师为您分析。
1
民水民电可落户
公寓通常建设在商业用地上。与住宅相比,产权只有40年,水电执行商业水电收费标准,高于民水民电价格,落户口受到限制,因此公建的每平米价格一般低于住宅。但建在住宅用地上,设计用途为住宅,产权为70年的公寓,却没有上述缺点,同样使用民水民电,也同样可以办理落户。
但规划为公寓,与住宅仍然有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居住体验上。住宅的日照标准和建筑间距在规划上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户型、朝向、采光、通风等设计一般更宜居,而居住用地上的公寓一般指日照标准和建筑间距不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居住建筑。为区别于普通住宅建筑,该类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公寓”。
2
部分地区不限购
为了调控楼市,满足首套刚需、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都、杭州、长沙、济南、青岛、武汉、厦门、宁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三亚、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兰州、郑州、太原、武汉、昆明、南昌、金华、合肥、南宁、西安等城市纷纷出台限购政策。如今,想要买房,首先要了解当地的限购政策和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70年产权公寓也是公寓,毕竟不同于普通住宅,因此在很多地区都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例如,《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即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因此,想在大连买房落户又受限购政策限制的购房者,也可以考虑规划用途为公寓的70年产权商品房。
3
槐城律师建议
结合实务经验,在购买70年产权公寓时,槐城律师提供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1.鉴于70年产权公寓存在日照标准和建筑间距低于普通住宅标准的情况,住宅舒适性受到影响。如购买70年产权公寓自住,建议尽量选择现房,实地考察住房的户型、朝向、采光、通风等条件是否满足自身居住需求,再决定是否购买;
2.因各地住房限购、落户、学区政策不同,购买70年产权公寓前,建议先就70年公寓是否限购、能否落户及学区划分政策咨询当地派出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避免购房目的无法实现。
适用法律: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
坚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详见市国土房屋局网站www.gtfwj.dl.gov.cn公布的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 本文涉及的相关问题,您还可以进入“槐城律师”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的“问一下”或“找律师”与律师交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