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是我看的第一部张爱玲的作品,那时还是学生,很震惊同时很不解,为什么大名鼎鼎的张爱玲的小说女主,是曹七巧这种可怕的女人。

时隔多年重看《金锁记》,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曹七巧依然让我觉得毛骨悚然,但更让我感慨的是她的可怜。用鲁迅的话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怕失去的恐惧心理(害怕失去的扭曲心理)(1)

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跋扈蛮横,尖酸刻薄,且控制欲强,但这些其实只是她的保护色。

曹七巧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她用青春甚至一生的幸福换来的,她必须牢牢握住,不能失去,因为一旦失去,就赔光了自己的人生,赌注太大,她输不起。

害怕失去,才是曹七巧的心里底色。

一、害怕失去姜家的地位

曹七巧原是麻油店的二姑娘,父母走的早,大哥曹大年贪图财礼,把她卖到姜公馆,给患有软骨症的二爷做姨太太。后来老太太为让她死心塌地服侍二爷,索性聘了来做正头奶奶。

麻油店的姑娘做了姜公馆的二奶奶,何止高攀,是直接改了命。

但二爷是个骨痨,终日只能躺在床上,坐起来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的孩子高,一辈子守着这没有生命的肉体,就等于葬送掉自己的整个青春乃至一生的幸福。

曹七巧虽心高气傲,却也认了命。

有了姜家的地位和财富,她不用担下半生的衣食之忧。而且她是幸运的,生下一对健康的儿女长白和长安,虽然姜家上下明里暗里对她还是各种嫌弃,但她还是挺直了腰板,敞亮了嗓门,人也越发厉害起来。

怕失去的恐惧心理(害怕失去的扭曲心理)(2)

因为现实摆在眼前,她不得不跋扈蛮横。

1、二爷打出生就是个病儿,在姜家没有实权,只能让她享受二奶奶的名份和待遇,却不是个实力靠山。

2、父母走的早,虽然长兄为父长嫂为母,不说她和哥嫂的关系不太痛快,光说曹大年只是个麻油店的小掌柜,这样的娘家不仅不能给她撑腰,还会成为她的累赘。

3、姜家大奶奶玳珍是公侯人家小姐,三奶奶兰仙也是清门净户的小姐,一个端庄优雅,一个知书达礼,而她出身普通受到轻视和排挤,连府里的丫头们私下也敢说她是低三下四的人。

她很憋屈,很生气,也很害怕,为了在这深宅大院生存下去,她必须巩固自己姜家二奶奶的地位,这可是她付出一切才换来的,一定要牢牢抓住,绝不可失。

怕失去的恐惧心理(害怕失去的扭曲心理)(3)

既然丈夫不能倚靠,娘家没得撑腰,那就只能靠自己了。好在她手里有二爷这张王牌,不管姜家人对这张王牌受不受用,起码老太太会给她三分薄脸。因着这三分薄脸,她便处处强出头,事事插一手,以此在姜家获得存在感,巩固自己的地位。

三爷和兰仙的婚事,是曹七巧催着早早办的,正遇着革命党造反的非常时期,诸事潦草欠齐全,排场连曹七巧的婚礼都赶不上。这事成了三奶奶兰仙一生最大的遗憾。

她还给老太太吹耳风,说女大不中留,世道变了,现在的女孩子比不得从前,让老太太写信给订亲的彭家,叫他们早早把四小姐云泽娶过去。云泽一肚子委屈,气得哭了几场。

曹七巧就此凭着她服侍二爷的“有功无过”,在姜家飞扬跋扈,把能控制的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只是大家表面虽怕她,实则更瞧不起她,都远远躲着,就连上门探望的哥嫂,也说她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曹七巧知道自己讨人嫌,但也只能变本加厉,因为她还是害怕,怕用一生幸福换来的这副黄金枷锁,不能护自己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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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曹七巧是可怜的,她是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家族地位歧视的牺牲品。

曾经的她也是鲜活与美好的,到姜家前,

“她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的。″

“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

可是包办婚姻给了她一个“活死人″丈夫,她困在深宅大院,忍受着畸形婚姻和家族地位歧视的双重压迫,心理被生生扭曲,只能抽鸦片麻痹自己,同时通过控制他人以转移自己的仇恨及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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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害怕失去用青春和一生换来的财产

丈夫和婆婆死后,姜家三兄弟分家产,因害怕分配不均,财产被抢,曹七巧不惜撕破脸皮大闹会场,甚至和大家闹翻。

这是她卖掉一生换来的钱,必须一定以及绝对要守住,和天下人为仇又如何?

1.为了守住财产,她把这辈子唯一的爱情连根铲除。

三爷季泽是曹七巧这辈子唯一的爱情,她甚至认为自己就是为了季泽才来到姜家,她暗恋他十几年,虽然爱而不得,受尽苦楚,却是深宅大院里仅存的一丝温暖的希望。

分家后,败光家产的季泽带着目的接近她,她明知要和他在一起就要纵容他的坏,但知道他想骗她卖田买他的房,还是不留情面地将他扫地出门,得以保住了她的钱。

虽然祭奠这爱情的时候很痛心,但也绝不后悔,这是她卖掉一生换来的钱啊,任何人都不能抢走。

男人不可靠,只有钱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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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怕钱被抢走,她把亲情拒之门外。

自立门户后曹七巧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整天失魂落魄,觉大家都要来抢她的钱。

哥嫂每次来探望,都被她絮叨的住不久。

侄子曹春熹进城办事住在她家,长安玩耍时要摔倒被春熹抱住,曹七巧认为是哥嫂让他来打长安的主意,为的是抢她的钱,直接把春熹赶了出去。

自此大家就少来往了,曹七巧倒是乐得清静,最好老死不相往来,免得他们明里暗里惦记她的钱。

【小结】

丈夫死了,财产到手,儿女也到了懂事的年龄,且又搬出了深宅大院,过上独门独院的日子,曹七巧本应松一口气,开始为自己活。可她还是害怕,害怕会失去所得的一切,便使出浑身解数,守护自己的财产,最终成了一个守财奴。

这个可怜的人,从兄长把她卖进姜公馆那刻起,她便恨钱,因为钱毁了她一生,但她又爱钱,因为她这一生的希望也只剩下钱了。

所以她一步步走向极端,爱情可以没有,亲情也可以没有,只要有钱,和一双儿女陪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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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害怕失去儿女独剩自己孤独

圣经里说“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父母只是代为抚养,“儿女要离开父母"他们总会长大,有自己的家庭。

曹七巧却自私地把儿女绑在身边,害怕儿女离开,只剩自己孤影形只。她绞尽脑汁阻止儿女离开,心理扭曲到变态,见不得儿女的好。她尖酸刻薄,阴鸷狠毒,竟亲手毁掉儿子和女儿的幸福及一生。

1.逼死两个儿媳,用鸦片绑住儿子。

为阻止儿子长白外出寻花问柳,曹七巧给他娶了袁家小姐芝寿做媳妇。

“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只有他,她不怕他想她的钱一一横竖钱都是他的。"

她怎会把自己的儿子拱手让给另一个女人?

成亲当天,曹七巧就公然嫌弃芝寿,接下来的日子开始各种刁难,甚至要长白陪自己彻夜抽鸦片,冷落芝寿的同时,套出两人闺房密事,再请亲家母过来打麻将,在众人面前大肆渲染儿媳的秘密。

芝寿哪受得了这样的委屈,几番回合下来,自杀不成落下重病。

曹七巧把丫头绢姑娘给长白做姨太太,又哄他抽鸦片,抽多上了瘾他终于不往外跑。

娟姑娘生下小少爷半个月后,芝寿去世,娟姑娘扶了正,但不到1年就吞生鸦片自杀了。

此后,长白没敢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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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毁掉女儿的幸福,把她变成第二个曹七巧。

长安13岁前是大脚,春熹那件事后,曹七巧一意孤行给她裹了脚。虽然那时已不流行小脚,但曹七巧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管住已经长大的长安,免得她到处跑。

为了不输给大房三房的儿女,曹七巧把长安送到女子学校上学。长安很喜欢学校生活,曹七巧见她这么快乐,却不乐意了,否则怎么会因为长安丢些枕套手帕就责骂呢,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她其实是怕长安读了书做了新女性,会反抗自己,离开自己。

曹七巧决定闹到学校去,自尊心强的长安怕丢脸,她太清楚母亲会闹成什么样,为了阻止丑事发生,她决定牺牲自己,以功课跟不上为由提出不去上学。但曹七巧为了讨回学费,还是去学校大闹了一场。

长安没有脸面和同学再联系,也放弃了上进的思想,整天呆在家里,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言行举止和曹七巧越来越像。

有人替长安做媒,曹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的钱。24岁时长安得病,曹七巧也不给她请医生吃药,反而给她抽鸦片,慢慢上了瘾,再也没人来做媒,快30岁也没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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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由三房女儿长馨介绍,长安和德国留学归来的童世舫相识,两人互有好感,趁曹七巧卧病在床,由三奶奶兰仙作主订了婚。

长安的脸上挂起了笑容,并努力戒鸦片,憧憬着新生活。

曹七巧又不乐意了,长安的幸福实在太剌她的眼。她的婚姻是不幸的,人生是苦涩的,凭什么长安能幸福,能天天带着笑?即使是她的女儿也不可以。她不能让长安笑着离开这个家,离开自己。

曹七巧暗中查童世舫的底细,各种诋毁和谩骂,绝望的长安决定再次牺牲自己,在母亲不知使出什么手段之前,她向童世舫退了婚。

童世舫尊重长安的决定,但以朋友的身份继续与长安来往,两人关系反而更好。

曹七巧听到风声,私下请童世舫吃饭,有意无意的重复着长安抽了十年的鸦片。她太知道如何摧毁长安的幸福了,谁让长安是她的女儿呢,除非她死了,否则长安都不可能摆脱她的控制。

长安把这不多的一点回忆装进了水晶瓶里,这是她最初,也是最后的爱。

她已完全断了结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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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曹七巧并非不爱儿女,只是她的爱被早已扭曲的心理侵蚀,变成一把锋利的刃,抵住儿女的咽喉。就如她的咽喉曾经被别人抵住一样,她不自觉地把这种悲剧延续到了儿女身上。

在情欲和财欲的双重压抑下,曹七巧只剩一具空虚的躯体,她这一生孤独寂寞,她见不得别人幸福快乐,即使是她的儿女,她也见不得他们幸福,更害怕他们离开。她必须控制住他们,陪着自己呆在这个没有鲜活生命的,散发着腐朽气息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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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婚姻专家曾做了个演示:用手抓起一把沙子,轻轻握着时,沙子在手里安然无恙,但用劲握紧时,沙子却从手指缝流出。婚姻专家说:爱情和婚姻就如同手中的沙子,当你越用力去抓住,它从你手中溜走的越快。这就是“握沙效应”。

曹七巧的悲剧就如握沙效应,越是害怕失去,握得越紧,可是握的越紧,失去的越多,失去的越多,就越要控制一切,直至毁灭自己,甚至毁掉儿女。真是可怜又可恨。

细思极恐,《金锁记》对每个女人,每个母亲,都有警示的作用,千万不能成为第二个曹七巧。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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