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有人称福建晋江企业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烂,劝诫网友“别吃了”,引发一轮“紫菜风波”。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看到这则视频都被惊呆了
这完全就是一则彻头彻尾的食品谣言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受“塑料紫菜”谣言事件影响的紫菜公司开展现场抽样,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并查看有关索票索证、入库验收记录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晋江未发现企业掺杂使用塑料或是塑料制品的现象。晋江市紫菜加工协会也发出声明,进行辟谣。
“紫菜风波”背后并不简单
“塑料紫菜”视频在网上传播后,许多商家和超市直接把晋江生产的紫菜下架,最近也出现了很多退换货的行为,还接到了不少顾客的质疑电话,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影响。往年这个时期正是紫菜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和经销商拿货、铺货的黄金时期,但是目前,村里的紫菜加工企业基本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风波背后并不简单,有部分企业曾接到过威胁电话,对方扬言要企业交给他们几万元钱才保证不把视频传播到网络上。并且对方用的是匿名电话,来电号码还被用技术手段隐藏。
近日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召集晋江市紫菜加工行业协会会员发布联合声明,就此次恶意毁谤紫菜产品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已锁定两名谣言发布者,相关证据已收集齐全。
虽然有些谣言是因消费者的误解或信息来源片面造成的,但相当大部分的谣言属于别有用心的相关利益方“精心编造”,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所以有人敢铤而走险恶意编造谣言,还是因为违法成本极低而收益极大。几篇微博和微信的文章配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扩散开来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轻则数百万,重则上亿,还有不可估量的消费者对品牌多年积累的信任和好感丧失。
“食”话实说:企业维权不易
食品谣言,对于被“躺枪”的企业来说实属重创,虽然可以辟谣,但谣言无处不在、流传广泛,企业最终遭受的损失还是难以挽回。
2015年5月底,娃哈哈将在网络上散播谣言的吉林于女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于女士今年1月在网络上转发了一条并不真实且对娃哈哈造成了一定危害的信息:
“妇幼保健院提示您:请不要给宝宝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剂的牛奶饮料,告诉家里有小孩的朋友,刚看了新闻,可口可乐、爽歪歪、娃哈哈AD钙奶、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萝味的,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希望有儿女的爸爸妈妈相互转告。”
据娃哈哈方面介绍,由于这条谣言,仅2015年第一季度,娃哈哈的部分产品就遭受20亿元损失。最后的结果是娃哈哈放弃20万元的索赔金额,并由自己承担诉讼费,于某公开道歉。
这些类似的案件虽然让人欣喜地看到了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勇气,但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有法律条款的保护,正式走上法庭后,企业所获赔偿也很难与蒙受的损失相抵。
2016年,“肉毒杆菌”谣言卷土重来,尽管企业第一时间发布声明,拿出了检测报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也及时进行了科普,但品牌与经济上的损失难以避免。
《刑法》第221条对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信誉的行为做出了规定。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也都对互联网违法行为做了解释。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肆意散布谣言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但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企业维权案件却往往遭遇“立案难”、“举证难”、“调查流程过长”、“谣言制造者主体难以认定”等实际操作问题的困扰。
网络谣言扩散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也决定了企业难以追溯到谣言传播的源头,无法对幕后的造谣者进行有效打击,往往在原有谣言案件尚未侦破的情况下,新一波的谣言又肆虐开来。
“食品谣言”主要特征:以“死”相逼
在微信朋友圈,以“××食品有害,千万别吃”为主题的文章阅读率高居不下,很多食物被冠以“有毒”、“致癌”甚至“致死”。他们往往披着貌似“科学”的外衣,但掌握以下特征,你也能练就“火眼睛睛”。
特征1: 就是要“恶心”死你
造谣手法:肉制品的谣言常常通过描述令人作呕的加工环境、带病的牲畜源、寄生虫、添加剂等加工环节乱象来引发公众的恐惧情绪。
特征2:就是要“惊呆”你
造谣手法:水果蔬菜类的谣言最常使用的造谣方法就是“食物相克”及夸大不当食用方式引发的严重疾病。如《千万不能吃的蔬菜水果部位,吃错可能致命!》一文列举了10种常见蔬果不能食用的部位,其中就包括土豆皮和韭菜叶等日常食用的蔬果部位。
特征3: 就是要“后悔”死你
造谣手法:这种造谣方式迎合人们急于寻求健康良方的心理,把普通食物包装成具有强大保健功效的食品。如《妇女生孩子在坐月子时落下的所有病根都能根治的偏方》、《每天仅一勺,一个月打通血栓,还你干净通畅的血管!后悔知道得太晚了》。
特征4:就是要“吓”死你
造谣手法:食品相关的谣言常常会与疾病相关,标题多带有“可怕”“恐怖”“致命”等唤起恐惧的词语,来激发读者的死亡恐惧情绪,如《这是世界上最脏的鱼!千万不要再吃!》、《天啊!最常吃的水果竟然比砒霜还要毒!》、《镇安凉皮出大事了》、《昨日安徽小孩吃辣条死了三个》等。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2月27日谈及了“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虚假报道。他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造谣者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谣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有关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平实,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
俗话说“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食品企业应对谣言的速度远远赶不上谣言传播的速度,网上的一键转发就能在几分钟内影响身边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
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让网络谣言的“幕后黑手”受到法律严惩。随着国家对于恶意诽谤和侵害商誉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谣言制造者、传播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王茜
参考:新华网、新京报、青年时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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