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3日讯(记者秦胜南实习记者汪慧贤)因枫蓝国际购物中心涉嫌排放超标污水,23日,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向枫蓝国际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北京格林物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缴款书》,并对其进行23000元的行政处罚。不过,北京格林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因拒绝承认是其责任,当场拒绝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枫蓝国际购物中心排污超标拒不接受处罚。北京格林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拒绝签字同意。千龙网记者 秦胜南摄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监察员在对枫蓝国际购物中心进行排水检查中发现,该购物中心西北排水口排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悬浮物浓度均超标。另外,枫蓝国际购物中心还涉嫌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目前上述违法行为已得到整改。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行为进行了立案,并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不过,北京格林物业公司委托人在案件处理期间,拒不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多次拒绝接听执法人员电话,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接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影响正常执法工作开展。”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直属分队副分队长高占国告诉记者,在对北京格林物业公司发送告知书无果后,决定现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3日,记者随市水政监察大队来到枫蓝国际购物中心,其所属物业北京格林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人孙晓路仍拒绝接受相关处罚。孙晓路称,“我们只是物业公司,没有权力管枫蓝购物中心的餐饮商户。”他认为,物业公司并没有排污超标,他们只能提醒购物中心的餐饮商户及时清洗污池,排污超标的责任应该由商户承担。
对此,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汪政良表示,北京格林物业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从法律意义上讲,该公司办理了“排水许可证”,并且作为整个购物中心管网的行为主体,须对其管网里排出的污水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如果排污超标,就得承担相应的处罚。“今天我们把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也就是说,不管接不接受,北京格林物业需在15日内缴纳罚款,如果不交,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枫蓝购物中心的餐饮商户能不能办理排水证?汪政良告诉记者,如果餐饮商户的排水管网连接北京市政管网,那就有条件办理排水证。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枫蓝购物中心的大部分餐饮商户排水管的出户管都连着北京格林物业公司的大排水管,而在前期现场检测中,也是该物业公司的排水口排污超标,因此,市水政监察大队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整改要求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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