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报团出游,可因有事耽误,出行计划搁浅为此,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旅行社,得到的回复是,预交的旅行费不退陈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要求旅行社返还陈先生部分费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广西桂游客退团费?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西桂游客退团费(游客出发前临时退团)

广西桂游客退团费

市民陈先生报团出游,可因有事耽误,出行计划搁浅。为此,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旅行社,得到的回复是,预交的旅行费不退。陈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要求旅行社返还陈先生部分费用。

据介绍,2016年10月,陈某某代表陈先生等15人与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陈先生所在团队15人,共计向某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41000元,其中9000元是陈先生通过陈某某支付的。可就在旅行出发的前3天,陈先生电话告知某旅行社自己无法出行,要求取消本次旅行,退订机票、酒店等,并退还9000元费用。某旅行社以陈先生自愿放弃行程、陈先生与旅行社之间没有独立的合同关系等为由,不予退还上述费用。后陈先生与某旅行社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鼓楼法院。

最终,鼓楼法院依法判决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向陈先生退还旅游费用3600元,并驳回陈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点睛: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当然,旅游者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对于条款是否公平合理也并不一定能当即做出判断,往往是在纠纷发生后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旅游者应该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权利。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并主动问询是否有报名协议、报名告知书以及补充协议等需要签订,以此降低风险。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赵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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