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仲星火的演技,再次得到观众的普遍认可。
他因在电影《巴山夜雨》中扮演乘警老王一角,而和石灵、欧阳儒秋、茅为惠、林彬、卢青一起,获得了首届金鸡奖最佳男女配角集体奖。
这是他1963年,因在《李双双》中出演孙喜旺,而获得第2届百花奖最佳男配角奖后,再次荣获表演大奖。
这一年,他还在《月亮湾的笑声》中出演了庆亮一角。
精湛的演技,完全不输获得金鸡奖影帝称号的扮演冒富大叔的老戏骨张雁。
此外,他在《405谋杀案》中扮演的陈明辉、在《天云山传奇》中扮演的吴遥、在《当代人》中扮演的王开济等角色。
也都得到了广大观众的普遍认可。
1982年,他还接到了在张瑜、卢青主演的电影《小金鱼》中出演钟老师的任务。
眼看着自己的演艺事业获得了第二春,仲星火自然高兴。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一桩家事,却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这桩家事,与他的再婚的有关。
1982年6月11日,上海某家报社,发表了一篇名为《发生在电影演员Z家里的事》的文章。
将矛头直指著名演员仲星火。
文章发布后,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一些同事、朋友、熟人,都对仲星火另眼相看。
更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都纷纷指责仲星火“上不养老,下不养小”。
甚至很多人说,真没想到,银幕上热心肠的“马天民”,在生活中竟然如此“自私”。
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指责和风言风语,仲星火苦不堪言。
仲星火真的自私吗?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我们不妨从头说起。
一、仲星火说自己是旧社会的弃儿。
这话一点不假。
他1924年2月5日出生于安徽亳州,但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他的养父是个地主,有5个老婆。仲星火由大娘王氏抱养,取名叫赵金声。
仲星火很早就离开了这个封建家庭。
他1946年参加了革命,进入山东军区文工团做演员。
后来又转入华东军区文工团。
1949年跟随部队进入上海,然后成为上影厂的演员。
他颇具表演天赋,并且勤奋努力,所以很快便凭借在《南征北战》、《南岛风云》、《山间铃响马帮来》等电影中的出色表现,而成为了大家所熟悉的电影演员。
1959年更凭借在电影《今天我休息》中扮演善良正直的户籍民警马天民,而声名鹊起。
1962年,他因在电影《李双双》中成功塑造了孙喜旺一角,而获得观众肯定,成为继陈强之后的又一位百花奖最佳配角奖的获得者。
当时,在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
“做人要做李双双,看戏要看孙喜旺。”
由此可见,他在广大观众的心目中,是位妥妥的演技派好演员。
仲星火的第一任妻子,名叫陈倩。
那也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
她为仲星火生下了三个女儿。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抚养孩子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
仲星火进入上海之后,每月的津贴只有2.8元,身上只有一个背包。
他还需要负担全家六七口人的生活。
日子何等艰难,可想而知。
但陈倩还是非常支持仲星火的演艺事业。
记得仲星火刚做电影演员时,面对镜头总是茫然无措。
于是团里的老演员就建议他多看电影,多思考。
记得有一次,上海放映美国电影《飘》。
一位老前辈就对仲星火说:小仲,你要看看这部电影,看完之后,你就会演戏了。
仲星火听完兴高采烈地来到电影院。但一问票价,却傻眼了。
因为一张票,竟然要抵半个月的工资,这怎么看得起呢?
所以他只好打算放弃。
然而陈倩却转身就去买了一张票,对仲星火说:你一定要看,你这是为了工作。
从这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出,陈倩真是个好女人。
在仲星火的军功章里,有一半的功劳,也属于陈倩。
还有在风雨飘摇的日子里,仲星火被下放到奉贤农场参加劳动,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
这时有人来做陈倩的工作。
让她与仲星火断绝关系。
但陈倩斩钉截铁地说:我不会和老仲离婚的。
所以这夫妻二人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他们齐心协力,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女儿抚养成人。
然而,谁能想到呢?
1979年,正当仲星火的演员生涯重新绽放璀璨光芒的时候,陈倩却突发脑溢血,猝然离世。
这样的噩耗,对于仲星火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般的致命打击。
仲星火常年在外拍戏,家里的一切都由陈倩打理。
所以他在银幕上似乎“无所不能”,然而在生活中,他却并不懂得料理家务。
老伴去世后,他倍感无助。
三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在外,仲星火只能孤孤单单一个人,艰难度日。
所幸这时另一个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
这个女人,就是祝芸仪。
她在一家医院当护士。
两人一见面,就很投缘。仿佛有说不完的心里话。
祝芸仪也有过一段婚姻。
出生于大户人家的她,18岁那年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
新中国成立后,宣传婚姻自主。祝芸仪就毅然决然地和原来的丈夫离了婚。
20多年的时间,她独自一人将自己和前夫所生的一双儿女抚养成人。
遇到仲星火的那一年,她已经有50多岁了。
但年过半百的人,也同样值得拥有爱情,不是吗?
仲星火和祝芸仪,两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所以再婚,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1980年,两人结婚。
他们的婚礼办得很低调,没有布置新房,也没有摆喜酒,更没有度蜜月。
然而他们却怎么也没想到。
他们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却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二、首先传来的,是一些流言蜚语。
甚至有人说“50多岁的仲星火娶了个18岁的大姑娘”。
这令仲星火哭笑不得。
而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他的三个女儿,都坚决反对他再婚。
这就与祝芸仪的一双儿子,支持母亲追求自己的婚姻幸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按理说,父母再婚,做儿女都应该理解才对,然而仲星火在这件事情上,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尽管仲星火也一再和女儿女婿进行了沟通,并且表明了自己坚持再婚的想法。
他希望女儿女婿都能接受祝芸仪。
然而三个女儿的表现,却令他心灰意冷。
家庭“内战”,一触即发。
1982年6月,一篇名为《发生在电影演员Z家里的事》的文章,更是将仲星火推到了甚嚣尘上。
一时之间,这位著名演员,在更多观众心中德艺双馨的表演艺术家,竟然成为了“众矢之的”。
按现在的话说,他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网暴”。
只是那时没有网络。但报纸的影响力同样巨大。
没有人知道仲星火的心中,有多苦。
他和祝芸仪结婚后,他与三个女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大女儿甚至占据了他原来所住的房子。
那是上影厂分给他的一处住所。
但为了避免无休止的吵闹和矛盾激化,仲星火和祝芸仪只好选择了搬离。
从此两人过起了居无定所的日子。
今天在这个朋友家住几天,明天又到那个亲戚家挤一晚。
4年时间,他们共搬了8个地方。
住过岳母家的阁楼,也睡过朋友家的地板。
有时他们回到朋友家时,朋友会委婉地说:明天我有亲戚要来……
于是两人只能赶紧收拾东西,匆忙搬家。
日子苦不苦?当然苦。
但因为两人情深意浓,所以也并不觉得光阴有多么难捱。
记得那时,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夜晚的时候,外出散步。
因为借住的朋友家的住房一般都很小,所以他们选择等朋友全家都入睡之后,才悄悄回来。
他们行走在黄浦江边,望着高楼大厦里闪烁的灯光,感慨万千。
“什么时候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小窝呢”?
我想,他们那时的心情,虽酸涩,却也有无尽的浪漫。
当时,仲星火的工资每月100多元,尽管他出演的《405谋杀案》收获了上亿元的票房。
但却与他无关,他没有任何分成可拿。
那时的演员都靠工资生活。拍戏时会有一些补贴,但也不多。
祝芸仪的工资有50多块。两人就靠着这150元的工资,精打细算。
又要租房,又要吃饭,还要支付一些随礼,日子经常过得捉襟见肘。
好在不久后上影厂领导了解到了仲星火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分了一套老式公房给他们,才算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可是来自社会上的舆论,却压得仲星火喘不过气来。
而且他不仅名誉上受损,就连自己的事业,也受到影响。
原本已经谈好的戏约,被临时取消,有些外省市的电影厂,也不敢再请他拍电影。
祝芸仪更是受到来自四面八方不明真相的人的抨击。
甚至有人将她描绘成了专门勾引“电影明星”的“女妖精”。
祝芸仪整日以泪洗面。
眼看着自己和妻子名誉受到严重伤害,仲星火决定借助媒体,勇敢地站出来,向大家说明真相。
三、1982年7月28日,仲星火向当时影响力比较大的《民主与法制》杂志,发出了第一封信。
在信中,仲星火以诚挚的口吻,求助该杂志。
因为他的“家庭纠纷问题还未得到妥善解决”,所以他希望《民主与法制》能给予协助,寻找出处理问题的正确途径。
以使自己和妻子祝芸仪能够尽快解脱这方面的思想负担。
第一封信的标题是《发生在我家里的事怎么了结?》。
紧接着在1982年10月,仲星火又向该杂志写了第二封信。
在信中,他对自己家中出现的许多状况,做了进一步说明。
他说,我们作为长辈,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有缺点应该批评,也愿意改正。
但《发生在电影演员Z家里的事》一文发表后,银幕上一出现他的形象,就遭到一些不明真相的观众嘲笑。
作为一名年近六旬的老演员,仲星火感到万分痛心。
他的三个女儿,早已成家,最大的41岁,都有固定的工资收入,也不和仲星火住在一起。
仲星火从未向三个女儿要过的赡养费用。
《发生在电影演员Z家里的事》一文中所讲述的仲星火不赡养父母子女的报道,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他说,媒体公开批评我们,讲了我们的缺点,我们都能接受。
但不能完全站在子女的角度看问题,对于子女需要受到教育的地方,也应该予以指出。
仲星火的这两封申诉信发表后,立刻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与“老人再婚”有关的一系列问题的大讨论。
仲星火的遭遇,也引起了更多影迷的关注。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通过对仲星火单位同事、领导以及仲星火当初在山东大学读书时老班长的采访,用事实证明了仲星火不仅是一位好演员,而且更是一位好父亲,和好儿子。
原上影厂演员剧团领导铁牛就发表了肺腑之言。
他和仲星火一同进城,一同出演了《南征北战》等电影,后来还成了邻居,对于仲星火的几个女儿,他也是看着她们长大的。
所以他对仲星火非常了解。
他认为仲星火不会做出违反原则的事情。
至于发生在仲星火家的家庭纠纷,在社会上持续了一年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矛盾也越来越复杂。
他觉得是双方沟通不到位所造成的。
毕竟父女总归是父女,血浓于水,骨肉亲情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他建议双方都应该坐下来,各自进行自我批评,以宽容的态度,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来解决纠纷。
其他人也就当时社会上所出现的“子女结婚抢占父母婚房”、“为分割财产一家人反目为仇”、“子女为个人私利而反对父母再婚”等现象,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总结起来就是,父母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婚姻,做子女的无权干涉。
而子女该如何正确对待父母再婚?如何正确对待住房、财产分割等问题,才更值得大家深思。
其实,当时社会上出现的子女反对父母再婚,不尊老爱老,甚至虐待老人的事件,大多都是利己主义思想在作祟。
而这是应该遭到谴责和批评的。
看来最终,舆论还是站在仲星火的这一边。
1982年10月,《民主与法制》第十期杂志发行后,仲星火看着那么多的读者来信,都对他表示了支持,他夜不能寐。
所以,他又怀着激动的心情,向该杂志社写出了第三封信。
在信中,仲星火对自己家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说实话,读着他发自内心的这些文字,真令人感到心痛。
他说:当时是我忽略了,没有细心地和女儿们好好商量,没有照顾到孩子们的感情,导致女儿们指责我,而我呢?也是满腔怨气,又一味责怪孩子们。
但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我觉得,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作为长辈,更应该严以律己。
仲星火说,中国有句古话:“养不教,父之过。”
他“反省”道,因为长期以来,他经常在外拍戏,和女儿们接触不多,所以对她们的成长和思想确实关心不够。
但他同时又表示,我和祝芸仪的结合是双方自愿的,我们不会去妨碍孩子们的生活。
孩子们又为什么这样容不得后母,要这样伤老父亲的心呢?
句句在理,字字动情,却又充满无奈。
仲星火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能够引起大家的深思。
同时更希望在自己的家中,能够出现敬老爱幼、互敬互爱的和睦景象。
我想,这是仲星火的美好心愿。
然而他的这个心愿,能实现吗?
四、2014年12月25日,我国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仲星火因病去世,享年91岁。
她的遗孀祝芸仪捧着他的照片,哭得死去活来。
她难以忘记和仲星火相依相伴的34年时光。
当初她和仲星火结为“半路夫妻”,遭到了仲星火三个女儿的坚决反对,没想到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那段日子真是艰难,不堪回首。
但他们还是相互依靠着,一路走了过来。
他们眼中有爱,心中有情。
再苦的日子,也更觉甜蜜。
好在祝芸仪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以及他们的孩子,都对仲星火很好。
仲星火也对他们视如己出。
一家人的生活,也过得美满和睦。
1996年,他们还在祝芸仪儿子儿媳的邀请下,去美国旅游了一趟,就住在祝芸仪的儿子家。
而祝芸仪的女儿女婿也不时会带着外孙女前来看望两位老人。
可是仲星火自己的三个女儿,却多年不与仲星火进行来往。
这的确形成的鲜明的对比。
可是就算儿女再好,也抵不过身边有一个好老伴啊。
祝芸仪感到很知足,在自己晚年的时候,能够遇见仲星火。
而仲星火又何尝不是呢?
他不止一次地说,能够遇见我的妻子,就是我后半生最幸运的事情。
祝芸仪对他照顾,可以用“无微不至”来形容。
无论仲星火去到哪里,祝芸仪都会守在仲星火身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祝芸仪总会背着一个包,那包里装满了仲星火所需要的水、小食品和药。
那包很重,但她一天也没落下过。
而仲星火也是为了让祝芸仪过上更好的生活吧,所以他哪怕年事已高,也坚持拍戏。
我想细心的影迷都已经发现了,在和仲星火同辈的电影演员中,他是接戏最多的一个。
许多老同事老哥们都退休了,在家安享晚年,可他却一直都坚守在镜头前。
直到他演不动了。
2012年,他还在《飞越老人院》中出演了一个角色。
那时89岁高龄的他,身体状况已经很不好了。
他被查出患上了癌症。
他一直都尝试着和三个女儿达成和解。
好在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在他晚年的时候,三个女儿都聚集到了他的身边,而且还主动称呼祝芸仪为阿姨。
2014年,仲星火住进医院。大概是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他对祝芸仪说:不能让上影厂花费太多钱在我身上,所以葬礼要简办。
12月25日,仲星火离世后,祝芸仪按照他的嘱托,简单举办了葬礼。
然后,她和仲星火的三个女儿,进行了财产分割。
除了她自己名下的那套房屋外,她将仲星火的其他财产,全都交给了仲星火的三个女儿。
她说,我跟他结婚,不是想图他什么,当年我们俩清清白白,现在也是。
这之后,她和仲星火的女儿,再无来往。
只是,她依然保持着一个习惯,那就是吃饭时,桌子上一定会摆两副碗筷。就像仲星火没走时一样。
每年到了12月25日这一天,她都做一桌子仲星火生前爱吃的菜。
尽管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这让我们感觉,真情永远都比金钱、地位等身外之物,更加重要。
老人再婚的话题,是老生常谈。
然而直到现在,子女对父母的再婚横加干涉的状况,还时有发生。
我想说,他们是真的关心父母吗?还是只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如果仅仅只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便置父母的幸福于不顾,那又怎能当得起一个“孝”字呢?
各位觉得,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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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DJ雅清编辑部: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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