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汉末三国时形成的军事职称,指领兵打仗的将帅。称大都督者,就是全国的军事统帅,一般不理民事。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周瑜就是吴国的都督。魏晋以来的军区设置都督府,晋时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称“都督诸州军事刺史”,总揽军政大权。至北周及隋,改称“总管”。唐代又恢复“都督”之称,于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中、下都督府,各设都督。唐中期以后,以节度使或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元代之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明代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五军为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各为一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原为统辖京卫及外卫之兵而设,后来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沿袭明制,后废。

古代都督是什么职位(古代的都督总督)(1)

总督

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官起源明代,明初已有总督、巡抚的设置,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是中央临时派遣的官员,还不是固定的职务,时设时撤,也无固定品级,明中期以后逐渐成为一省或二三省总揽军事、行政、监察的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总督为省一级的最高长官,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例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别称制军、制宪、制台。总督并称封疆大臣,品级为从一品,总督大多是武官,文官也有,但必须带过,或有功勋。曾国藩,1868年夏,调任直隶总督,“以练兵,饬吏、治河三端为要务,次第兴革。”1870年李鸿章受命会同曾国藩查办天津教案,结案后李鸿章受直隶总督,继兼北洋通商大臣,统领一切洋务、海防事宜,1901年11月,在李鸿章病死后,袁世凯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提督

提督,明清两代官名。明代在驻防京师的京营中设有提督,万历时为总兵以上武官名。清代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一般为一省的高级武官,沿江沿海地区还设有水师提督。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