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学派有其独特的价值立场和实践主张,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德性论已经成为诠释道家实践主张和价值观的核心议题之一。只有综合经典诠释、伦理学、思想史以及西方汉学等理论视域,才能更好地理解道家德性论的深邃意蕴。

谈谈对道家哲学观点的认识(把握道家德性论的深邃意蕴)(1)

  在当代道家经典注释、道家伦理学、道家思想史以及西方汉学等诸多领域当中,德性论已经成为诠释道家实践主张和价值观的核心议题之一。具体来看,当代道家德性论研究主要关注四个方面议题:道家之“德”的基本内涵;先秦伦理学史视域中的道家德性论;郭店楚简本《老子》与老子的道德立场;西方汉学视域中的道家德性论。

  道家之“德”的基本内涵

  高亨先生注意到,道家之“德”的独特用法体现为“万类之本性,老、庄胥名之曰德”。而且,《老子》所谓的“德”只有道之本性、人之本性两种含义,《庄子》中的“德”则拓展为道之本性、天地之本性、万物之本性以及人之本性。在承认《老子》《庄子》中的“德”等同于“性”的前提下,徐复观先生指出,“德”既是“道”在万物身上的体现,又具有向人生提供安全、类似于理性能力的作用。并且,由于与 “性”“心”相关联,道家之“德”拥有“虚静之心”的功能,即“超越一切差别对立”“涵融万有”。

  除立足于文本解读之外,许多学者选择参照西方哲学或心性之学,将其作为诠释道家之“德”的理论视域。郑开先生认为,道家所谓的“德”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因为‘德’不仅相当于后来所说的‘性’,还意味着优点、特点和功能,与aretē的意蕴若合符节”。罗安宪先生将道家之“德”视为“道”在万物中的“性”或本质,而“性”在人类则是“心”。如果就其功能而言,那么道家的“德”“性”“心”会使人的行为、情感变得真诚无妄,精神也将处于自然、自在和自由的状态。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道家之“德”并非仅仅表示本性,还蕴含着道德立场。比如说,张岱年先生就指出,道家之“德”包括着两种含义:一是指德行、品德,一是表示“万物成长的内在基础”。吴怡先生强调,儒道对于“德”的不同见解应归结为道德立场上的分歧。例如,庄子不赞同将“仁义”看成“至德”,其所提出的理由是“他只是认为至德是本,仁义是末,如果只讲仁义,而透不上去,仁义反成了人性的一种枷锁”。

  以“德”来诠释道家德性论的优势在于,不仅展现了道家对于人之本性的基本洞见,而且确信人类能够成就“超越一切差别对立”、回归本真状态的德性。显然,上述观点都有其文本依据,不过同时遗留下了一些有待深度研究的问题:道家为何会选择用“德”来表示道之本性、人之本性;人之本性意义上的“德”如何可能转化为德性意义上的“德”,其所遵循的方法、路径为何。这些还需要系统性地梳理。

  先秦伦理学史中的道家德性论

  在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看来,道家内部在道德立场上也存在分歧,大致上可以区分为老子、庄子以及杨朱三个流派。21世纪以来,一些学者对道家道德理论的发展流派展开了重新思考。例如,王中江先生将道家道德理论区分为《老子》《庄子》和黄老学三个流派,而许建良先生则把道家道德理论划分为老子、《黄帝四经》、庄子和庄子后学四个流派。

  对于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而言,道家并没有因为批判儒家伦理思想而否认道德实践的意义,而是希望从“道”和自家的人性论来构建道家的德目及其修养方法。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关于道家德性论的评价比较多元化,或者是将道家德性论的特征概括为个人利己主义、排斥感觉经验和理智思辨;或者确信道家德性论具有虚无主义色彩;或者主张具体评价,比如老子的伦理思想含有愚民的现实目的,杨朱学派注重保全个人的生命,庄子向往超现实的精神自由。(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见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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