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12时43分,兴化交警大队安丰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安丰镇境内229省道中圩一路段,一辆面包车将一电动自行车撞倒,电动车驾驶人受伤,面包车驶离现场……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
据现场目击者称
面包车驾驶人撞到电动车后未停留
直接驶离事故现场
民警立即调取路口电子监控
确认涉事面包车车牌号为苏B2J***
随即联系驾驶人李某到中队作调查处理
民警核查了李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均齐全、有效,车辆也在保险有效期内……
既然如此
李某为啥会驶离现场呢?
事发不久,李某来到交警中队,称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待民警调出事故路口的监控视频后,她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当天李某驾驶面包车从盐城沿着229省道由北向南行驶,当开到安丰镇中圩一红绿灯路口右拐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但因李某边开车边戴着耳机听小说,所以,当汽车尾部剐蹭到电动车时,李某未曾察觉。
目前,交警部门对驾驶人李某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驾车时一定要精力集中,避免“分神”,不要有接打手机、吃零食、低头捡拾物品、戴耳机听音乐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否则,一旦引发事故,后悔莫及。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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