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4日发布关于现阶段人员有序进出江都的通告 (第13号),详情如下:,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外来人员落户扬州江都区?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来人员落户扬州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4日发布关于现阶段人员有序进出江都的通告 (第13号),详情如下:
为做好现阶段人员有序进出江都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江都人员界定。
入江人员:江都户籍、常住江都或在江都工作的因疫情滞留在外人员,当前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县)全域为低风险。
离江人员:因疫情滞留江都的外地人员或需要到外地工作的江都籍人员,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离开江都。
二、申报审核流程。
入江人员:委托在江人员或本人工作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填写《进入江都人员审批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申报,村(社区)、镇(园区)对审批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批准,将审批表推送至交通卡口。
到达交通卡口后,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卡口查验无误后予以通行。
离江人员:由本人填写《离开江都人员审批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由村(社区)、镇(园区)对审批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批准。
到达交通卡口后,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离开江都人员审批表》,卡口查验无误后予以通行。
三、其他事项。
(1)离江人员出行时间为取得第2次核酸检测报告的当日或次日;(2)无手机人员可将个人信息绑定在同行人员支付宝上供出行查验;(3)入江人员到达后,做好健康管理,并在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离江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向当地村(社区)报备,主动接受当地防疫管控;
(4)就医、治丧人员参照以上申报流程,其中就医人员需经区卫健委审核同意;学生返校(报到)按区防指第12号通告执行;
(5)出行方式自行安排,仅限1人接送。
本通告视疫情防控要求变化调整。
江都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
来源: 江苏交通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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