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贺州3月9日电 (王功孝)“按照医嘱住院降低大出血风险,不知什么原因这个不可以异地住院报销。”近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妻子因流产住院的费用无法报销,请求帮助解决。

据了解,网友妻子怀孕后,于2021年12月28日在玉林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做NT检查(颈后透明带扫描),不料B超提示胎儿已经停止发育。这令网友感到“心疼心碎”,于是无奈按照医嘱住院,降低稽留流产手术大出血风险。因异地住院费用无法报销,网友遂来到“领导留言板”留言求助。

赣州职工生育报销(网友反映妻子流产住院无法报销 广西贺州)(1)

留言截图。

获悉网友的留言后,2月21日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作出了回复。

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回复称,经核实,网友妻子已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稽留流产在玉林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就医,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因网友妻子在出院结账时未能向院方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故无法在医院直接报销。

2月15日,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联系网友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铺门镇政务分中心办理报销,当日铺门镇政务分中心已接收网友提交的住院材料,八步区医保中心接到网友的报销材料将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成并支付到账。

收到回复后,网友留言说:“感谢政府部门的关注,回复处理速度快,态度热情主动令人极度舒适!已完美解决!国家政策真好!”

3月7日,经致电联系网友后,网友表示,几天前报销费用已成功到账,再次感谢政府部门的帮助。

赣州职工生育报销(网友反映妻子流产住院无法报销 广西贺州)(2)

(责编:王功孝、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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