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17日,人社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制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从研究实习员到研究员的4类研究人员分别设置了国家标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改革)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17日,人社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制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从研究实习员到研究员的4类研究人员分别设置了国家标准。

评“研究员”等职称,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意见拟规定了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4个职称的国家标准。研究实习员的标准为4个职称中要求最低的一个,包括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

对于副研究员、研究员都设置了上一级职称工作年限的条件。如副研究员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并在助理研究员岗位任职满2年;或在助理研究员岗位任职满5年。研究员则要求在副研究员岗位任职满5年。

国家标准中对研究员提出的基本条件包括,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面向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或区域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等效项目。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等。

根据意见的规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实行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相结合。国家制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发展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区标准,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在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

4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可进入“绿色通道”

根据意见规定,职称评价也有“绿色通道”,对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等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术突破,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研究员职称。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可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其在国外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简单等同于科研水平。

对特殊人才要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评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野外台站和基层一线工作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可适当放宽学历或任职年限等要求。

此外,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还介绍,未来将注重考察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不把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避免人才“帽子”标签化、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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