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先生博士毕业,与郑女士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明7岁,女儿小佳5岁。郑女士称,丈夫毛某常向两子女小明、小佳教授中学、大学的知识,让两孩子学文言文和高等数学,并要求孩子学习至深夜,其在教育子女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有时甚至出现殴打行为。郑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禁止被申请人毛某对郑某、小明、小佳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南京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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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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