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越国是怎么样的存在(边疆时空叶少飞)(1)

叶少飞

红河学院越南研究中心教授,从事越南古代史学、中越关系史和东亚区域史研究。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越南古代史学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越南汉喃文献整理与古代中越关系研究》子项目“周边看中国:越南汉喃文献中的‘中国’认识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西部项目《20世纪越南史学研究》。

吴国越国是怎么样的存在(边疆时空叶少飞)(2)

魏之琰(1617~1689)是17世纪东亚海域交流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人物。他生于福建,行九,字尔潜,号双侯,人称魏九使,或魏九官,娶林氏,生长子永昌(1640~1693)。之后前往日本长崎,与兄长魏之瑗(尔祥,号毓祯,1604~1654)从事与安南的海贸生意,并常住安南东京(今越南河内),娶武氏(1636~1698),生子魏高(谱名永时,日本名钜鹿清左卫门,1650~1719)和魏贵(谱名永昭,日本名钜鹿清兵卫,1661~1738)。1654年魏之瑗在安南去世,魏之琰全面接手长崎和东京的生意。

1672年,魏之琰携武氏所生二子自东京渡海来长崎,定居日本,未再返回安南和福建,1689年去世,埋骨长崎。魏高和魏贵称“钜鹿氏”,繁衍至今。安南武氏夫人后改嫁黎氏,生子黎廷相、女黎氏玜,1698年去世,葬于安南国清化省绍天府古都社(今越南清化省绍化县绍都社古都村)。魏永昌的长子承裕等人为在世的祖母林太孺人做寿藏,并为亡母郑宜人(1641~1680)作墓志铭,1702年由林氏姻亲郑开极(1638~1717)撰《皇清待诰赠国学生双侯魏先生元配林太孺人寿藏男候补州同知芑水公媳郑宜人合葬墓志铭》。

魏之琰到日本后,曾以自携明朝乐器为天皇演奏。魏贵之孙魏皓(钜鹿民部,1718~1774)精通音律,传习家传明朝音乐,与门人编辑成《魏氏乐谱》,传明代歌诗二百余首。这是少见的流传至今有板有眼的曲谱,是长崎明乐的鼻祖,当代回流中国,引发研究热潮。广西艺术学院漆明镜博士经十余年的研究和实践,2017年6月推出《〈魏氏乐谱〉凌云阁六卷本总谱全译》,2019年4月1日又将十一首选曲搬上舞台,明代歌诗再次唱响中华大地,笔者幸与其会。魏之琰身处明清鼎革之际,操舟海外,历中国、日本、安南三国,其人其事在17世纪和之后历史的发展中,经过流转和演变,或显扬,或湮没,在中、日、越三国形成了不同的历史形象。

一、“舸舰临邦”:再论《安南国太子致明人魏九使书》

按照魏之琰的生平经历来看,他应该在1650年武氏生子魏高之前已经到达安南东京。自1627年开始,安南国实际分裂为南阮、北郑两方势力,南阮所在广南、顺化一带惯称“广南”,又称“南河”“内路”,阮氏称“阮主”“阮王”;北郑挟持黎氏皇帝,以王爵自领国政,称“郑主”“郑王”,所辖称“东京”,又称“北河”“外路”。郑阮双方均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整军备战,至1672年双方大战七次,随后休战多年,直至18世纪后期郑阮双方被西山阮朝摧毁。

魏之琰常住安南东京,当在河内及外商云集的宪庯(Phô Hiến,在今越南兴安省)。现在越南尚未发现魏之琰留下的相关文献记载和碑刻,但在数代学者的努力下,借助藏于世界各地的史料,魏之琰在安南的贸易活动轨迹逐渐清晰起来,其中以2009年饭冈直子(Naoko IIoka)的博士学位论文《学者与豪商:魏之琰与东京和长崎的丝绸贸易》(Literati Entrepreneur:Wei Zhiyan in the Tonkin-Nagasaki Silk Trade)研究最为深入有力。2014年,饭冈直子又发表了《魏之琰与日本锁国政策的突破》(Wei Zhiyan and the Subversion of the Sakoku),展现了魏之琰在日本锁国前后的海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为实力雄厚的海商,魏之琰与东西方多国贸易商展开竞争,在17世纪越南的丝绸和白银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此外,郑、阮交战的局势,也使得魏之琰不能完全置身事外,亦由此可见他在安南的势力和影响。

魏之琰在越南隐于青史,事迹难以钩沉,但日本保留的一封1673年《安南国太子致明人魏九使书》的信却跨越历史时空,分别呈现、塑造了魏之琰不同的形象。

(一)“有道治财”

1673年,魏之琰渡海到达长崎一年后,接到一封“安南国太子”写来的信。1942年园田一龟曾发表论文对此信与涉及的相关内容做过考证,确认安南国太子为广南贤主阮福濒(1648~1687年在位)的长子阮福演(1640~1684),并据此论定魏之琰与广南阮氏贸易,且趁安南内战之时“舶载武器等军需品至安南获巨利”,1666年携子赴日本。陈荆和沿用了园田一龟关于魏之琰生平的考证,认为其1654~1666年在会安定居,阮福演寄信给魏之琰即是与之有贸易往来,并将其作为广南的华商代表人物予以介绍。

1979年,宫田安利用钜鹿氏家谱等多种资料,详细介绍了魏之琰的生平事业,确认其是来往于长崎和安南国东京的海商艚主,从事生丝和丝绸贸易, 1672年携二子及仆人魏喜渡海来长崎。另外宫田安又记录了20世纪20年代远东学院牧野丰三郎所说安南国太子可能为郑根之子的观点,但牧野表示此观点仍需查证。随着文献的不断发掘,饭冈直子最终确认魏之琰是与越南北方郑主管辖的东京开展贸易,主要经营生丝、丝绸及白银,是日本和安南东京海外贸易的代表人物,拥有很大的势力和影响。她认可园田一龟考证的安南太子即阮福演的观点,但并未对此信内容做过多分析。

在园田一龟所处的时代,日本和越南的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文献难征,时经多年,此文观点需重新考证。与北方郑主贸易的魏之琰何以收到一封来自南方敌对势力首领之子的书信?因信中所涉信息较为隐晦,故笔者逐条解释如下。

安南国太子达书于大明国魏九使贤宾。

首先阮福演自称“安南国太子”,广南阮氏在阮福源(1613~1635年在位)时期就已经自称“安南国王”,因此阮福演自称太子亦可,他在信中自称“不穀”,这是先秦时期诸侯王的自称,老子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穀。”这样的文书格式在现存广南阮氏发至日本的文书中可见,1688年阮福溱(1687~1697年在位)文书开头说“安南国国王达书于长崎官保文官阁下”,阮福溱正是阮福演之弟,在其去世后获得继承权。

关于“大明国魏九使”,清朝建立之后,最初开放海外贸易,后因郑成功的活动,1661~1683年平定台湾期间,执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因而在此期间到达广南的华人多与郑氏集团有关,自认为明朝之人,广南阮氏亦应承认其事。虽然不清楚魏之琰与郑成功集团是否有关联,但其人来自福建,因而亦被视为大明国人。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大汕和尚到达广南会安时,“至方言中华,皆称大明,惟知先朝,犹桃源父老止知有秦也”,中国仍被称为“大明”。

平安二字,欢喜不胜,盖闻王者交邻,必主于信,君子立心,尤贵乎诚。

这是惯用的外交辞令,也常见于阮潢发给德川家康的文书之中。

曩者贤宾遥临陋境,自为游客,特来相见,深结漆胶之义,未历几经,再往通临日本,不穀于时口嘱买诸货物,以供其用,深感隆恩,自出家赀代办,一一称心,希望早来,得以追还银数。怎奈寂无音信,其愿望之情愈切,却念自前犹蔑殊恩见及,未副寸怀。

阮福演这一段话说明魏之琰曾经来过广南,之后即到日本未再履临。阮福演信口所言请魏之琰购买货物自用,未承想对方按照要求办理,自己出钱购买并送达阮福演。结果是阮福演既没有付钱,魏之琰也没有收钱。阮福演对此念念不忘,希望魏之琰能够来到广南,并送上钱款。这显然是魏之琰的政治经济投资,阮福演则是借此事拉近关系。

且贤宾见我父主一日万机,不亲细务,委任执事,以体柔怀之德。岂意弊员不能为情,以绝远人之望。

魏之琰到广南的时间不明,应该是要拜见贤主阮福濒商谈通商事宜,但没有见到,且被执事官员拒绝,因此阮福演说“弊员不能为情,以绝远人之望”。日本朱印船贸易时代,阮主方面曾发文要求日本禁止商船前往北方贸易。从1650年武氏生子到1672年魏之琰离开安南,南阮北郑皆在整军备战,阮福濒很可能是因为魏之瑗与魏之琰兄弟通商东京,所以拒绝其贸易要求。魏之琰虽然没有见到贤主,却见到了太子阮福演,说明阮主并没有完全堵上通商的路子。魏之琰之后到日本,通过其他商船将阮福演需要的物品送去。

魏之琰来南方的具体时间无法考证,阮福演生于1640年,能够主事,年龄则不应该太小,应在12岁左右或者更大一些。魏之琰当在1650年武氏夫人的长子魏高出生之后、兄长魏之瑗1654年去世之前某个时间前往广南。据信件内容,魏之琰可能是从日本来广南,之后再返回日本,综合考量,魏之琰1653年前后见到阮福演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魏之琰接替其兄成为东京大舶主,势必不能“自为游客,特来相见”。尽管南阮北郑均开港通商,但主事人来往于敌对双方,毕竟有很大的风险。

贤宾义宁不届,致使裹足多年。自此我怀深想,虽隔千里,皆如面谈。其商客往返,每将薄物以访贤宾,未曾见遇,每念不忘。幸后逢机遭会,再得休期,早早挂帆,乘风临境,一以报知遇之恩,一以叙宾主之义。

魏之琰离开广南之后,没有再来,应该也没有开通与广南的贸易。阮福演深刻想念魏之琰,多次托往返客商带礼物给魏之琰,始终没有见到,耿耿在心。因此迫切希望魏之琰能再履广南,一叙深情。阮福演是政治人物,魏之琰为大海商,绝不会因为些许礼物挂记于心,此言当是阮福演进一步拉近关系的客套话。

兹者不穀,时方整阅戎装,修治器械,日用费近于千金,遥闻贤宾有道治财,营生得理,乃积乃仓,余财余力,姑烦假以白银五千两,以供需用。却容来历时候,舸舰临邦,谨以还璧,岂有毫厘差错。如肯放心假下,当谨寄来商艚主并吴顺官递回。

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1672年,北方郑柞(1657~1682年在位)四月开始祭告天地,准备征伐阮福濒,六月亲扶黎嘉宗御驾亲征,以世子郑根为统兵元帅出征,直到十二月方撤军还师。之后郑氏不再来攻,双方开始了事实上的停战,并未议和。1673年五月,郑阮战争刚刚停息数月,阮福演“整阅戎装,修治器械,日用费近于千金”,防备郑主再次来攻。

阮福演花销巨大,因魏之琰财雄势大,特地借银五千,并等魏之琰来的时候还上。阮福演对此非常重视,派遣安南出生的日本人船主吴顺官传话,并带回银两。根据当时阮氏政权以绢代税的情况,阮福演应该是打算等魏之琰到时以绢代偿,并由此开展与魏氏的商贸。

有甚明言,泥封附后。迩于客岁翰来说道,略无花押,因此见另,理固当然。颇宾客往来,络绎不绝。何不知来寸楮,以释情怀。

这段话表明阮福演之前已经和魏之琰写信联系过借钱之事,但被魏之琰以“略无花押”即无印信凭据为由拒绝,阮福演对此表示理解,“理固当然”,并希望魏之琰经常来信,加强联系。

今特使吴顺官赍来薄物,聊寓寸忱。且天地之大,父母之量,我则体诸。而金石之坚,仁义之重,聊可念也。如此则溟泰难移,永永无穷矣。谨书。(墨色印章)

绢税贰疋

岁次癸丑年仲夏拾壹日

书(黑印)

阮福演托吴顺官带来礼物“绢税贰疋”,正是阮氏政府的货物,已有交魏之琰查验物品质量的意思。并盖上葫芦形印信(印文不辨),加盖阮氏政权的“书”黑印。

表面上看,这封信是阮福演向魏之琰借钱,但背地里却是南阮北郑的双方博弈。据饭冈直子研究,魏之琰与东京郑主政权的丝绸和白银生意极为兴盛,阮福演以敌对方的继承人身份向魏之琰借款,无论借与不借,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魏之琰先以无花押为由加以拒绝,未承想阮福演再次写信借款,且明言是扩充军备。此事若为郑主一方得知,必然使魏之琰陷入很大的困扰之中。饭冈直子研究,自1667年直至1689年去世,魏之琰一直和林于腾从事长崎与安南东京之间的丝银贸易,因此应该不会借款给阮福演。

而对于阮福演一方而言,写这封信给魏之琰,无论其是否借款,自己都是赢家。倘若魏之琰借款,自有钱财进入弥补空缺,届时以绢税酬还即可。魏之琰不借款,自身也无损失,若将此消息传入郑主一方,使其产生嫌隙,亦是断敌方财路之举措。

倘若阮福演此信情实皆真,那就反映出一个很严峻的情况,即在1672年的战争中,阮氏一方亦只是堪堪守住而已,损失惨重,财政窘迫,负责军备的阮福演期望“远水解近渴”,不惜再次向万里之外、仅见过一次的魏之琰借款。

无论是何种情形,通过阮福演的借款信件,我们都可以感受到魏之琰是安南和日本海洋贸易中的豪雄人物,在郑阮南北开战的历史背景中,是东京政权重要的财赋输纳者,其海商大豪的形象由此可见一斑。

(二)“大明义士”

1924年,记者楚狂在《南风杂志》第81期刊登了《本朝前代与明末义士关系之逸事》一文,录入《安南国太子致明人魏九使书》,以及安南武氏夫人再婚之子黎廷相报告母亲去世的信件和魏高魏贵兄弟的回信。饭冈直子指出这是三封书信第一次公布于世,原因在于20世纪20年代初钜鹿氏后裔钜鹿贯一郎曾经以三封信求教任职于河内远东学院的牧野丰三郎,并询问武氏夫人墓地。后者将其公布出去,又为楚狂所报道。楚狂开篇写道:

魏九官,名之琰,字双侯,号尔潜,明福建福州钜鹿郡人也。家世为明臣,明末之乱奔插于我国,志图恢复,与本朝英宗孝义皇帝有密切之关系,虽当时事实不见诸史,然据其□太子时,所寄与九官函,则关系之颠末,殊有可研究之价值。又九官久客我国,曾娶我国人武氏为妻,生下二男,长永时,次永昭。魏氏父子后皆往日本国居住,见清人势力日盛,明祚决无重兴之望,遂入日本籍,以郡名钜鹿为姓,现子孙繁衍,族姓昌大。

楚狂名黎懙(?-1957)是越南20世纪上半叶著名的文化学者和记者,早年曾参加潘佩珠领导的东游运动以及东京义塾,游历中国、日本,投身越南民族革命。楚狂的写作虽早于园田一龟,但也认为魏之琰与广南开展贸易,写安南国太子为“英宗孝义皇帝”即阮福溱,显示其并未进行细密考证。

但楚狂却从三封信中得出魏之琰是从事反清复明事业的人物,“志图恢复”,最后“见清人势力日盛,明祚决无重兴之望,遂入日本籍”。魏之琰长期从事海外贸易,发妻林氏来信言“自别夫君二十余载且妾一生一男一女”,“抛妻离子三十余载,在外为何故也”,其妹言“哥自出门离家,二十余年”,其离家之后似未再返回福建,具体离家时间不明,当在1650年武氏夫人生魏高之前。魏之琰是否从事反清复明活动,现在没有文献可以直接证明。不过,当时海域控制权为台湾郑氏集团所有,魏之琰要穿梭于海域,必然要与郑氏集团交好。这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即便输款给郑氏,也不能说魏之琰与郑氏一样从事反清复明的政治活动。

大张旗鼓从事反清复明活动的朱舜水《答魏九使书》言:“弟与亲翁同住长崎者五年,相去区区数武,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忘贫富申握手之款密。”显示他与魏之琰同在长崎五年却没有交往。因日本收紧外国人居留政策,朱舜水希望借助魏之琰取得留日居住权,所以去书请求帮助。朱舜水生于1600年,浙江余姚人,长魏之琰17岁,所谓“亲翁”当并无真实关系,而是拉近关系的称呼。此信为“答”,显然二人之前已经有一次书信往来。从朱舜水之事来看,魏之琰与明面上反清复明势力的交往应该较为谨慎。

楚狂关于魏之琰是从事反清“大明义士”的说法自然不能成立,但其观点却是基于越南“明乡人”的历史得出的,在越南历史研究的起步阶段有此看法实属正常。明清鼎革之际,部分明朝人不愿臣事清朝,逃身海外来到广南阮主辖地,称“明香人”,阮朝明命七年(1826)改为“明乡人”。其中以1671年南投的广东雷州人鄚玖和1679年的明军杨彦迪、陈胜才残部最为著名,在之后阮主政权和阮朝历史中均发挥了巨大作用。义不事清的“明香人”记载于阮朝史书之中,自然为楚狂所知,他因此根据明乡人的情况想当然得出魏之琰是“大明义士”的结论。

《安南国太子致明人魏九使书》跨越二百五十年的岁月,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赋予了魏之琰海商大豪和大明义士两个不同的形象,引起世人的无限遐想。

二、乘桴海外:魏之琰在日本

根据宫田安的研究,魏之琰1672年抵达日本之后,没有再返回安南东京。至于他为何抛下武氏夫人携子东渡,因文献不足,已经难以确知。饭冈直子研究魏之琰到日本后,直到1689年去世前,仍与郑主贸易,可见其海洋贸易的事业并未改变。但在情境的发展中,魏之琰的形象与其海商大豪的身份逐渐脱离,成为“乘桴海外”的高士。

魏之琰本人流传至今的作品仅有写给隐元禅师(隐元隆琦,1592~1673)的两首七律,即1662年的《魏之琰祝隐元七十寿章》和1665年的《赠隐元和尚至普门寺》诗,皆保存于隐元之手。现在各方披露的钜鹿氏家族文献多是他人寄赠魏之琰,似乎并无魏之琰本人的手笔。这使得我们难以了解魏之琰的思想和观点,仅能根据文献探讨他人眼中的魏之琰形象。

(一)“衍瑞东南”

1.朱舜水《答魏九使书》

1659年冬至1665年六月,朱舜水寓居长崎,之后受德川光圀之礼聘,遂迁居江户。在长崎期间,因日本收紧外国人居留政策,朱舜水曾谋求魏之琰的帮助,以获得居住权。《答魏九使书》曰:

远惠书问,足纫厚谊,二千道里,耑伻跋涉,良非易事!“风波目前,进退无门”等语,一言一泪。来年事成,必住长崎,甚为长算。至于识时务、晓南京话一人,弟与之往复议论,商其可否。台谕“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此真历练世故之言,但谓“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为计固已疏矣。此亲翁自为耳,绝不为弟计虑也。弟与亲翁同住长崎者五年,相去区区数武,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忘贫富申握手之款密。一旦举秦人越人,而责以葭莩、姻娅、朋友之谊,谓为不弃菅蒯,无乃言之而过乎?

留住唐人既数十年未有之典,而近日功令更加严切。欲留一人,比之登龙虎之榜,占甲乙之科,其难十倍。而亲翁视之藐如也,无异俯拾地芥。宰相上公如此款诚待弟,长崎所闻者,不过什佰中之一二耳。弟忍以一言欺之耶?况弟平生无一言欺人也。万一弟力所能为,尚当审量交游,有敬爱者,有亲密者,或略有往还,识知其为人者,其事先定,而后得徐议亲翁之去就。若忘素交,而遽为亲翁缓颊,亲翁虽得之,亦应且憎矣。万一大概得留,亦必不独置亲翁于风波中也。施恩不忘报,乃君子之义;然救人而从井,亦仁人所深疾。幸勿讶其唐突。

来金五两,藉手附璧。弟本不启封,特恐长途差误,故令来伻自启之耳。或有晤期,统容面悉,挥冗率复,不能详婉,惟希崇照。

朱舜水讲“弟与亲翁同住长崎者五年”,此事当发生在1664年前后,不会晚于1665年。从信中所见,朱舜水对于能否留住日本极为心焦,因而向同住长崎五年却“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忘贫富申握手之款密”的魏之琰求助。此信之前,朱舜水已去信,魏之琰回复了具体情形,并派人送至,因此朱舜水说“远惠书问,足纫厚谊”。

此时朱舜水应处境极为艰难,因此四处谋托,并曾找到“宰相上公”德川光圀的大通事刘宣义(1633~1695),刘宣义小朱舜水33岁,为通事中声名最著者,其家世为唐通事,称“彭城氏”。信中朱舜水自称“弟”乃是惯用谦称,却称刘宣义为“老兄”,可见其心焦之态。

朱舜水的答信中,述及魏之琰原信中的几句话,“‘风波目前,进退无门’等语,一言一泪”,此言是魏之琰回信中的话,激起了朱舜水的感伤。彼时郑成功已去世,故友袍泽多就义凋零,自己孤身在此,亦不知何处依托,既是真实处境,亦是复明大业被挫无着的彷徨忧伤。

魏之琰能够写出“风波目前,进退无门”,应该是对朱舜水的境况表示理解。魏之琰信中说“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朱舜水亦表示理解,“此真历练世故之言”,接着明确“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表示完全信任魏之琰,期望其为之奔走。

1662年,“春,长崎大火,先生侨屋亦荡尽,因寓于皓台寺庑下,风雨不蔽,盗贼充斥,不保旦夕”,得安东守约救助。魏之琰知晓朱舜水处境艰难,在其因留居求援之时,赠予资财,朱舜水深知办事不易,因而“来金五两,藉手附璧”,将赠金与信一起交由来人带回。朱舜水找魏之琰帮忙,应该是找对了人,“欲留一人,比之登龙虎之榜,占甲乙之科,其难十倍。而亲翁视之藐如也,无异俯拾地芥”,此言虽是恭维,但魏之琰身为德川光圀看重的权势人物,说话做事自然极有分量。至于朱舜水说自己“宰相上公如此款诚待弟,长崎所闻者,不过什佰中之一二耳”,可能亦是实情,但其留居日本则仍要求助于魏之琰。

1665年六月,朱舜水受德川光圀礼聘,之后前往江户居住。梁启超在《明末朱舜水先生之瑜年谱》中多记日本友人帮助留居,未载魏之琰之事。2015年3月3日东京中央拍卖会“中国古代书画”拍卖,图册第158页第0835号拍品为朱舜水书法条幅,高104厘米,宽31厘米,内容为“微云澹河汉”,钤“霜溶斋”“朱之瑜”“楚玙”三方印章,来源为“万福寺供养人魏之琰家族旧藏”。此条幅书写云淡风轻,志向高洁,虽不排除是魏之琰后人购入收藏,但极有可能是朱舜水受礼聘之后,赠予魏之琰的作品。

2.隐元禅师《复魏尔潜信士》

魏之琰与黄檗僧人来往密切,现在仅存的两件文献即是赠隐元禅师七律。1654年隐元禅师抵达长崎弘法,1673年圆寂。隐元禅师《复魏尔潜信士》全文如下:

何居士至,接来翰种种过褒,当之殊愧也。闻足下在崎养德,以遂身心,是最清福。然此时唐土正君子道消之际,贤达豪迈之士尽付沟壑,唯吾辈乘桴海外得全残喘,是为至幸。惟冀足下正信三宝为根本,根本既固,生生枝叶必茂矣。原夫世间之事,水月空花,寓目便休,不可久恋于中,恐埋丈夫之志。谁之过欸?更冀时时返照自己身心,必竟这一点灵光何处栖泊,不可错过此生。到头一着,谁人替代?纵有金玉如山,子女满堂,总用不着。可不惧欸?嘱嘱。

饭冈直子考证此信当写于1664年。隐元说魏之琰“闻足下在崎养德,以遂身心,是最清福”,应是客套话,魏之琰彼时尚亲自从事与安南的贸易,鲸波万里,自非易事。隐元接着说“然此时唐土正君子道消之际,贤达豪迈之士尽付沟壑,唯吾辈乘桴海外得全残喘,是为至幸”,1662年永历帝在昆明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亦在当年病逝,郑氏集团虽然依旧从事反清复明事业,但形势极为严峻,仅能自保而无力扩张。隐元与魏之琰相识日久,视其为乘桴浮海的同道中人,中土道消,豪杰尽死,流落海外,孤身何栖。

1662年隐元和尚七十寿辰,魏之琰祝寿诗云:

中岳巍巍接彼丘,岁寒松柏始知周。潜成龙虎翻无异,藏满烟霞吐不休。

随喜拈来黄檗果,因缘种落扶桑洲。开花结实千年事,才长而今七十秋。

诗言志,只言片语尽显深意,首联道尽隐元禅师岁寒而松柏不凋的风骨,再颂扬隐元禅师东渡弘法的伟业。1665年八月,隐元离开长崎前往富田普门寺,众人赠诗,魏之琰诗云:

正喜东来更向东,司南直启普门风。凭兹一杖轻如苇,其奈孤踪转似蓬。鹤发老芟霜顶白,莲装光傍日边红。经年席坐何曾暖,又赴华林许结丛。

“凭兹一杖轻如苇,其奈孤踪转似蓬”写出隐元禅师海外弘法,天涯漂泊的感慨,席不暇暖,即又起身再赴他方弘法。魏之琰赠隐元禅师的两首诗,均可感受到其中的孤寂之意,显然视自己与隐元和尚为乘桴浮海的同道中人。

3.刘宣义《祝魏之琰七十寿章》

朱舜水曾经求助的刘宣义之后与魏之琰结成儿女亲家,其女嫁给武氏夫人所生第二子魏贵为妻。1686年,魏之琰七十寿辰,刘宣义送寿章一幅,其文如下。

奉祝姻家尊亲潜翁魏老先生七衮(帙)寿诞,敬披粒诚,汗甲缀言,少伸华封之庆。窃以乾乾不息,故行健以永寿;生生靡已,乃含弘而延康。其有君子,体乾履霜,中立遗品,而三才繇位;万古弗渝,可参于天地。宜赞夫化育,岂非寿之永而康之延乎哉?谁其方之,咸曰宜之。其于潜翁魏老先生,实式有之。恭惟老先生麟产福清,鹰扬闽越,冠缨代传而敷德,绥绶世出以联芳,注文章而源泗水,权儒业以扇邹风,懿德所远,百福攸归。乃于明季轮舆弗挽,四海荡于波起,三山溃于霾扬,而老先生昆仲忠以立心,孝以全节,矢怀屑已,不渍腥氛,乘桴之志固确,浮海之私始炎,而游漾数十年,以至于今。

发全容正,以畅厥衷。而故国诒厥孙谋,允协苗裔,东方永锡尔类,克谐德业。故其朴忠而可移之大孝,亘今古之所稀,跨东南而实罕。兹逢从心之诞,簇庆蟠会之期,况当春风乍动,淑气初临,膺斯嘉庆,能不膏己而腴人乎?耆寿景福,悉届良晨,君子万年,固其参天地而赞化育者也。妄端秃颡,异瞻老人之星敬布;荒唐用类,崧高之祝诞焉盛矣。亶乎懋哉!诗曰:一气通天接地舆,谁知君子莅其墟。寿垣常倚三台立,福履遂由积德居。身隐两朝耆会在,年邻九老逸仙如。扶桑采药徐公后,却到于今譬有余。贞享叁年岁旅柔兆摄提格端月穀旦辱姻眷末刘宣义顿首拜撰

刘宣义小魏之琰16岁,1664年朱舜水谋住日本时,刘宣义为大通事,魏之琰是德川光圀重用之人,即以此年论,至魏之琰七十寿辰时,两人已经相交二十多年,又结成姻亲,关系更为紧密。此寿章为刘宣义所撰,相识日久,必然是根据魏之琰的言行以及自己的认识来写,当与真实情况差距不大。寿章写成,赠予之琰,得其首肯,子孙宝之,方能历三百年岁月传承至今。

刘宣义写魏之琰习儒家之业,“注文章而源泗水,权儒业以扇邹风”,与兄长当“明季轮舆弗挽,四海荡于波起,三山溃于霾扬”,即农民军和清兵攻灭明朝之时,“忠以立心,孝以全节,矢怀屑已,不渍腥氛”,魏之琰忠孝立志,不愿受满族建立的清朝统治,因而“乘桴之志固确,浮海之私始炎,而游漾数十年,以至于今”,纵舟海外数十载,“发全容正,以畅厥衷”,保持了大明发式和肃正容服,忠孝情怀保持至今。道不行,君子乘桴浮于海,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世,小隐隐于野,魏之琰“身隐两朝耆会在”,乘桴浮海于安南和日本,堪称大隐。“其朴忠而可移之大孝,亘今古之所稀,跨东南而实罕”,遍历东方日本和南方的安南两国,其德行古今罕见。

刘宣义为德川幕府的大通事,自然知晓魏之琰从事海洋贸易积累巨富,但在其笔下,海商大豪的形象尽去,乘桴浮海的高士形象跃然而出,这一形象也与当时不愿事清东渡日本的明遗民群体的形象相符。1689年,魏之琰去世,享年73岁,仅有墓碑而无碑文,灵位之外,有“衍瑞东南”四个大字,这恰当地概括了魏之琰一生奔波安南和日本的事业历程。

(二)“抱乐器而避乱”:《魏氏乐谱》塑造的魏之琰形象

魏之琰去世之后,东来遗民也逐渐凋零殆尽。魏之琰生前声名虽盛,但并无立言著作传世,且以高士形象示人,故其人其事渐隐。然而到了魏贵之孙魏皓之时,因《魏氏乐谱》的传播,魏之琰的形象重新显现于世。魏皓善书画,精音律,传家传音乐于世。宝历九年(1759)魏皓为《魏氏乐器》作序曰:

余之先西来桴上所携明代乐器,其所传歌曲之相受,楢(犹)尚存焉,于吾吾思我祖而不忘,未尝不日习也。音之不可掩,无索邻妪不寝之诗,而名亦随之。以故人之闻有斯乐者,遇必同其器。余隆不倦,拟议言因不尽物也,乃图其用之大者,以代其不尽。顷者从余学此曲者数辈,欲梓以大行,且为之序,余辞而不得,遂亦题。

魏皓在此明言所用乐器为先祖携带到日本的明代乐器,魏皓祖父是出生于安南东京的魏贵,因而能够携来明代乐器的只能是曾祖父魏之琰。魏皓生于1718年,祖父魏贵于1738年去世,“吾思我祖而不忘,未尝不日习也”,因而教授魏皓音乐的应是其祖父魏贵。1673年,魏之琰曾进京到皇宫演奏明乐,被御赐酒和糕点。就现在所知,魏贵一生没有到过中国,其所习之乐当是携带乐器到日本并且在御前演奏的魏之琰所传授。

明和五年(1768)《魏氏乐谱》刊刻,选入乐曲50首,题“魏子明氏辑”,此刻本有三序一跋,除了论及魏皓及其音乐,其先魏之琰的形象也重新清晰起来。伏水龙公美因子世美雅好音律,作《魏氏乐谱叙》,言其子“学朱明之乐于魏子明氏”,“盖子明其先系明家之大□氏也,崇祯之末抱其乐器而避难于吾大东琼浦之地,而不复西归,子孙因为吾邦之人也”。

浪华关世实《魏氏乐谱序》曰:“魏氏之先,钜鹿郡人。当朱明失驭,天下云扰,效夫□□、系磬二子所为,抱其器而东入于海。遂来寓于我长崎。居恒操其土风,□□不忘旧□。君子弗兼,而子孙肄(肆)其业不衰,三世于□矣。虽然,若夫长崎,一弹丸地,且僻在我西陲,则纵令甚有意传其音而又得其人,亦仅仅数辈。”

海西宫奇《书魏氏乐谱后》言:“魏君长崎人也,其曾祖名双侯,字之琰,仕明为某官,后避乱来寓长崎,遂家焉,尤善音乐,故其家传习不坠以至君。君妙解音律,自谓此乐惟吾家传之,终为泯灭,不亦惜乎?乃携乐器入京授之同好,人从学者稍进。”

平安平信好师古跋曰:“魏氏乐谱,长崎人魏皓字子明氏所辑也。子明氏者其先明人,世传习明朝乐,向者来于京师,未传其乐于人,卷而怀之。余初通刺以学焉,自是一二同志亦从而学焉耳。”

魏皓于1774年去世,此《魏氏乐谱》在其生前刻印,三序一跋应经其寓目,表明其先祖魏之琰为明朝人,因明末之乱来日本,其家传习明朝音乐至魏皓。伏水龙公美言魏之琰乃“明家之大□氏也”,海西宫奇言“仕明为某官”,平安平信好师古则未置一词,显示三位作序者对魏之琰的身份皆不了解。安永九年(1780)魏皓门人浪华筒井郁景周刻《魏氏乐器图》,作《君山先生传》述其生平事业,先介绍家传音乐的来历,言及魏之琰:

先生姓魏,名皓,字子明,号君山。以其先住赵钜鹿郡,为钜鹿氏。

四世祖,双侯字之琰,明朝仕人也,通朱明氏之乐。崇祯中,抱乐器而避乱,遂来吾肥前长崎而家焉,传习至先生。先生自幼妙解音律,其家所传之乐,无不穷尽其技矣。慨其传之不博,一旦飘然东游京师,授之同好,人稍知有明乐者,一时翕然,声名籍甚。凡居京殆十余年,其从而学者,先后百余人。

筒井郁景周综合了明和五年《魏氏乐谱》三序一跋的认识,采用了伏水龙公美和平安平信好师古的说法,即魏之琰“通朱明氏之乐”,“抱乐器而避乱”,却也如平安平信好师古一般不言及魏之琰的具体身份。“通朱明氏之乐”即魏之琰通晓明朝音乐,这与专门的乐师不同。几人应该都不知道魏之琰是否在明朝为官,而实际上魏之琰生前没有以任何官职名称示人,也没有在明朝获取功名。即便魏皓熟知家中所藏文献,因隔膜于明季制度文化,于魏之琰往来书信中,亦难得其实。

据漆明镜考证,魏皓所传乃明朝学校演习的音乐,因此多陶冶性情、家国天下之作。刘宣义寿章言魏之琰“注文章而源泗水,权儒业以扇邹风”,显示其受过儒学教育,郑开极所撰墓志铭言其“父熙万公,又以廪饩积资登天启岁贡”,魏之琰则“以屡困棘闱,有飘然长往之志”,乾隆十六年(1751)福清《钜鹿魏氏族谱》记述“之琰公,字尔潜,号双侯,序九,光宗公之四子也,妣东瀚林氏,生一男永昌”,这都表示魏之琰确实没有功名。因而魏之琰在明朝的身份当为一位在学校接受过儒学教育的学生,所以通晓此类演习于学校的乐曲。

儒家学说有很强的教育功能,既能让学生矢志科举博取功名,也能让其产生“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想法。魏之琰功名受挫,遂往投其兄,最初是否就要以此为终生事业,或仅是观风海外效司马迁壮游天下,已难以知晓。但在魏之瑗亡故之后,则不得不主持魏氏家族事业,加之中国大乱,遂一去不归。

现存魏之琰友人的相关文献,并无人提及魏之琰通音律,可能魏氏并不以此示人。1771年刻印的《笠翁居室图式》作者不详,自序记载曾到访魏氏后人的宅所,见到魏之琰当年构造的亭台:

余往昔游长崎,尝观豪族彭城氏之居,有客亭一基,及木石假山,自言其祖为明人魏九官,航海来于长崎。爱玩风土,遂兹卜居,什器重物,一一赍来,所有之客亭假山,皆是明世之旧物。选后几岁,数般修葺,皆尽依倚乎旧样,不加些增损。

魏贵娶刘宣义之女,并继承钜鹿氏家主之位,其第九孙继承了刘宣义家的唐通事职务,因此改姓分家,称彭城清八郎(1746~1814)。序中言所到彭城氏之居,即是魏之琰生前所居之处。魏之琰携带乐器渡海扶桑,耗费巨资运载旧物构造故国亭台,在家中教授二子明朝学校音乐,弦歌不辍,遥想少年时期的风采,此情此景,家国之情,溢于言表。然而这一切都已飘然远去,唯有梦中依稀可见。通过《魏氏乐谱》的刻印和传播,魏之琰以一位明末渡海来归、抱乐器避乱的高士形象重现,至于他在明朝的身份,为之作序跋之人亦难以明了,虽多以音乐的典故相喻,但均肯定魏之琰并非乐师,而是一位在明朝通晓音乐之人。

三、“为王人师”:郑开极撰墓志铭中魏之琰的形象

2015年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征集到一方寿藏墓志铭,正是魏之琰原配夫人林氏及长子永昌之妻郑宜人的合葬墓铭,撰者为姻亲郑开极。因婆媳二人事迹有限,因此郑开极撰写了大量关于魏之琰的内容,文中所述与魏之琰在安南和日本的事迹迥然有异。

林氏夫人曾写信给魏之琰,“抛妻离子三十余载,在外为何故也”,魏之琰虽未再返回中国,但长子永昌成年后曾至日本探望父亲。郑开极为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曾为康熙皇帝做伴读,后受聘编撰《福建通志》,于1684年完成,共64卷,是功名事业两全的名儒。墓志铭落款为“年家姻眷弟郑开极顿首拜撰文”,据年龄推算,郑开极应该是永昌妻子郑宜人的哥哥,故而以姻眷身份为在世的林太孺人和亡妹撰写寿藏墓志铭。魏永昌生于1640年,墓志铭中记载其“甫冠,受知于宋璞菴文宗,以恩选考职候补州同知”,男子二十而冠,永昌得到“候补州同知”应在1660年更后一些,长子得了大清的官职,生于前明的父亲魏之琰也一同蒙受君恩。

1682年,魏之琰将1654年逝于安南的兄长魏之瑗迁葬长崎,1689年魏之琰卒后,魏高与魏贵将父亲与伯父合葬,墓碑书:

承应三岁次甲午十月初九日卒

明故伯毓祯魏公六府君

故考双侯魏公九府君墓道

元禄二岁次己巳正月十九日卒

孝男永昌清左卫门永时清兵卫永昭同百拜立

墓碑大书“明”于两位逝者之名的中上。魏高魏贵为父亲和伯父立碑,二人没有到过中国,应该对明朝之事极为隔膜,仍写父亲为明人,当是魏之琰生前以明人自居。兄弟二人因长久生活在日本,且已拥有日本名并但任唐通事,故而使用日本年号,亦可知晓魏之琰在到达日本之后即为二子的人生做好了谋划。永昌为嫡长子,列名第一位,此年已经59岁,根据郑开极碑文所述永昌遗嘱之言“王祖远殁异土,吾生不获躬亲问,亲殁不获执绋跣迎,戴天履地,罪悔何极”,永昌应该并未亲自到日本参与葬父立碑之事。

郑开极写传已在魏之琰身后,这与魏之琰在日本展现的乘桴浮海的高士、明遗民形象大相径庭。郑开极身为当世名儒,沐浴大清皇恩,而魏之琰则是没有功名的儒生,为了赞美其人,故而题为“皇清待诰赠国学生双侯魏先生”,既非“故明”,亦不能书写“故明”。魏永昌曾到日本探望父亲,应该知晓父亲的事业和行迹。对于长子,魏之琰所言亦应不会太过离谱。魏永昌应该将父亲的行迹讲述于妻兄郑开极,郑开极听在耳中,波澜自生。魏永昌于1693年已经去世,1702年郑开极撰写墓志铭,一代名儒挥动如椽之笔,塑造了一个儒家理想中的魏之琰。郑开极首先叙述了对游历的理解:

易传曰:诚能动物,物从而化。文中子曰:忠信可格异类,孝敬能感神明,谓其精神所注,无远弗届,靡幽不通也。史称司马子长,历游名山大川,能以文字被宠遇,西□□□□出大宛,穷河源,能以远役胙茅土,此皆中国人。

《史记·五帝本纪》曰:“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南浮江淮矣。”《大宛列传》曰:“大宛之迹,见自张骞。”因此碑文残缺处当为“西至空桐,迹出大宛”。司马迁壮游天下,成为后世文人的楷模,郑开极亦极其仰慕,故写于易传和文中子的格言之后。他接着写道:

主论材授爵,表识非常,未有如吾闽之双侯魏先生之奇闻、奇遇、奇材、奇识,于万里外,邂逅相迁,立谈倾盖,使异域之□□□师傅,敬若神明,出寻常臆计之外者,及其倾心投契,不异家庭燕处,骨肉聚欢。如遇好山佳水,卧游其地,津津不置,与大化而同归也。噫!亦异矣哉。

文中残缺,据魏之琰经历及朱舜水《安南供役纪事》的行文语气,可补为“使异域之人口称师傅”。魏之琰一生经历,堪称传奇,令人畅想万里。郑开极亦是惊奇万分,认为“出寻常臆计之外者”。对于魏之琰海外不归,郑开极认为是“大化而同归”。然而被异邦人敬若神明,欢聚如家人,并非魏之琰真实经历,当是郑开极听闻魏永昌所言魏之琰为德川光圀所看重,自我想象而来。郑开极接着述魏氏家世祖先,至魏之琰:

幼有奇志,出语惊人,长熟经史,于山川风土,无不淹洽。以屡困棘闱,有飘然长往之志。适友人操贾海外,招趣散怀,一日,风倏发,漂入东洋国土。会乡人有善国王者,言先生中土伟人,经济长材,学无不窥,典无不娴,天纵好风,以遂见闻。

在郑开极笔下,魏之琰熟习经史,有经天纬地之才,但时运不济,科榜未名,因而有壮游之志。因友人之招,漂入东洋国土,乡人将之推荐给国王,盛赞其才。这部分所言已经与魏之琰操舟海外的情况差别极大,对其才干的描述也是传统的经邦济世之能。东洋国王果然礼敬,魏之琰遂一展抱负于异域:

王喜,郊迎,敷席布币,以礼先生。叹羡山川平衍,人物蕃庶,舟车辐辏,水陆珍奇毕会,一方天府也。抚内安外,得上佐圣天子,渐被暨讫,海不扬波,中国圣人之诵,补助教化,自吾王今日始,王及陪臣倾听,以先生达国体,柔远人,为边徼,倚赖先生,嘉礼遇之隆,适馆授粲。

这部分功绩的赞颂不可谓不高,但魏之琰的服务对象并非东洋国王,而是“上佐圣天子”,助天子教化异邦,此地国王及陪臣倾听中国圣人之诵,怀柔远人,自为边徼。这段描述绝非魏之琰的真实经历,已是郑开极的自我想象,即魏之琰以经世儒者教化异域。

燕处有年,乃倦飞知还,以老谢归。王造庐,谆请曰:向者先生不远数万里,惠教远人,方赖输丹,□愫章表悃忱,且贡献以时,庭实充,上荷朝廷宠赉,较职方所隶,荒服诸国,为特隆议者。言先生光□以来,国人知崇尚礼教,风俗丕变,殊莱之舞不接于目,靡靡之声不入于耳,格顽效顺,何其过化存神有若斯乎。今遽言返棹,纵先生长弃远人,其如不舍。

郑开极接着写魏之琰年老思乡,国王恳留,并指出其国在魏之琰辅佐之下,天朝宠异,在诸藩国之中特受优待,本国移风易俗,崇尚礼教,为何要弃远人而去?消息传出,邑民纷至挽留,魏之琰不得已留居斯土:

何数日诸岛屿之执守臣僚,及远迩民庶,咸扶杖担簦,拳手擎跪,以留先生,不得已暂处息壤,以待归汛。恒示家训,诏诸子孙曰:吾去乡日远,魂魄犹依依故土也,生平手折经史,服袭玩好,当为珍藏,归见故物,犹亲故人也。

魏之琰暂留异邦,将故物留于子孙,使其如见音容。魏之琰生性好施,不蓄家财:

先生性好施予,不特居家而然,其在异域,凡东西南商贾,资斧奠谋,风汛非候,流落愁苦者,为之措设,附便而归,人人感诵弗置。

这是传统士大夫重义持家的典范。魏之琰继续留在日本,“且冀归航东发,不意先生染疾,卒于东洋国中。王念先生勤劳国事,忠信明敏,以师傅典礼葬于高原,穹碑神道列焉”。郑开极行文虽然堂皇,但与魏之琰和魏之瑗兄弟合葬墓的真实情况不符。

郑开极又记述之后魏永昌效法古人,为父亲在家乡设衣冠冢。郑开极在叙述完林太夫人及子孙事宜之后,敬为铭曰:

英雄天纵, 拔起风尘, 四海为家, 天涯比邻。丰姿伟貌, 烨然神人,

如麟游薮, 如龙在田。得时则驾, 云雨天津。倚我魏公, 忠信谦穆。

为王人师, 于秉国钧。臣顺教忠, 来享来庭。厥功振振, 礼葬高堙。

兹偕元配, 设主附窀。乔梓同穴, 体魄相依。天造地成, 叶德凝休,

仁寿之域, 其数无垠。桐山高岳, 川辉泽媚, 凤仪轩舞, 文明日新。

最后是“不孝男永昭、永时,孙男承裕、承诏、承镐、承楷、承华、承美、承顺、承武、承安、承光,仝泣血勒石”。魏之琰长子永昌已经去世,在日本的永昭和永时依例列名诸孙之上。碑文记载:“儿时先生客东洋,纳何氏为同室,生二子,永昭、永时”,“次永昭,娶何氏,三永时,娶刘氏,何孺人出,今流寓东土”,武氏夫人误为何氏,永时即年长的魏高,永昭即年幼的魏贵,兄弟次序亦误,应该是仅有故去的永昌知晓其实,他人难明。

郑开极在铭中总结了魏之琰的人生事业,将其描述为一位经邦济世、教化异域的儒者,与真实的魏之琰并无关联,然而“为王人师,于秉国钧”形象却被另一位儒者在异域坚持不懈地追求。

1657年,流寓安南的朱舜水被割据南方的阮氏政权阮福濒征用,自二月初三开始,至四月二十一日结束,朱舜水特作《安南供役纪事》一卷纪其事。朱舜水坚持参见时不拜,且提出“徵士不拜”之礼,以死相争,广南文武大臣怒欲杀之。但其不参拜的礼仪要求被阮贤主接受,阮主并加礼遇,以太公佐周、陈平佐汉为例,希望出仕,朱舜水虽然拒绝,但又与阮主商讨军国大事。后朱舜水因阮福濒视其为词臣而辞别,其真正的理想是王之师友,即太公、管仲的地位。在历经波折之后,朱舜水居于日本,被德川光圀礼聘为宾师,终于达成心愿。然而只能坐而论道,于施政则无能为力。

结论

明清之际奔走海外的明朝士人中,武功最盛者是郑成功,文名最高者是朱舜水,二人以反清复明为号召,赢得生前身后名。魏之琰一介儒生,继承亡兄之业,卷入17世纪东亚世界和明清鼎革的历史大潮中,去国离家,际遇离奇,身份隐秘,在中国、日本、越南形成了多重形象,展现了东亚世界的现实和理想的秩序。

万历朝鲜战争之后,日本与安南的贸易活动兴盛,1639年幕府锁国,其自行主持的朱印船贸易亦随之结束,由华人接手,魏之琰与其兄魏之瑗即是此中翘楚,并在郑主治下的东京与各国商人展开竞争,因而在安南展现出海商大豪的实际身份,是安南南北双方争取的对象。然而魏之琰在史书中不显,因而1673年的《安南国太子致明人魏九使书》书信现世之后,各方学者根据17世纪的历史形势进行解读,楚狂认为信件为阮福溱所写,魏之琰与广南阮氏贸易,是反清复明的义士,其解最早且最谬,却是结合越南明乡人的历史进行的推断。

魏之琰为德川光圀所倚重,但朱舜水与之同住长崎五年却无交往,在日本留居政策紧缩之后方寻求魏之琰帮助,这显示了魏之琰与大张旗鼓反清复明人士的交往较为有限,与政治上反清复明的行为有很大区别。魏之琰虽不从事反清复明活动,但曾在明朝习儒学,通音律,面对明清鼎革的天地巨变,虽然并无力挽狂澜的决心和行为,但家国之情却难隔绝。东来禅僧隐元法师自感中土沦丧,乘桴海外,魏之琰亦同辈中人。刘宣义写给魏之琰的寿章即认为其操舟海外,遍历东南,未染腥氛,发全容正,为乘桴海外的高士,魏之琰对此应该亦予以认可,即与东渡的明遗民为同道中人。魏之琰携带明朝乐器东来,弦歌不辍,传于魏贵,再传魏皓,由魏皓编辑行世,在各类刻本的序跋中,魏之琰成为抱乐器避难的明朝人士,此形象与刘宣义所写魏之琰乘桴海外的高士形象相合。

魏氏姻亲郑开极根据魏之琰长子永昌所述,将魏之琰的事迹自然套入中华皇帝—藩属国王的朝贡体系之下。郑开极将魏之琰塑造为“为王人师,于秉国钧”佐圣天子教化海外的儒家理想形象,这亦是奔波海外的朱舜水的终生追求。这一思想认识超越了明清的代际之别,是儒家修齐治平的共同追求。

17世纪的历史情境中,中华天子仍是东亚世界的主宰和秩序的核心,虽跨越明清鼎革亦未改变,而周边各国却已有自己的发展态势,海洋贸易使之相互勾连,经济密切往来。魏之琰操舟海外,遍历诸国,对安南和日本的政治情势有清晰的理解,因而能够顺时而动,积累巨富,名重一时。中国士人在巨大的历史惯性中,对魏之琰的海外经历,以儒家理想进行塑造,虽然光辉神圣,却脱离事实。东亚世界秩序的理想与现实在魏之琰身上碰撞、切磋、分裂之后,又隐于青史。魏之琰在当代的重新回归,却是因为其寄思家国之情的明代学校音乐,真正不朽的还是那个笙歌风雅的少年身影。

【注】文章原载于《海洋史研究》第十七辑。


责编: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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