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吸食“笑气”致死致伤案时有发生——

被“笑气”摧毁的青春

多次吸食笑气如何处罚(青少年吸食笑气)(1)

此图为将“笑气”灌装在小钢瓶内的灌装机器。 李超/摄

多次吸食笑气如何处罚(青少年吸食笑气)(2)

9月10日,镇江警方在“0209”非法制售“笑气”案新闻通气会现场,讲述“笑气”的加工制作流程与案情等相关情况。李超/摄

多次吸食笑气如何处罚(青少年吸食笑气)(3)

镇江警方查获的非法灌装“笑气”的加工机器。镇江警方供图

2020年5月的一天,95后福建姑娘吴兰(化名)穿着睡衣,趴在床上,嘴里死死地咬着一节吸管。吸管的另一头连着一个长约40厘米的钢瓶,床边留有血红色呕吐物。室友王媛(化名)让开锁公司的人打开房门时发现,吴兰已经没有了呼吸。

经江苏徐州警方鉴定,钢瓶、死者的体内均检测出“笑气”成分。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常被用于制作奶油发泡剂、医用麻醉剂及燃料助燃剂。

警方在吴兰的手机里发现多条购买“笑气”的转账记录。历经一年,警方将涉嫌非法贩卖“笑气”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近年来,在徐州因吸食“笑气”死亡的案例超过7起。现实中,“笑气”虽不归属于毒品,但因“笑气”制作简单、价格较低、购买方便,容易在青少年群体中“泛滥”,这些年因吸食“笑气”致死致伤的案件频发,非法贩售“笑气”现象屡禁不止,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亟待引起重视。

睡醒了就吸一口“笑气”,然后接着睡

王媛与吴兰是初中同学。2019年10月,两人从老家福建来到徐州打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天在出租屋内无所事事的吴兰开始混迹于酒吧,慢慢接触到“笑气”。

“这不是毒品,玩一玩没事的。”吴兰曾向王媛描述吸食“笑气”的感受,“感觉头晕晕的,有种窒息感,很刺激,感觉忘记了一切烦恼。”

刚开始,吴兰购买一瓶“笑气”足够吸一晚上。后来她吸食量越来越大,一晚上可以吸3瓶。嘴巴咬上吸管,睡醒了就吸一口,然后接着睡。

王媛向警方回忆,2020年5月17日,吴兰和她吃晚饭时喝了7瓶啤酒,回家后就开始吸食“笑气”。直到第二天晚上10点,吴兰都没有起床,王媛敲门也没人回应。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王媛着急了,联系了开锁公司。房门被打开,王媛见状大叫一声,她看到吴兰斜趴在床上,一动不动,枕边残留着血红色呕吐物。

警方调查发现,出事前是“笑气”贩子孔祥(化名)给吴兰送来了7瓶“笑气”。

1994年出生的徐州小伙孔祥,2015年从北京某高校成人教育大专毕业后,回老家工作。孔祥从发小李伟(化名)那里得知,卖“笑气”很赚钱。李伟告诉他,自己花5500元购买了20个钢瓶、10个铝瓶,这些2升装的“笑气”瓶,不到一周就卖完了。

听了李伟的“生意经”,孔祥决定与其合伙“做生意”。40升的大罐“笑气”不能直接售卖,需分装到小钢瓶。每当有人购买“笑气”时,他们就会连夜在一家工厂的仓库里分装,然后开车将小钢瓶送货上门。

孔祥听说吴兰出事了,他“害怕极了”,逃到连云港。2021年7月,他被警方抓获。随后,他的另两名合伙人也被警方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他们共向吴兰销售“笑气”6次,涉案金额1960元。他们非法贩售的“笑气”涉案金额共计25万余元。

用“笑气”吸引酒吧客流量

2018年5月4日晚7点左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宾馆内,清洁工准备清扫房间,敲门许久无人回应。他们打开房门时发现一个姑娘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嘴里咬着一节塑料管子。当地警方根据尸检报告分析认为:这名18岁女性李玲(化名)属于“笑气”中毒身亡。

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李玲在当地酒吧认识了“笑气”贩子张斌(化名)。事发当日,张斌给她送去了两罐2升装“笑气”。

95后酒吧老板“点点”,在2018年跟朋友合伙开酒吧时,发现“笑气”在徐州开始流行,不少年轻人乐于吸食。

“很酷,与朋友一起吸食很有面子。”“点点”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他看中了“笑气”可以增加酒吧客流量,带来更多收益。为此,他购买了10罐大罐装的“笑气”。进行分装后,他以每小罐8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让他没想到的是,“笑气”生意格外火爆,没过两天就被抢购一空。据估算,他一共销售了800个小罐,利润3.8万多元。

他逐渐成为圈子里有名的“二道贩子”。张斌就是从他这里进货,2018年3月至5月,张斌分8次购买了16罐40升容量的“笑气”。最终,两人都被当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不久,记者电话联系了李玲的父亲。谈起女儿,李先生声音一顿,沉默几秒钟后,他断断续续地说:“往事太伤心了,我不想再提起。”

另一名死者李兰(化名)也是酒吧常客,经常和朋友们一边喝酒,一边“打气”。2019年6月4日,她从网上买了3罐“笑气”,在朋友家中“打气”。第二天中午,她被发现时已停止呼吸。尸检报告显示,李兰因吸食过量“笑气”死亡。

李兰的父亲接受采访时难掩悲痛,他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通过立法等形式强化对“笑气”的打击与监管。

加大对网络平台销售“笑气”管控

据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心理精神科一位医生介绍,近些年来,吸食“笑气”的不良恶习从国外传入,使部分青少年走上“歪路”。他们医院曾接诊过多个因吸食“笑气”过量致伤的病例。

这位医生介绍,吸食“笑气”会造成人体内维生素B缺失,进而影响神经,严重者可致腿脚变形、下身瘫痪。“笑气”虽然并不物理成瘾,但极易使吸食者“心理成瘾”,吸食过量后,也可能因窒息致残致死。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广宾介绍,这些年,徐州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很大,由于“笑气”不归属毒品,并且价钱相对便宜,很多年轻人错误地认为“笑气”没有危害。

在王广宾看来,“笑气”买卖环节的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对于网络销售缺乏严格的监控,而网络和物流的发达,又加剧了销售渠道的不可控。

他建议,要定期监管生产渠道以及销售对象,向无经营许可证人员或商家销售的,要给予特别监控,包括在网络平台上要对和“笑气”有关的关联词进行管控。一旦发现,平台要及时警示并加以防范,避免非法销售渠道的不当扩张。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对青少年吸食“笑气”的现象痛心疾首。他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递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行管控。他认为,“笑气”的制作方式相对较简单,作为助燃剂、食品添加剂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但由于缺乏严格管控,使用者低龄化趋势愈发严重。

周世虹介绍,2021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笑气”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大量上下游企业用“笑气”生产加工各种用品。“笑气”有一定的社会需求。这份回复中同时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打击“笑气”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山东开展专项行动,破获“笑气”违法犯罪案件111起,捣毁非法灌装窝点3个,缴获“笑气”3000余升,行政处罚305人,刑事处罚28人,查获吸毒人员189人。同时督促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加强对网上违法信息的清理整顿。

周世虹建议,相关部门要积极打击非法贩售“笑气”行为。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让打击“笑气”有更精准的法律依据。同时,学校、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让青少年远离“笑气”,健康成长。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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