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头条时,看到有一位网友谈到了按劳分配问题,他认为“‘按劳分配’是当今中国的财富分配形式”很显然,这位网友是陷入了工资的误区,把工资当作按劳分配了按劳分配,顾名思义,是按照“谁劳动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这里所体现的原则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产权或资产所有权因此,即使是在公有制企业,只要建立的不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按劳分配的也就是说,所有建立产权制度的企业,无论是不是公有制企业,都是不存在按劳分配的,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怎样体现按劳分配?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怎样体现按劳分配
今日浏览头条时,看到有一位网友谈到了按劳分配问题,他认为“‘按劳分配’是当今中国的财富分配形式”。很显然,这位网友是陷入了工资的误区,把工资当作按劳分配了。按劳分配,顾名思义,是按照“谁劳动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这里所体现的原则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产权或资产所有权。因此,即使是在公有制企业,只要建立的不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按劳分配的。也就是说,所有建立产权制度的企业,无论是不是公有制企业,都是不存在按劳分配的。
当然,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有100多年历史,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是存在着真正的按劳分配模式的。而且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即使是在西方国家也是存在按劳分配的模式的。
我想说明的是,现实的按劳分配不仅存在于我国的生产队模式,而且在西方国家也已经产生。在知识经济类型的企业里,通行的所谓“按业绩付酬制”实质上就是按劳分配的具体表现。知识经济是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这所谓的无形资产实际上就是包含高科技知识的劳动。因此,知识经济和劳权企业在性质是相同的,都是以劳动投入为主的企业。但从另一方面看,知识经济类型的企业由于没有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基础,而且尚未形成比较科学的表现劳动所有权的方法,它只是从产权企业向劳权企业发展的一种过渡形式。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按劳分配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这是从劳资关系的角度体现按劳分配基本要求的需要。对于这一点你已经注意到了;一是工分制形式--这是从劳动者相互关系的角度体现按劳分配基本要求的需要。我的研究得到的结论是,工分制是与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制度(股份制就是比较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采用工分形式可以灵活反映劳动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劳动量,并统计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总量和劳动集体的劳动总量。工分对劳动者是自己参与产品分配的系数或比例。因此,工分能够促使劳动者竭尽全力投入生产过程中,不仅对分配过程,同时对生产过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我们把一定时期劳动者个人工分总量除以同一时期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就会得到个人工分占集体工分的比例,我们把它称之为工分比。工分比不仅是劳动者个人参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系数,同时也是劳动者管理企业权利大小的一个标志。例如,某个职工的工分比是1,另一个职工的工分比是2,那么,后一个职工就比前一个职工具有双份的表决权。劳权企业,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劳动者当家作主是通过劳动量的多少为依据的。因此,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量越多,其管理企业的权利就越大。在这里,工分制度和股份制度一样,不仅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分配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科学的管理制度。区别在于股份制体现的是资产所有权,而工分制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什么是按劳分配?就一个企业范围而言,如果我们撇开劳动所有者和资产所有者、劳动所有权和资产所有权的区别,只要从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和计酬制度两个方面作一具体比较,就很容易明白。当然,在这里必须破除“工资就是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这一误区。
如果我们在公有制企业不仅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不仅建立了工分分配制度,而且也同时建立了按照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管理企业的基本制度。那么,公有制企业,譬如国有企业,就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灵活经营,而且完全可以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迅速发展。
一,由于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分配模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国有资产价值在分配时首先得到补偿,因此,国有资产的保值首先得到保证;其次,由于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价值量也作为公共需要项目在个人消费价值量分配之前扣除,因此,国有资产的增值也是有保证的。在建立产权制度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由于没有真正的资产所有者,因而没有人会对国有资产真正负责,因此,产权制度不能使国有资产处于保值状态;恰恰相反,在建立劳权企业制度条件下,劳动者必须在先补偿生产资料消耗部分,然后必须扣除扩大再生产部分,最后才能进行消费价值量的分配。因此,建立劳权制度倒反而能使国有资产处于保值和增值状态。真正的按劳分配企业是不存在亏损问题的。
二,由于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企业劳动者的收入--用于消费价值量分配的部分是作为生产成果以余额形式出现的,它不仅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而自然波动,同时也会随着市场情况而自然波动。这种波动直接影响所有企业员工的生活状态,因此,企业员工在这种波动的作用下必然会不断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使企业的发展不断适应市场需要。因此,劳权企业会比股份制企业更有活力,具有更强大的发展动力(当企业劳动者的收入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自然波动时,企业也就形成了由劳动收入波动、劳动所有者、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管理体制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按劳分配体制组成的经营机制--即按劳分配机制,与按资分配机制相区别的另一种企业经营机制)。
三,由于建立了工分制,劳动者个人收入完全决定于个人劳动状态。因此,劳动者在竭尽全力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外,为了提高自己参与产品分配的份额,他们必然会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由此,必然使企业变成为一个学习型组织,从而向知识经济状态发展。
劳权企业,仅就企业本身来考察,它具有以上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如果从劳权企业与国有资产相互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它还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它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可以形成劳权企业独特的发展优势。国有资产可以按需分配,按效益流动。因此,发展良好的企业,可以争取更多的国有资产;反过来说,国有资产也应该向经营良好的企业流动,或有经营良好的企业来使用。因此,劳权企业的发展具有股份制企业不可比拟的发展优势。
同样的道理,也能形成劳权企业在竞争方面的优势。
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为劳权企业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客观依据。如果我们能够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出发,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不仅能够从根本克服苏联模式的种种弊端,使公有制经济产生极强的活力和形成明显的发展优势、竞争优势,而且由于它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进行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劳动者素质全面迅速的提高,完全可以使我国的企业较快地向知识经济形态发展,从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譬如50年)赶上西方先进国家。
相反,如果我们走产权改革的路子,必然会通过所谓的改制化公有制为许多私有制。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洗礼,相对而言要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主体的市场经济,我国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的。私有化改革的结果必然是形成以小生产方式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家族化管理,简单再生产和低水平重复将是我国私营企业广泛存在的基本特征。这种产权企业相当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水平。也就是说,产权改革将会使中国落后200到300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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