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7号)(下称《通知》)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向在穗的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放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赋予以上人群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在积分入户、个人所得税减免、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和提取公积金?缴存条件与额度是什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发布《一图读懂》,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解答操作细节。下面这张长图可以解答不少人心中的疑问。
【整理】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制图】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郎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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