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百姓通常将州县一级的官员称为“父母官”。这也很好理解,因为直接和百姓接触的基层官员就是州县这个级别。以清代为例,地方官的设置从上而下为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府、州、县,按照清代的司法程序,百姓若是发生民事或刑事纠纷,首先只能到县衙或州衙告状。

古代称州的地方,在古代百姓习惯称州(1)

清代律例规定,凡是民人一律不准越级上告,否则不管有理没理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因此,除了一些对判决有异议的案件或是冤假错案,百姓们一般是不会和知府以及以上的官员打交道的,所以“父母官”一词专指知县、知州。

从字面理解“父母官”应该是一个正面的评价,只有那些公正廉明、贴近百姓的基层官员才配的上“父母官”这个称谓。

古代称州的地方,在古代百姓习惯称州(2)

召信臣,字翁卿,寿春(今安徽寿县)人。据《汉书·循吏传》记载,西汉末元帝时期,召信臣担任南阳(今南阳市)太守。他在任上时,爱民如子,在地方上兴修水利、维持治安,短短几年就将南阳治理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其政绩十分突出。

而且召信臣还经常微服出访,深入辖区内的每一个农村,亲自给农民们指导农耕知识,有的时候因天黑回不了城,便住在农家,过着百姓一般的生活。在他的治理下,南阳百姓富庶家家有余粮,其民风质朴,官吏清廉,户口整整翻了一番。为此,南阳百姓都亲切地称召信臣为“召父”。

古代称州的地方,在古代百姓习惯称州(3)

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七年(31年),南阳又出了一位叫杜诗的太守。杜诗,字君公,河内汲(今河南卫辉市)人。据《后汉书·杜诗传》的记载,杜诗在担任南阳太守期间,和百年前那位召信臣一样,为官清廉刚正,对贪赃枉法、横行乡里的豪绅及当地土匪流氓进行了有力的打击,而且提倡百姓广开田土,为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在杜诗的治理下,南阳呈现出了一派繁荣景象,百姓富足,商铺林立,一时间人们将南阳称为“小天府”。因此百姓将杜诗称为“杜母”。由于在南阳前有“召父”,后有“杜母”,于是便将召信臣和杜诗二人称为“父母”。此后“父母官”一词便在民间广为流传。

古代称州的地方,在古代百姓习惯称州(4)

其实不仅是在封建社会,就是近代中国也还有将地方官称为“父母官”的,甚至现在有很多老人还将县长等地方领导称之为“父母官”,这是世代相沿下来的一种称谓习惯。不过在年龄人的思想中,“父母官”一词已经被慢慢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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