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敏

《管锥编-史记会注考证》第二十四则《老子韩非列传》,论述了五个问题,此为第五个问题——“因应”。

钱钟书评传(钱钟书论因应)(1)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篇尾有“太史公曰”作为文章的总结或要点,其第一句话是:

“‘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按‘因应’者,因物而应之也。”

什么是“因应”呢?

钱钟书的解释是“因物而应之”。

这句话有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是“物”,指人的主观意识之外的一切,一个是“应”,指人的主观意识。

“因物而应之”强调人要根据客观事物和客观情况来想问题做事情,客观情况变化了,人的应对措施要随之改变。

“虚无”是教导人要“心空”,涤除主观成见。要顺物而为,不要逆势而动;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意志去做事。

“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趋势去做事,不强为、不妄为,不自以为是,不主观臆断。

一句话,“因应”就是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来采用不同的应对办法,这是老子教导人们做事应取的态度和方法。

钱钟书评传(钱钟书论因应)(2)

钱钟书引用了许多古籍材料来说明道家及其杂家所持有的“因应”观点。

其一,老子的《道德经》的第二七章、第三七章、第四九章、第五四章,教导我们要顺自然而行,顺物之性,圣人要以老百姓的心愿作为自己的心愿,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根源,按客观规律行事,一切事情就会顺理成章。

其二,《庄子•齐物论》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云云。

意思是,圣人不强行而为,不由着自己的性子来,顺承自然法则去做事,就水到渠成了。

其三,司马迁之父司马谈: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本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

强调人要以虚无为本即空虚其心,摈弃成见,根据不同事物及其变化来采用不同的应对方法和策略。

其四,兵家

孙武、曹操之根据敌方的情况来确定取胜的策略;孙膑之因势利导;《吕氏春秋•决胜篇》:“凡兵贵其因也”即根据敌方的情况和意图来制定我方的对策。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总而言之,“因应”有主客观两个方面,“因”是客观,“应”是主观,应该根据客观情况来做主观决定,如果客观情况改变了,应对方法和策略也应该随之改变。

所谓“格物致知”、 “舍己法物”、“服从自然”、“无为之为”、“无为而无不为”等等都是“因应”之说的不同表达。

钱钟书评传(钱钟书论因应)(3)

司马迁的“因应”和钱钟书的“因物而应之”的表述,完整准确地表达了老子道家学说的精髓,是十分宝贵的精神遗产。

我们应深刻领会,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录:《管锥编-史记会注考证》札记第二十四则

二四 《老子韩非列传》

(五)“因应”

“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按“因应”者,因物而应之也。马迁《自序》载乃翁论六家要指所谓:“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本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征之老子之书,如二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王弼注:“顺自然而行,不造不始。……顺物之性,不别不析。……因物自然,不设不施”);三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注:“顺自然也”);四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注》:“动常因也”);五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注》:“因其根而后营其末”)。《庄子•齐物沦》亦曰:“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又曰:“无适焉,因是已”;又曰:“圣人不从事于务”(郭象注:“务自来而理自应耳,非从而事之也”)。非道家者流亦每标“因”为要指。因时制宜之说,具详前论《秦始皇本纪》。兵家言如:《孙子•虚实》篇:“因形而错胜于众”(曹操注:“因敌形而立胜”);《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膑曰:“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吕氏春秋•决胜篇》:“凡兵贵其因也。因也者,因敌之险以为己固,因敌之谋以为己事。能审而加,胜则不可穷矣。”因之时义大矣哉!《吕氏春秋•贵因》篇尤触类而长之:“故因则功,专则拙,因者无敌。”致知格物,盖莫不然。培根名言曰:“非服从自然,则不能使令自然”(Nature is only to be commanded by obeying her)。夫服从,即顺也、因也:《管子•心术》篇上:“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庄子•养生主》庖丁白道解牛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又《达生》吕梁丈人自道蹈水曰:“与齐俱入,与汨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于“舍己法物”、“服从自然”之旨。罕譬而喻,吕梁丈人语复可通诸《孟子•离娄》:“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又《告子》:“禹之治水,水之道也。”“行其所无事”更可印证《文子•自然》:“所谓无为者,……循理而举事,因资而成功,推自然之势。……若夫水用舟,沙用䦊,泥用輴,山用樏,夏渎冬陂,因高为山,因下为池,非吾所为也。”行其所无事即无为之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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