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被鹦鹉耽误的厨子,昨天在各大平台发的河南试点文章图片比较模糊,很多鸟友不相信,对其中也有很多争议。今天给大家带来了高清图片,这一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其中的含义,从个人以及多名资深养殖户得出的两种解读,你觉得到底谁对谁错呢?
四点争议谁对谁错以及解读
这份文件是发给河南省作为试点,试点不代表开放,只是尝试,类似于海南的经济自贸区一样,河南的养殖户人工繁育一样需要取得相关证件,这一点没有变,只是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简化手续。
一、真实性很多人看到我发的就说我发假消息,还说我经常发,在这里解释一下,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21年养殖户取得行政许可,即可出售给个人,鸟友无需办证》文章内容并没有错,当时只有辽宁省的海南省下发给养殖户和的文件可以卖,后面咨询森林公安告诉我,个人饲养必须办证,而辽宁省卖给个人并不违法属于擦边球,而我之前咨询过林业部门,林业部门属于行政批文什么的,而森林公安不认,只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来弄,只要你没证就不能养。加上很多养殖户找国家林业局要行政许可,国家林业局说权利下放省林业局,养殖户找省林业局办理向社会出售的行政许可,省林业局开会考虑并不通过,所以就把文章删了。当时也提到有标识就可以向社会出售,后面由于疫情反反复复,也就不了了之。
很多鸟友怀疑真实性,我可以理解,毕竟等待了两年了,突然来一个好消息都不敢相信,加上图片太模糊也没有链接地址,加上国家林业局官网、河南林业局官网都没有公告,且查不到林户发(2021)29号文件,国家林业局官网目前只能查到(2020)第9号文件。
首先告诉大家文件确实是真的,我也电话联系了我们省的林业局,确实收到国家林业局发的文件,为什么网站查不到我也不清楚,不过各省林业部门都收到了。这文件是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怎么处理的问题,现在疫情稳定了,那么多鹦鹉回收价格低不现实,所以给河南开一个口子,也就是试点,试点不代表全面开放,大家要搞清楚,试点只是尝试,不过也是好的。
二、为什么是这四种呢?
去年各省联系了养殖户要求上报存栏,这四种鹦鹉的存栏最多,其次这些都属于我国野外没有分布且数量最多的,金太阳目前并不包括在内,这只是刚开始,别的省申请试点可以增加一些品种也是有可能的。
三、紫腹吸蜜是什么鹦鹉?
真正的紫腹吸蜜国内饲养得很少,河南养殖户饲养虹彩吸蜜鹦鹉才是最多的,以前养殖户办理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上写的是紫腹吸蜜,所以上报时应该上报的是紫腹吸蜜。有鸟友指出销售虹彩(彩虹)澳彩吸蜜鹦鹉是否违法?我觉得目前只是试点,河南的养殖户在销售时遇到困难,肯定会上报给当地林业部门,那么等正式全国实施,自然就修正过来了,厨子认为目前不用纠结鹦鹉品种的问题。
对不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的鹦鹉是否进行标识管理试点,由你省自行确定。这一条应该说的是虎皮鹦鹉、桃脸牡丹鹦鹉、玄凤鹦鹉这三种要不要标识,河南省自己决定,后面一句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这里标识鹦鹉作为宠物这是重点,那么是否个人需要办证呢?野生动物保护法有规定有标识出售不需要对方有行政许可。
四、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
【市场监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八条 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在2017年第一批,国家就批准九种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凭标识出售,分别是包括梅花鹿、马鹿、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虎纹蛙等九种野生动物。
“按原有管理模式,对这些人工繁育已十分成熟的物种进行出售和利用,仍然需要申请行政许可,时效性较低。2017年饲养这九种的,养殖户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核验的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简化了管理程序,增强了经营的时效性。另外,由于法律规定了强制加载专用标识的要求,也可以实现对产品的溯源跟踪,避免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合法渠道。
从之前的野生动物标识来作为参考,那么这一次河南试点的四个品种,养殖户植入标识的鹦鹉宠物利用行为,简化了养殖户每次出售都需要行政许可批准,这就等于放开了养殖户出售利用。
五、凭标识销售、运输。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林护发〔2016〕181号)要求,在2017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县境的,不再办理运输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不同情形,依法凭已经取得的相应批准文件、特许猎捕证、人工繁育许可证、专用标识等相关证明运输。
(二)运输、携带、寄递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制品且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凭专用标识;不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凭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相应活动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那么以后有标识的鹦鹉就可以带出去玩了,之前携带都是需要林业局申请,现在简化了手续。
第三段,内容大概意思,买卖要在所在政府确定的场所,这里花鸟市场?鸟市?鸟展?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是试点,那么以后全国推广开了,自然就不存在这一条了。河南之后希望其它省份的养殖户向当地林业局要求上报开放试点,让金太阳鹦鹉、折衷鹦鹉、凯克鹦鹉等等二级的增加品种,二级开放了那么一级的就不远了。以上都是我个人观点以及养殖户的,很多人各种看衰,我觉得目前来说,鹦鹉慢慢走向合理化,这也将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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