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童养媳

男婚女嫁,乃人生终生大事,自古以来,就受到普遍的重视,在旧中国,闽南地区的童养媳的婚姻习俗甚然普遍,过去经济落后,风气闭塞,一般城乡劳动人家,由于经济困难,为恐将来负担不起为儿子完婚的大笔费用,于是未雨绸缪,便在儿子年幼之时,就抱养了一个小女孩作为未来的媳妇

同样抱养童养媳,但也有各自不同的情况

福建闽南嫁人规矩(闽南婚姻习俗童养媳)(1)

农村有一些劳动人家,为了增加人手参加劳动,所以很早就抱养一个小女孩来家,因小女孩长得快,十岁出头就会帮忙家庭甚至田里的农活,同时又为小儿子准备好将来的媳妇

另一种情况是,家庭经济情况虽然比较宽裕,但遗憾的是生了一个有缺陷的儿子,如兔唇,斜眼或是跛足,因恐日后长大成人,不容易娶到媳妇。作父母的也就未雨绸缪,先央托人找个穷苦人家的小女孩,出一笔钱抱养一个童养媳,日后两人长大,家长便让他们两人结成夫妻。由于姑娘自幼就来男家,两人经常在一起,虽然男方略有缺陷,但家道殷实,生活可以得到保障。而姑娘家道贫寒,又知先前双方父母协议在先,而且名分已定,所以也就“认命”服从长辈的安排

福建闽南嫁人规矩(闽南婚姻习俗童养媳)(2)

晚清 夫妻结婚照

童养媳的婚礼

在闽南,童养媳的婚礼一般都比较简单,在农村,男女双方长大以后,父母就为这年青的一对举行(合房)仪式。有的地方也把这一仪式叫做(上头)上头之意即指男女双方均已长大成人,可以结为连理了。(合房)的仪式多数在除夕举行,这样利用除夕大团圆的喜庆日子举行,既热闹又可节省开支

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在举行仪式之前,还会先将已经长大的童养媳送回她娘家,然后择吉成亲,同样操办喜事,热闹一番,按照一般婚礼进行

童养媳的婚姻形式,可以说是利弊参半,利的方面: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多年,耳鬓厮磨,彼此互相了解,双方也有了一定的感情,这种结合,较之封建包办的婚姻形式略胜一筹;弊的一面是:有时男女双方性格不合,或者一方有缺陷,但因名分已定,也无法改易,只好勉强结合,甚至因此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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