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全省物业收费做出规定!
这份文件,包括政府管价的具体范围、前期物业费的申请备案、空置房物业费优惠、物业服务质量的“质价不符”等问题。
其中有多条新规定,事关每个业主!
1、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
2、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的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3、建设单位向受买人交房时间节点必须是实质性办理了交付手续。
4、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已备案的车库(位)租售方案,在有效期内不得以高于备案价格进行租售,不得与商品住房等捆绑租售车库(位)。
5、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业主具体交费时长也可按照季或者是按照年交纳。双方约定预收的,最长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6、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文地址:
https://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205/t20220507_24466789.html
如今,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物业费也随之水涨船高。
此前,好房汇整理了长沙85个楼盘物业费。显示长沙小区物业费基本在2.5-3.5元/㎡·月之间,涨得比房价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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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好房汇 土豆思
审核:好房汇 马斯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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