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向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幼儿园下发通知,哈市开始实施公办幼儿园收费告知承诺备案管理工作。

哈尔滨公立幼儿园收费计算(哈市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1)

配图来源:摄图网

为进一步规范哈市幼儿教育收费管理,经综合相关收费单位意见,依据《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取消保教费逐园核定批复基础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决定对哈市公办幼儿园收费实施告知承诺备案管理。

此次备案管理的实施范围为道里区、南岗区、松北区、香坊区、道外区、平房区、呼兰区、双城区、阿城区等市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各县(市)不在实施范围之内。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费包括四项,即: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其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依据《细则》自行制定。

凡对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重新设立收费项目并制定标准的,相关幼儿园需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进行告知承诺备案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在备案确认后不再出具任何形式的备案回执。维持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变的,无需进行备案。

备案要件为:承诺告知书、备案申请表、备案公示板及申请幼儿园提供法人证书及相关教育部门出具的评级文件等。

备案程序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以书面承诺告知书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要件一次性告知申请幼儿园,并由申请幼儿园承诺提供相应备案要件。具体程序为:申请幼儿园取得并填报承诺告知书、备案申请表、备案公示板;申请幼儿园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一次性申报备案要件(可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报送方式);申请幼儿园根据备案内容重新进行收费公示。

哈市建立收费管理通联平台。以微信群为载体,搭建市区两级发改、教育、市场监管,以及省幼教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在及时传递政策规定、下达任务要求等的同时,适时通报全市备案情况,确保管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快捷,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形成合力。同时,建立“共享即惩戒”机制,系统通报拒绝执行告知承诺备案、违诺违规收费等公办幼儿园,由相关部门依职能进行查处,必要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切实实现“惩戒”目的。

哈市还将建立动态收费管理机制。各公办幼儿园于每年3月底前,经由各区教育局,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分别报送上一年度运营收费情况,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据此建立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台账,并按年度实行清单式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密切关注全市幼儿教育收费整体水平,适时做好情况反映及相关监管工作。

转自:冰城 客户端

记者张鸣霄

来源: 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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