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景区(浙江龙泉成第13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

浙江省龙泉市 杭州网 图

浙江省龙泉市已正式成为第132座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城市。

7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龙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浙江省龙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称,“龙泉市历史悠久,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该《批复》要求,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边境的龙泉素有“瓯婺八闽通衢”“驿马要道,商旅咽喉”之称和“处州十县好龙泉”的美誉。龙泉于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置县,1990年12月撤县设市,全市面积3059平方公里,人口29万。此外,龙泉也是中国青瓷之都和宝剑之邦、国家文化先进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

另据杭州网梳理,龙泉是继杭州、宁波、临海、嘉兴、温州、绍兴、衢州、金华以及湖州之后,浙江省的第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截至目前,龙泉市拥有全国重点和省文保单位11处,市级文保单位81处,中国传统村落8处,龙泉青瓷烧制技艺、龙泉宝剑锻制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西街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根据《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保护办法。2008年7月1日,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批准。

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99座。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公布了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近期获此称号的包括江苏高邮、湖南永州以及浙江龙泉。

但由于1994年获批的琼山市在2002年的区划调整中已被并入2007年获批的海口市,成为琼山区,因此包括此次新增的龙泉市在内,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个数为13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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