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玩火构成什么罪(未满16岁的熊孩子)(1)

熊孩子玩火很危险!

未满16岁的阿杰(化名)

多次在广州市白云区放火

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刑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4月2日通报了这一案例

法院指出,放火燃烧财物,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很可能构成放火罪。

事件经过

2017年3月,15周岁的阿杰先后四次于凌晨时分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一带,以打火机点燃泡沫纸皮箱、房屋围蔽布等方式放火。同月30日,阿杰在去往网吧的路上被便衣抓获。

小孩子玩火构成什么罪(未满16岁的熊孩子)(2)

网络配图

据阿杰交代,他自小与姑姑居住,第一次放火是在2017年3月26日零时许在姑姑家附近的旧房子,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着放在地下的一块块的泡沫箱,点着火后跑开并在附近用手机拍下起火现场,将起火现场的视频发到朋友圈。

他觉得放火好玩,又没有烧到人,遂多次在住所附近的旧楼处放火,直至案发。

被害一方

2017年8月13日,阿杰家属向被害人龙某赔偿经济损失800元,并向龙某表示歉意,龙某对被告人阿杰的放火行为予以谅解。表示希望对其从轻处罚,使其尽早重返学校、回报社会。

法院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杰多次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杰犯放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阿杰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阿杰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小孩子玩火构成什么罪(未满16岁的熊孩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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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阿杰减轻处罚。

白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阿杰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缴获的作案工具打火机,予以没收。

【知多D】

1、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放火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内容转自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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