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是不是vr电影 VR电影还是电影么(1)

近年来,涉及VR的资本市场一直十分火热。在vr硬件设备生产技术一直为少数几个厂家所牢牢把控的前提下,资本催熟的重点也自然落在了vr内容的开发之上,vr电影便是首当其冲。就在近日,乐视计划推出中国首部vr故事片,优酷在其战略发布会上宣布将与狮门影业合作开发《分歧者2》、《饥饿游戏2》的vr版,名导高书群计划筹拍亚洲第一部VR剧情长片,米粒影业宣布于今年10月推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VR长片《精灵王座》,而对新技术向来保持谨慎态度的斯皮尔伯格据传也计划推出新作《吹梦巨人》的VR版。诸如此类的消息层出不穷,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笔者在此有一疑问,这种被新技术重新定义的影像还能被称作为电影吗?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需要梳理清楚VR的含义到底是什么。VR(Virt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是由美国VPL公司创建人拉尼尔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其具体内涵是:综合利用计算机图形系统和各种现实及控制等接口设备,在计算机上生成的、可交互的三维环境中提供沉浸感觉的技术。这其中最重要的三点是模拟环境、感知和可交互性。模拟环境是由计算机生成的,实时动态的三维立体场景设计。感知是指除了一般计算机所具有的视觉感知之外,还有听觉感知、触觉感知、运动感知,甚至包括味觉、嗅觉感知等。可交互性是指参与者通过头部、眼睛、身体、手势等行为动作,经过计算机分析处理后按照现实世界的物理运动规律做出实时响应,并反馈到参与者的肢体及神经系统之上,使得参与者和虚拟世界有一个互动的过程,从而达到模拟现实的效果。

由此不难看出,若真将VR技术运动在电影产业之中的话,这无疑是既CG、3D立体影像之后电影工业体系的一次重大飞跃,甚至对传统电影的视觉结构、剧本叙事方法、演员表演方式等也会造成重大冲击。但是,目前市场上并无一部真正意义上的VR电影出世,甚至去年国内热炒至沸沸扬扬的“中国首部VR电影”《活到最后》,我们最终所看到的也只是一部十二分钟的短片而已,故VR电影应如何制作,其给观众所带来的观感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些问题一直尚未有定论。但就目前媒体与评论人所构想的观点来看,VR电影不仅应具有沉浸式的视觉效果和观感体验,在剧本的叙事手法上,且应当具有多线性的树状叙事内容,不再是导演拍什么,观众看什么,而是观众在一些关键剧情和人物命运上具有选择的权利,基于这种选择的差异性,影片的最终结局也会像开放式PRG游戏一样有多个不同的结果。但是,在此我们需要思考的是,通过这种拍摄方式和叙事手段所制作出来的影像,真的还算是电影么?

从上述媒体和评论人的描述中可知,对于VR用于电影制作的优势之处,他们所强调的是其沉浸式的视觉性和开放的人影交互。但是,对于电影本身来说,讲言之有物、内容充实的故事,最好这个故事能够引发人的某些情感与思考,这才是电影的关键之所在。新技术、新特效的运动不一定会对这种人文性质的东西有所助益,就如同《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之与《环太平洋》,同样为科幻片,前者围绕着几位不同领域学者在火炉边的聊天而展开,以纯对白的形式不断推进剧情,在九十分钟里引发观众对于永生、宗教等人类文明发展与进程的无限遐想,意味隽永而绵长。后者则是在高特效水准下演绎的一个机器人大战怪兽的故事,内容空洞而俗套,即便是把机器人换成奥特曼,亦或是把怪兽换成哥斯拉,我相信也不会有什么违和感。同时,VR的全景式画面很容易让观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使得观众很容易忽略剧情的关键因素,这就违背了电影制作之本意,得不偿失了。

此外,为了强化开放式的人影交互,制作者们费尽心思费尽心思设计各种剧情分支,这就使得VR电影的题材往往会限制在悬疑、侦探、奇幻等少数几个题材,内容重复且形式同质。笔者在此还要说的是,虽然不知道这种开放式的人影交互概念是由谁首先提出的,但是这种理念明显是借鉴了开放式游戏的制作理念,这种互动式的游戏理念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便应用在了游戏之中,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成熟的游戏类型,即以观察、解谜、探索为主线,同时又并重剧情与游戏画面的AVG式游戏,亦或是轻画面而重剧情的ADV式游戏,前者如《活到黎明》,后者如《沙耶之歌》,而且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很多此类游戏又有着不弱于CG电影式的视觉效果。如果将来所谓强调开放式的人影交互体验的导演们依照这种方式与思路拍摄悬疑、奇幻类型电影的话,这就只能算作真人版AVG游戏了,又如何能够被称作为“电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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