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刘俊华 通讯员谭宝珍
数年来,一个披着“民间借贷”业务外衣的黑恶组织,一旦锁定猎物后,就会用尽卑劣的手段,像吸血鬼一样吸干受害人的血。这个组织的主要成员,大多有着前科劣迹,深谙逃避法律打击的套路,他们摸索出一套令受害人崩溃的软暴力手段,屡屡榨取得逞。
2日,宜昌伍家岗区警方侦办的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终审宣判,主犯胡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借款人饮鸩止渴钻进套路贷
宜昌女商人张兰创业十余年,公司业绩可观。丈夫是一家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女儿成绩优异就读于当地著名私立学校,这是一个美满的家庭。
张兰的噩梦始于2015年,她因受一桩诈骗案牵连,拖欠了多名客户的钱款,为了保住公司信誉,经人介绍向胡斐高息借贷。
2016年8月初,胡斐得知张兰共需80万元偿还债务,于是借给她80万元,约定还款是期限90天。但要求张兰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利息为60万元,并提供担保。
张兰因急于用钱,遂同意用其母亲名下的一套房产,自家的一辆奔驰轿车以及一处3000多平方米的商铺作为担保。于是,双方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出借人、利率、违约金计算方式均为空白。同时,胡斐又要求张兰的父母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张兰的丈夫签订奔驰轿车二手汽车买卖合同。
无独有偶,在宜昌经营连锁酒店和装饰公司的王峰,因为承接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急需资金周转,也找到胡斐借款。
2012年12月至2015年5月,王峰共向胡斐借款120余万元。期间,经胡斐介绍并担保,还先后向郭某借款600万元,扣除砍头息及产生的利息,实际到账520余万元。整个借款过程中,王峰一直没有拿到合同。
办案民警分析称,胡斐在开展借贷业务时,抓住了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约定了高额的利息和苛刻的还款条件,并且在合同中预留空白,且不向借款人提供合同,这都为日后的恶意催讨埋下了“套路”。
而借款人因为融资心切,抱着能按期还款的侥幸,饮鸩止渴地签下了显失公平的合约。
民警查处团伙窝点
讨债者巧立名目挖下无底洞
刚过一个月,胡斐就开始催要40万利息,但日期太近、利息又高,怎么能马上还得清呢?
还不了40万元利息,胡斐要求张兰的表姐夫作担保,又让她补签了40万元的借款合同,出借人、利率、违约金计算方式同样是空白。
随后,胡斐又以张兰在外欠款太多、商铺不好变现为由,要求她提前还款。并带领组织成员以殴打、威胁、纠缠、滋扰的方式,向张兰及其丈夫暴力催收,共收回资金120余万元,超出借款金额40余万元,还强占了张兰百余平方米的江景房产一套。
逼到后来,连张兰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欠胡斐多少钱。她只知道,能抵的资产都抵进去的,能借的亲友都借遍了,但胡斐的债却似乎永远还不清。
王峰的经历也如出一辙,因为未能按时还款,妻子名下的奥迪Q5车被胡斐开走,还被迫以17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办公场所用于还债。此后,胡斐又相继逼走了王峰的两家商务酒店、一套三层私房。得知王峰尚有1000万元工程款未收回,胡斐强行将这笔债权转至自己名下,多次通过律师函向工程项目的甲方索要款项。
警方最后侦办查明,王峰实际向胡斐借了642万元,后来陆续还了现金611万元、奥迪Q5车一辆、抵了两间酒店、还被收走了1000万元的债权。
办案民警说,只要没能按期向胡斐还款,借款人就会陷入一个无底深渊。本金怎么算、利息怎么翻、违约金、罚息……全凭胡斐团伙张嘴一说。曾经有名受害人,当期要还8万元利息,却只凑到了6万元。胡斐团伙收下6万元后,说这只能算罚息,当期利息再计,还要追加违约金。
胡斐一伙在借贷过程中,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借贷金额、转单平账、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尽套路榨干受害人的财产。
软暴力团伙多行不义终自毙
自2016年9月开始,胡斐持续不断带领组织成员到张兰的公司滋扰、纠缠、威胁、恐吓,多次威胁其丈夫,要到他单位“拉横幅、喊高音喇叭,把名声搞臭,把工作搞掉”,还找到其父母所在的小区,驱赶、辱骂。又安排组织成员电话骚扰张兰,最多的一天打了67次催债电话。
为了亲人免受侵害,张兰被迫无奈向多年不联系的同事借过钱、向经常光顾的理发师借过钱、甚至向女儿的老师借过钱,这些厚着脸皮借来的钱有的被当做了罚息,既不计入本金也不计入利息。
回忆起被胡斐团伙暴力催收的日子,张兰痛不欲生:“那段日子夫妻反目、家庭破裂,成绩优异的女儿被迫休学。我无奈之下甚至请道士为我消灾解难,一个人在荒野坟头哭坐了一夜。”
而在对王峰进行追讨时,胡斐是以担保人的身份出现的。王峰一方面恐惧胡斐背后的团伙势力,另一方面又对他提供担保心存感激。所以对胡斐在催收期间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王峰总是尽力满足。直到案发后,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王峰才得知,胡斐某实际上就是最大的债权人。
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胡斐未成年时就因犯抢劫罪被判刑,成年后又因故意伤害罪再度入狱。2012年起,他在宜昌市内从事非法放贷业务,陆续网罗、纠集了一批前科劣迹、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暴力催收,逐渐形成了一个“以贷养黑,以黑养贷”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会根据层级领取300-2000元的出场费,并有意识采取不易界定的软暴力行为,逃避法律打击。伍家岗警方扫黑除恶专班查实,该组织先后实施46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247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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