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相关资料?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相关资料
沂水县“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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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弘扬“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新风尚,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伤亡都是由于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扣好头盔带;不在行驶途中看手机或拨打、接听电话。
二、各行其道。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分道行驶,不闯红灯,不占道抢行,不逆行,不乱停乱放;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绿化带等交通设施。车辆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
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载超员、超速行驶、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各级党员干部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遵守法规,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积极影响、带动身边的人。
县创城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教育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县交警大队将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有关交通违法人员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沂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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