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事项通知 婚姻状况一查便知(1)

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当事人还需要提交离婚案件生效等相关证明才能登记再婚?当事人已在民政部门离婚,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却无法获取配偶的最新情况?记者了解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市民政局将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这样“尴尬”的情况将不再出现。

为积极落实市政协委员“关于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提案事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民政部门共同召开了“加快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座谈会。政协委员提案人王新、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执行局以及部分基层法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包头市“加快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展开了分析和讨论。建立我市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能够有效填补和解决婚姻登记机关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有利于整合婚姻信息资源,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减少群众办事所需手续,切实做到由“群众跑腿”变为“信息跑腿”。同时也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决策部署的一项有益举措。

会议还就目前法院、民政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现状,以及如何为“建立有机衔接、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为群众实现‘一站式’服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展开了交流探讨,达成共识。

目前,部分基层法院已按照辖区民政部门需求,提供了涉离婚纠纷案件相关信息。座谈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立即着手在法院审判业务应用平台上定制了涉离婚纠纷案件信息统计工具,并组织全市基层法院进行该项信息统计工作的业务培训,为全面提高民政部门与法院涉离婚纠纷案件信息共享的准确度和时效性提供技术支撑。下一步,两级法院将与民政部门共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优化流程,尽早建成全面、高效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平台,推进全市婚姻登记制度依法规范管理。

(包头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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