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为何要攒够六便士才去看月亮?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何要攒够六便士才去看月亮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月亮和六便士》
引我来看这本书的正是这两句话。通常认为,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理想和现实相违背时,你选哪一个?
本书内容简介: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月亮和六便士》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以上内容简介来源于豆瓣读书)
看到简介时,我以为我会看到一部励志的追求理想的小说,熬熬鸡汤,打点鸡血,然后大团圆结局,没想到……不是的。小说的情节看过的人都知道,我就不赘述了。整个阅读过程,我感觉不知不觉被作者引导了,不断刷新对书中人物性格的理解。当我以为这个人是个绝对的烂人,那个人是个可怜的受害者,那个人是个“圣父”时,作者通过不断的追溯和男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交集,让我又一点一点的重新看待书中的人物。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斯特里克兰太太
刚开始以雍容大度的惨遭抛弃的妻子形象出现,在斯特里克兰突然离家出走后却找的是交情浅淡的作者去劝回丈夫,这个做法有点奇怪。后来确定丈夫不会回家,她用似是而非的流言传播丈夫是被女人勾走的。大概是她认为“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抛妻弃子”比“为了他自己(理想)抛妻弃子”来的更让人同情,被女人勾走,她就是暂时输给了一个另外一个女人,丈夫玩腻了就会回家,而为了他自己,她就是输给了一种信念(理想),丈夫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聪明、冷酷、虚荣、坚强,这些褒贬不一的特质斯特里克兰太太身上都有,人性的复杂性在她身上体现的很明显。“认为自食其力是不光彩的”,“羞于自身过人的勇气和出色的经商能力”,这样的价值观不知道是作者对女性的故意贬低还是当时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就是这样的。总之,这点在现代独立女性来看是很不可思议的。
德克·斯特罗夫
他是一个热心的傻小胖,长相丑陋但心地善良,活泼爱笑爱哭。绘画上的庸才,看画的天才,他有一双发现天才的眼睛。“他固然很可笑,但他的热烈诚挚却叫人不得不感动。”常做些让人感动的事,但总显得可笑,让人无法爱上,又无法讨厌彻底。这样的人,现在也有,像印象中老实过分、唯唯诺诺的“接盘侠”。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男人,在对待布兰奇和斯特里克兰这件事上,确是把自己放到了尘埃之下了,老婆出轨要跟别的男人走了,他竟然把家都让给老婆和情夫了。作者用“廉价的泪水”来形容他,虽然是打着爱她超过爱自己的名义,但如此卑微,卑微到卑躬屈膝的地步,我接受无能。像我这么刚的姑娘,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可怜无助又弱小”男人,缺少血性的男人,和一只虫子有什么区别,懦弱、哭求、无底线的退让,只会更让人看不起。好在经历过一系列悲伤后,丧妻后他终于回去乡下老家了,他应该能找个没什么精神追求的女人过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吧,也算是一种圆满了。
布兰奇·斯特罗夫
初识时沉默温柔的人妻,把自己的小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这样一个看似完美的妻子,没想到也会有为爱奋不顾身的时候。我有一种猜想,会不会是一直以来布兰奇就在容忍德克,容忍他的“圣父”?长时间的感受到对方的卑躬屈膝,无法平等自由的交流,而且你还不能对别人说讨厌丈夫哄着供着你,别人很可能会觉得你不惜福不知足。这样真的会让人感到很压抑的,是一种沉郁的绝望。日积月累的无望,在遇到斯特里克兰时,布兰奇看出了他邋遢外表下自由野性的灵魂。骨子里的疯狂和对自由的渴望,让布兰奇以飞蛾扑火的身姿,燃尽了她的爱情,也毁灭了她的生命。我猜生命的尽头,她并没有后悔吧。可以理解,但出轨总是不对的~
爱 塔
塔希提岛上的土著姑娘,以男人的天,自爱,简单,淳朴的姑娘。也就是这样简单的姑娘,加上岛上远离世俗的环境,才能让斯特里克兰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创作出举世无双的绘画作品吧。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这是一个满是缺点、性格恶劣的天才。看完全书我还是很讨厌他的性格,怎么会有女人爱这样的男人,即使最终证明他确有举世无双的绘画天赋。以40岁为分界点,40岁之前,他是一个普通的股票经纪人,过着世人眼中美满的生活,有妻有子,儿女双全,经济条件也不错。40岁的时候,他响应内心的感召“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这种热爱久而久之会变成一种本能,有时你也许会忘了它的存在,但是一旦有所刺激立刻会有应激反应,在你都始料未及的情况出现,从此斯特里克兰只为绘画活着。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屡遇挫折,食不果腹,居无定所,不被认可。但这些外在物质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向来不放在心上。偶尔的被身体的欲望主宰,会让他心烦意乱。他不爱任何人,冷漠恶劣的对待所有人,即使被布兰奇爱上并因他而死,即使被爱塔爱上,他冷硬的心肠也丝毫没有柔软。在他身上看不到人性了,像是书里的“半兽”,他的脑子里只有绘画。在生命的尽头,爱塔说“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你到哪儿去我也到哪儿去”,才稍稍让他露出片刻的一丝丝柔软,随即又像不曾出现过一样消失了。
也许上天给了他独特的艺术天赋,收回了为人身上的人性吧。总归是性格让人讨厌的天才。
阅读过程中,不断的猜测人物性格,猜测故事发展,我的情绪不得不跟着作者的叙述走。悄无声息引导了我的思想,又不让人讨厌,可见作者和译者(李继宏)文字功底之深。回到最开始读书时的疑问,理想和现实相违背时,你选哪一个?我的答案是现实。天才的独特性之一,大概在于他对某项事物有着超越一切的热爱,而我不曾对什么有如此强烈的感情,不曾觉得有什么是没有得到简直活不下去的意念。我爱旅行,但只在经济能力范围内去想去的地方。我爱阅读,但只在工作之余阅读。我爱码子,但只作为兴趣,没有向作家方向经营。我爱徒步,但不会作为毕生的事业来做。我有太多世俗的愿望,我更愿意当一个“庸人”,平平凡凡的生活,不去经历那些常人难忍的事情。
最后放一个很有意思的两个对比画面:
然后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划燃了火柴,点了根香烟。“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故作深沉地说。我突然想起了斯特里克兰和爱塔生的孩子。我听说他是个欢乐活泼的年轻人。我仿佛看见他在帆船上辛勤地劳动,浑身只穿着一条水手短裤;到了夜晚,当帆船顺着和风轻快地前进,许多水手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押运员坐在帆布椅上抽着他们的烟管,我看见他和水手跳起舞来,在咿咿呀呀的手风琴乐曲中,他们疯狂地舞动着。上方是蓝色的天空,闪烁的星辰,周围是浩渺无际的太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