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防线,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其中,院内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不可挑战的红线清洁和消毒则是院内感染控制的基础性工作,甚至对医疗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

然而,少数个体诊所从业人员的院感管理意识淡薄,消毒知识落后,措施不规范,极易引发医院感染风险。

非法诊所打击难点(诊所防控五大问题不容忽视)(1)

常见问题

1、重消毒轻清洁

不重视清洁工作,甚至误以为只要消毒到位,清洁就可以马虎一点。

比如:室内有卫生死角,诊察设备、一般物品表面有灰尘;打扫工具不分区,一块抹布到处擦等。

卫生死角清理不及时,尘埃极易带着病菌形成气溶胶,引发扩散风险。清洁不到位,会严重影响消毒效果,清洁区、污染区使用的拖把、抹布要分开,否则极易引发交叉污染。

2、洁污分区混乱

除建筑设计导致的不能合理区分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外,最常见的是各区室混乱。

比如:让患者在诊疗室甚至配液室内输液;在换药室内测血糖、烧开水;在输液室内配制静滴液体等。洁污不分,极易引发感染。

3、消毒方法错误

比如:

将压舌板、体温表半截插在消毒容器中消毒,而没有全部浸泡消毒;采取浸泡法消毒针灸针,不符合“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器械必须灭菌”的规定;

没有将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作为一般场所空气消毒的主要手段,而是过度依赖空气紫外线消毒;

错误地认为增加消毒剂用量、提高消毒剂浓度、延长消毒时间便可以提高消毒效果。

4、紫外线灯使用不规范

比如:

紫外线灯消毒的有效距离在1米左右,悬挂过高或空间过大、紫外线灯数量不足等都会削弱消毒效果;

紫外线穿透力不强,灯管外表积灰会影响消毒质量,应当每周用酒精纱布擦拭,除去灰尘;

紫外线灯使用超过寿命期,不能仅以“灯亮”认定有效,而应测试消毒效果;

紫外线灯使用记录错误,灯管使用时间应随年初更换消毒记录本而一并“清零”起算,不是从灯管使用之日起累计计算。

5、消毒液使用不正确

一是配置随意性大,粗略估算用量,没有根据配置液比例,使用容器测量消毒液原液、稀释液(水)的量;不查看原液浓度,凭经验配置,忽视了不同产品浓度的差异性,比如:市售84消毒液含氯量有1%、5%、37.5%等多个规格,如果按同一比例稀释,结果大相径庭。

二是消毒液过期使用,除消毒液超过产品包装物上规定的有效期不能使用外,对皮肤黏膜消毒的液体包装打开后超过7天不可使用的规定知之甚少。

三是盛放消毒液的容器不消毒,错误地认为盛放消毒液的容器不需要消毒灭菌,很少能做到每周两次对容器进行消毒灭菌。

其他方面,如手卫生、门把手消毒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情形。

应对策略

1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定期组织诊所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在《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基础上,重点加强新理论、新技术、新要求的学习,做到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

诊所要加强消毒液配置、七步洗手法等基本业务技能日常实训,保证清洁消毒规范执行到位。

2落实责任,增强依法从业意识

诊所管理及从业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切实履行院感管理的主体责任。要通过医疗机构执行许可校验和日常“双随机”检查,加大普法、执法力度。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明确:消毒产品有效期过期的,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增强其规范消毒的意识。

3创造条件,提升消毒管理质量

诊所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承担无菌容器等器械的消毒灭菌服务,提高消毒产品的同质化水平;

鼓励厂家生产小包装消毒液,有利于在有效期内使用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倡导使用一次性消毒用品;

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消毒管理水平。

作者:宋医生

内容来源:《医师在线》杂志总第41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