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作者温斯顿•葛鲁姆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描写了阿甘的所做、所为、所思、所想,他的世界里没有抱怨、没有痛恨、没有失望、没有抱负、没有负能力、没有杞人忧天…更多是简单、善良、单纯、洒脱、纯粹、感恩...这是一个智商70的人生,反观我的人生,我的智商多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世界里有负能量、有抱怨、有失望、有犹豫不决、有举棋不定、有杞人忧天…我真的应该好好反思反思……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1)

​生命中每一个帮助你的人,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阿甘生命中有两个女人对他的人生影响深远,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珍妮。

在人物设定中,阿甘智商不高,起初行动障碍,是一个被所有人讨厌的傻子。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大概是不会被关注的人,他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受到排挤,而珍妮就如一个天使般出现他面前,在后来的相处里,珍妮有无数的机会把她所有的经历告诉阿甘,把继父对她的暴力,把这个世界的黑暗告诉阿甘。但她没有,她依旧保持开朗乐观,她身处黑暗却愿意把光明带给阿甘。或许在珍妮的心里,她希望自己在阿甘的世界里是曾经那般灿烂的存在。

爱情不是偶像剧,生活也是复杂多样的,并不是男女主为彼此放弃自我、改变自我而获得的爱情才算圆满。阿甘正传的出乎意料和令人唏嘘恰恰是其动人之处。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2)

​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但你态度恶劣,骂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我告诉你事实并不一定总是这样,不过话虽如此,我却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我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很有意思,这是阿甘的自述。

阿甘生下了智商只有70,他生下来没多久爸爸就死了,她妈妈把他抚养长大,带他去上公立学校,妈妈认为他和正常人一样,但他在学校无法专注,被迫退学,最后去了不太正常人的学校,13岁的时候他开始疯长,长得又高又壮,有一天被费拉斯看中,看体型是个打橄榄球的料,然后教阿甘打橄榄球,阿甘什么都不懂,教练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这时阿甘在学校认识了他一生的挚爱——珍妮。

阿甘虽然长得又高又壮,但他太善良了,老是被别人欺负,说他是傻子,当别人欺负他的时候,他就拼命地跑,他跑得越来越快,他开始在橄榄球场上大放异彩,他入选了全州美式橄榄球的明星,给他颁奖时让他讲获奖感言,他说了句我想尿尿,引起哄堂大笑,人们都怀疑他是个白痴,通过测试,看他的成绩,发现果然是个白痴。布莱恩想把他拉到大学里打球,但阿甘成绩实在太差了,结果去不了大学,又收到了应征入伍的通知,他妈妈说自己儿子是个白痴,通过测试后就没有去。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3)

​阿甘内心是喜欢珍妮的,因为一次偶然事件,被以猥亵珍妮的罪名告上法庭,法官要宣判时,正好大学寄来一封信,说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去大学就没有宣判了,到大学里面他遇到了布莱恩教练,教他跑战术,然后他认识了布巴,他学会了吹口琴,他参加乐队遇到了珍妮,他们一起演奏,后来阿甘发现珍妮和琴手乱搞,教练也为阿甘设计了一套战术,后来阿甘带领球队输掉了比赛,阿甘被退学了,原因是他其他学科不及格。

被开除后,征兵的人又找来了,阿甘被应征入伍,当了个火夫,训练之后被拉到越南战场,他看到战友死亡,他拼命地救伤员,我又遇到了布巴,他和布巴并肩作战,最后布巴中弹了,布巴走了,阿甘也中弹了,屁股上,后来援兵到了把阿甘拉到了医院住了两个月,他又认识了另一个朋友丹,丹认为呢,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是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握的。阿甘在医院里面,还学会了打乒乓球。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4)

​阿甘还获得了国会颁赠给你的英勇荣誉勋章,还要搭机回国接受美国总统的亲自受训,他收到了珍妮的来信,珍妮信中说得知你不得不参加这场不道德的战争,我心里很难受,说我们正在筹备大规模的示威游行,阻止这场不道德的战争,丹就给阿甘的一封信上说,希望阿甘依然不要思考,不要想那么多东西再努力,儒家一直在讲不要太明智,明智带来很多烦恼,不凝滞于心,很多时候你不是在思考,而是在凝滞,男女朋友之间因为对方一句不恰当的话,而选择分手,就像在一片光明中找到一个黑点,而深深地烙下心里,她没看到光明只看到黑暗。人太理智太聪明了反而活得很累。

阿甘回国后发现到处都是反战,根本没有像战斗英雄一样迎接它,总统给他颁发勋章,想看看他是怎么受伤的,结果看了他屁股上的伤口,结果被记者拍到传出绯闻说总统在猥亵战斗英雄,后来阿甘被安排巡回征兵工作,鼓励年轻人从军参战,在一次演讲中阿甘居然说战争是一场狗屎,反战人士觉得阿甘作为一个战斗英雄都说战争是狗屎,阿甘成了反战英雄。后来阿甘成了美国乒乓球选手,再后来他找到了珍妮,两个人在一起谈恋爱了,阿甘在乐队染上了毒瘾,还跟不三不四的女人一起鬼混,被珍妮发现了,珍妮离开了阿甘,阿甘找了很久找到珍妮,但珍妮有个条件必须让阿甘戒掉毒瘾,还有参加反战游行,把自己的勋章扔向国会大厦,结果把国会议员给砸晕了,然后被抓到疯人院,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5)

​后来阴差阳错的被送往休斯顿航天航空中心,准备让他体验一下外太空之旅,除了阿甘还有一个女少校和一只猿猴同行,降落的时候不小心点落到了一个食人族部落,差点被吃掉,阿甘通过跟他们下棋慢慢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在哪里生活了好几年,后来被美国太空总署救了出去,他又成为了太空英雄,那时的总统已经是尼克松,又经历了水门事件,然后阿甘找他的母亲一直未找到,没地方去,他躲雨时在流浪汉里遇见了那个受伤的丹,两个人谈了自己的经历后,阿甘继续找珍妮,他们又重逢了,阿甘发现酒馆里有那种扳手腕挣钱的活,他开始扳手腕挣钱,还挣了不少钱,后来他又做职业摔跤手,赚了一些钱,珍妮说我们已经赚足够的钱了,我们应该去养虾的,但阿甘想打完最后一场比赛就跟珍妮远走高飞,把所有钱都压上结果自己输了,阿甘回到家珍妮已经走了,珍妮无法忍受阿甘。

阿甘正传勇敢的去奔跑(生命是场永不放弃的奔跑)(6)

​后来阿甘去好莱坞拍戏,带着猿猴参加国际象棋比赛,他拿到了奖金,回到家乡找到了母亲,在家乡附近找了一个池塘,养了好多虾,他发财了,变成了一个非常有钱的人,阿甘找到珍妮的母亲得知珍妮原来已经结婚了,阿甘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养虾事业上,后来阿甘参选美国参议员,当很多人问他一些问题时,他又说,我要尿尿。因为阿甘之前的一些经历,吸过毒、被起诉、摔跤等被迫退选,后来阿甘又跟珍妮相遇,她身边有一个小男孩,那就是阿甘的孩子,阿甘做了两个决定,把养虾的生意给了珍妮那边自己的孩子,买了一辆摩托车每天周末都去河边钓鱼。

阿甘,在对立统一中得以平衡。看遍了美景,享受了财富,在命运的安排下一路开挂,依旧保持着赤子之心。

在这本书里,光明与黑暗交织,善与恶并存,命运与人的不屈,活着的幸福与活着的痛苦,无时不刻都在演绎人生百态。

毕竟,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阿甘的结局:阿甘有自己的产业,有和珍妮生下的孩子,生活富足有寄托。即使有一天他一无所有,他还会用口琴谋生,他有音乐天赋。

不要小觑任何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的潜质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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